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社團活動管理制度財務活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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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02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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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社團活動管理制度(財務、活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天籟之音”器樂社團是在校領導和團委的大力支持與指導下成立的,他為中學增添了活力與激情,使廣大學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讓思緒馳騁。根據本社團的一些實際情況,為了更好的管理社團及以后的社團發展建設,并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特制定該章程:一 總則1、“天籟之音”器樂社團宗旨:陶冶藝術情操,豐富校園文化。倡導新世紀高校年輕個性。與時俱進;給同學們提供展示才華的舞臺。2、“天籟之音”器樂社團口號:琴聲悠揚、青春激情。3、“天籟之音”器樂社團組織及目標:本社團2、是以器樂為主題性質的社團,社團有自己專門的口琴隊和小樂隊,在學校有專門的七月訓練教室,并組織社員利用課余時間(如星期三,星期五7、8節)進行培訓,以拓寬同學們的視野,挖掘同學們的潛力,培養同學們的藝術情操及特長為工作目標。4、“天籟之音”器樂社團團規:刻苦學習,聽從指揮,團結活潑,健康向上。二 社團范圍主要以中學6、7年級為主,按照“天籟之音”器樂社團宗旨進行相關活動,舉行比賽,并進行節目制作。三、入會條件:1、自愿為原則,遵守學院規章制度;2、具有中學正式學籍,承認本社團章程,均可申請加入本社3、對本社團開展的活動感興趣,有熱情和責任心,思想端正,積極向上;入社程序:4、提出入社申請;5、由3、社團執行機構發給會員證;四、社團成員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對本社團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3、參與本社團活動;4、入社自由與退會自由;5、社團成員有權獲得社團提供的有關技術、經濟信息資料;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權利:(1)優先培訓權:即在相同的情況下,凡是“天籟之音”器樂社團的社員具有優先培訓的權利;(2)參加活動權:即“天籟之音”器樂社團的會員,可以參加舞蹈社團近期舉行的各類文體活動;(3)獲得節目制作權:即凡是“天籟之音”器樂社團的會員,如果訓練刻苦,都有權進入主干培訓部制作節目。五、義務:1、遵守本社團章程及有關規定,執行本社團的決議,參與社團開展的活動;2、按規定4、交納學費作為社團經費。如有其他情況或各項活動需另行收費的,再根據實際情況,向學院申請獲批后另行收取;3、維護社團的合法利益;4、社團成員應維護社團團結,并積極為社團服務;5、社團成員不得私自以本社團或團總支名義在外活動;6、社團成員需遵守社團的規章制度;7、必須按時參加“天籟之音”器樂社團安排的各類活動;8、每學期按時交納社團費,為社團盡自己的義務;9、佩戴社員證件按時參加舉行的社員大會和有義務練好要求的每一個曲目。六、財務制度:為保證“天籟之音”器樂社團工作的正常運行而又不違反任何相關集資制度的前提下,特規定以下事項:凡本社社員每學期必須交納社費,社費主要用于社員證件的制作,社團器材購買,社5、團活動的舉行和其他活動相關的費用;(凡本社社員交納的社費一律由社團常務會統一管理;每次購買活動器材由常務會統一決定購買。相關收據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員公布相關數據;社員可以監督社團制度1、社團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全體社團成員大會,由社長向大會宣讀該學期工作總結。2、社團實行集體領導,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重大問題、重大決策實行表決,由2/3以上人數通過方可生效。3、活動總結:每次活動負責人匯報工作情況,互相交流經驗,并對本次活動作以總結。4、自動退出被取消社團成員資格者以及自愿退出者,社團將不會退還任何費用。5、本社團經費主要用于每年大賽獎金和每項活動的支出。七、社團活動1、本社團的活動必須按照依6、據中學“天籟之音”器樂社團管理章程及有關規定精神,依據本社團章程表有計劃地開展和組織。2、本社團在組織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兩周上交詳細計劃。其他中、小型活動應提前一周上交詳細計劃,并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及經費預算等,經學校社團部或校團委批準后方可進行。3、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原則每學期參加比賽或者演出一次。4、每年度由本社團舉行一次總結表彰大會,對優秀社團干部和會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八、其它1、理事會的人事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過理事會大會審議表決后,并以書面的形式報學校團委或社團部審核批準后生效。2、各部門必須7、定期的向理事會匯報工作。3、本章程的修改、補充和終止將根據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決定。4、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學“天籟之音”器樂社團。5、本章程自校團委核準之日生效。中學社團活動管理制度范本篇二為進一步規范和引導我校學生社團活動,使之更好地服務于社團會員和全體一中學生,結合素質教育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社團配合執行。本制度所指校內所有學生社團活動,包括社團常規活動、長期活動、專項活動。第一條:學生社團以開展積極、健康、高雅的活動為宗旨。官中所有學生社團活動由教務處組織、監督,體藝組具體實施,指定專人承辦。第二條:體藝組制定學期、學年社團的計劃、制度,各項目負責人制定8、本項目的計劃、制度、簡案。第三條:社團開展活動所需器材、經費報請教務處審批。第四條:嚴格團員出勤制度,參加活動缺席的團員,向體藝組報備,本學期考核為不合格,并計入個人考核、班級考核。第五條:各社團每學期考核一次,優秀作品、節目參加校內展評并報送縣級評比。第六條:各社團每學期總結兩次,時間分別為每學期第九周和第十九周,電子版發至體藝組郵箱。第七條:每學期評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指導教師。