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附入庫記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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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292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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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附入庫記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圍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 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 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2、案。 3.3 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 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 控制程序 4.1 生產和使用 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3、。 4.2 安全技術措施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 個人防護措施 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4、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 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5、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4.11 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4.12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裝卸運輸 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6、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 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放射性物品應用專7、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 報廢處理 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8、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 相關制度 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6.1 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表。 6.2 各歸口部門管理臺帳。 危險化學品入庫記錄表欄號123456序號化學品名稱危險性類別儲存包裝(方式)儲存地點最大儲量其他商品名化學品俗名類別是否劇毒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