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制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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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03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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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學制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止危險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維護生態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第一條 公司對產生廢物的管理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要求。遵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做到生產建設和保護環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機的統一。 第二條 危險2、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無害化處理危險廢物的原則。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是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并領導其穩步向前發展。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副總負責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管。公司設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止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 長:秦正林 副組長:高 旭組 員:陶志華、史書金、秦西方、鄭元祥、解正河、朱士山、冷文革、李寶臣、楚學峰、朱艷娟各車間主任第一責任人、也是車間專職環保管理員。 第五條 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和市環保局污染源申報登記的有關規定進行申報登記。 第六條3、 對公司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須進行統一規劃和環境監督管理,產生危險廢物必須統一送入集中設施,場所進行貯存。 第七條 各產廢車間必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如實記載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 第八條 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泄漏事故時相關單位及負責人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時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九條 嚴禁向危險廢物處置場所以外的區域傾倒或排放。 第十條 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并設置識別危險廢物的明顯標志。 第十一條 對于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須按危險廢物特性進行分類包裝,包裝的容器及貯存的場所須有4、標示廢物形態性質的標志。第十二條 危險廢物處置場所必須嚴格管理維護,保證正常運行,防止出現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停止使用的危險廢物貯存使用處置設施及場所,須經環保檢測部門檢測,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方可停止使用, 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侵占,損壞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場所及設施。第十三條:人員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制 1、總經理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l.1、總經理對公司環境保護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建沒,指導和監督公司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審查和批準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審查、批準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5、1.2、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安全生產副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2.1、在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對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公司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條例和決議,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2.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控制污染,發展生產。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2.3、編制和修定公司6、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2.4、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2.6、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3、設備技術科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3.1、把污染防治納入生產管理、控制過程。對污染物處理設施的運行,必須與主體設施同時調度安排,并記錄;3.2、對生產系統開、停車和事故狀態下的污染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應急措施,避免污染環境;當生產經營與環境保護發生矛盾時,生產安排要服從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把沒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產品轉移。3.3、危險廢物污7、染防治處理設施納入生產設備管理程序,制定相應的與動力、運行設備指標一致的考核指標,嚴格監督執行,減少跑、冒、滴、漏;要確保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檢修質量,為生產經營服務。3.4、確保污染物治理與生產經營活動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加強生產過程控制,做到達標排放 。4.安環科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4.1主持公司危險廢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網絡、檔案、臺帳,完善保護管理體系,監督各生產車間的污染物防治情況。4.2完善環境監測體系,監測和抽查全公司各類污染物排放情況。4.3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組織污染事故調查和分析,編制環境保護考核指標,及時考核。4.4組織貫徹和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環保法8、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環境保護文件、條例。5、各車間主任環境保護負責人工作職責 5.1、對本車間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對公司總經理和環境保護部門負責。 5.2、組織本車間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5.3、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軌道,做到環境保護管理與生產管理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使環境保護和生產經營同步發展。 5.4、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5.5、主持本單位環境保護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負責本單位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及時報送公司環境保9、護部門。 6、班組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6.1、在車間主任領導下,落實本班組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環保管理的監督和指導。 6.2、積極參加本班組職工學習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不斷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6.3、看好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設施和主體裝置同步運行。生產操作人員精心調控,嚴格控制工藝指標,不得亂排亂放而造成超標排放和環境污染事故;督促設備檢修人員做好設備和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所管理設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6.4、參加本班組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第一條 危險廢物的定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10、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第二條 本制度編制的依據及目的 為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等活動。 第四條 管理原則及責任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生產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是第一責任人;各班組必須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管理工作中。第五條 危險廢物管理體系合成車間:負責人:解正河管理人員11、:朱傳軍 王興霞 唐吉亮精制車間:負責人:鄭元祥管理人員:胡慶水 王殿華 趙興盛 徐法超環保車間: 負責人:秦西方管理人員:朱士文 劉恒月 朱利厚注:以上人員對本車間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設施及場所全面管理,因管理不到位,發生污染事故負全責。 第六條、 危險廢物處置程序 凡是進入我公司拉運危險廢物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照轉移聯單制度進行備案,備案后出示有效合法證件及資質由安環科確認、簽字、備案后方可進行銷售活動。營銷部門必須與處置方簽訂有效合法合同,建立合同臺賬,并及時到安環科備案存檔。 第七條、 各車間要積極推廣清潔生產,優化工藝,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對危險廢物的生產設施要定期維護保養,12、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建立健全巡視制度,防治污染事故發生。 合成、精制、環保車間必須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對危險廢物的產生量、貯存量、貯存設施及處置情況如實記錄,做好臺賬,臺帳每月報安環科備案。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貯存的危險廢物進行檢查,不得有泄漏和流失,發現問題,按照技術要求及時處置。 第八條 公司要加強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明確管理責任,各成員要履行職責,負責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九條 安環科必須按照規定向東阿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登記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等資料。 第十條 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銷售科具體負責、安環13、科監督落實。第十一條 任何車間或個人禁止私自向環境傾倒、處置危險廢物。 第十二條 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貯存、轉移、處置。 第十三條 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和包裝物。 第十四條 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第十五條 危險廢物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轉移聯單的貯存時間為5年;臺賬貯存時間為10年。 第十六條 危險廢物應當按照規定處置,不按照規定處置的,應當進行限期改正;限期結束后仍然不按照規定處置,由安環科按照公司規定負責嚴重處罰。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14、行為之一的車間或個人,由安環科責令其限期進行整改,并酌情扣責任車間200-500元/次。 (一)單位危險廢物產生量、貯存、處置無臺帳,現場收集和貯存無標識,危險廢物臺賬記錄不真實,或者危險廢物臺賬弄虛作假的。 (二)擅自處理危險廢物的。 (三)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處置的。 (四)在貯存、處置過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因管理不善、操作不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車間和責任者,扣責任單位500-2000元/次,扣直接責任者50100元/次,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安環科負責解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第二條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應當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要求。第三條 貯存設施應滿足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要求;貯存設施地面須作硬化處理,場所應有雨棚、圍堰或圍墻。第四條 貯存液態或半固態廢物的,還應設置泄漏液體收集裝置。第六條 車間應建立健全設施維護巡檢制度,要求每班不低于兩次巡檢,異常現象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安環科。第七條 車間主任為設施負責第一責任人。第八條 公司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每月不定期檢查,檢查問題在生產例會上通報批評,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