第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望各社團積極配合遵守。如需補充,另行通知!中學社團活動管理制度范本篇三學生社團建設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是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載體,也是展示校園文化特色的重要窗口。為進一步發揮9、社團活動在學校教育中的積極作用,切實引導我校廣大師生在社團活動中發揮潛能、培養能力、提高素質,推進我校校園文明建設,特制訂本制度。一、指導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堅持黨的領導,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建設和諧社會”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積極以學生社團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加強社團的組織管理和活動指導,發揮社團在校風、學風、校園文化建設及素質教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廣大學生全面發展。二、總體目標1、繁榮我校的文化生活,提升我校的辦學品味,豐富我校的文化內涵,展示我校的辦學特色。2、堅持學生自主選擇、自我完善與教師有效指導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激發學生的創新10、精神,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3、催生一支敬業奉獻,有創新意識,熟悉學生社團工作的學生干部和指導教師的隊伍。4、積極整合校內外課程資源,努力實現學生社團活動校本課程化,使社團活動成為學校課程設置的重要組成部分。三、組織管理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團委學生會負責人為副組長,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組員的學校社團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學生社團工作的順利實施。2、團委會負責制定學生社團活動的總體方案,并對各社團及其活動進行協調管理并給與有力支持,負責對各個社團的活動情況給與評價,努力促使各社團活動規范化、課程化、有特色、有創新。11、3、各社團原則上設社長1名,副社長12名,負責定期召集成員召開會議,舉辦活動。各社團社長、副社長由社團成員民主推選,經團委會審批后產生。4、社長是社團的核心人物,負責社團活動的組織策劃和具體落實,并與指導老師配合,向上級部門團委學生會申請后,方可積極有效地開展好本社團的活動,并做好相應的記錄。5、各教研組原則上應指導社團12個。各教研組負責根據學科特點、學生實際及本組教師個人愛好、特長等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社團建設目標、指導計劃,并擇優推薦社團指導教師。6、各社團原則上設指導教師1名,由社長及社團成員一道商議邀請對象。指導教師的指導工作既要注重育人效果,又要注重資料(如社團章程、活動計劃12、工作總結、學生獲獎情況、活動圖文記錄等)積累,每學期末送活動資料交團委學生會存檔。四、實施步驟1、社團申報學校全年接受申報,學生自主創建社團,由發起人分項填寫南寧市第十四中學社團申報表(一)(見附件1)交至團委學生會,提請審批即可。2、成員招收在對全校學生進行社團推介的基礎上,學生填寫南寧市第十四中學社團報名表(見附件2)交至團委會,由社長和主要學生干部有選擇地招收社團成員。社團存續期間,每學期初均招收新成員。各社團應及時將成員更替信息向團委會報備。3、社團啟動召開社團成立大會,宣布社團師生名單,向指導教師頒發聘書。學校有關部門協調、安排各社團的活動時間和場地。社長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制定社團13、章程及活動計劃等,全面啟動社團各項活動。4、社團建設在學校社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團委會加強管理和指導,各社團社長和指導教師加強組織與指導,力求使社團活動規范化、課程化、有特色、有創新,社團在校風、學風、校園文化建設及素質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日益顯現。與此同時,學校努力推行社團年檢制度,年檢不合格的社團或社團成員將根據實際情況限期整改或給予注銷。5、成果展示各社團不定期展示活動內容,也可以結合校園讀書節、科技文化藝術節、體育節暨田徑運動會等舉行開展社團成果展示活動,或確定“社團文化展示周”,以活動展示、圖片展示、公演展示、比賽展示、作品集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各社團成果。6、獎勵:根據社團活動情況,14、評選“南寧市第十四中學精品社團”;社團成員評為“校園文化風采之星。具體獎勵制度參見“團委學生會成員評價制度和獎勵機制”7、違規及懲戒學生社團有違反本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管理辦法之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頓、撤銷社團資格的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學院團委同意后,社聯有權暫停其社團資格并全校通報批評,責成整頓:(1)一個月之內無正式負責人和組織機構;(2)活動范圍和內容與學生社團宗旨、章程相違背;(3)不接受有關部門的各項規定和指導;(4)財務出現較大差錯和混亂;(5)未按時注冊、提交工作報告和總結;(6)社團成員盜用該學生社團名義活動,社團負責人未有效加以阻止;(7)出現15、其他應予以停止活動,進行整頓的情況。附則本管理條例的解釋、修改權屬于共青團南寧市第十四中學團委學生會。五、活動實施操作措施1、活動內容安排具有系統性、科學性。每次活動目標明確,期末結束上交相關材料(學生作品、過程性資料、學生取得的成績等)備案。2、社團組織活動做到“五定”:社團活動均要向團委學生會申請說明,經過審核批準后方可確定,由團委學生會監督并提供活動用場地。定人(人員固定):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自己創設自己管理,由指導老師輔助組織學生開展活動。每個社團的人數必須在5人及以上。定時(活動時間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動。定點(活動地點固定):充分利用學校內的教室資源,固定上課地點,愛護學校的設施、設備,并作好衛生保潔工作。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及圖片視頻記錄、過后總結是社團活動的固定程序,尤其是每次活動應拍攝圖片以作保存。3、做好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4、做好宣傳工作,利用各種渠道宣傳各項活動,擴大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