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無儲存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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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04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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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化工公司無儲存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無儲存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豐越邁公司在生產加工場所還沒有建設完畢的情況下先期開展無儲存、無運輸經營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適用本公司所經營的化工產品、石油化工產品的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包括石腦油、甲苯、二甲苯、MTBE(甲基叔丁基醚)、甲醇、混合芳烴(苯、甲苯、二甲苯的混合物)輕烴(C1C8)、瀝青、石蠟等產品2、經營全過程。3.職責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4.工作程序4.1.1凡從事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火災撲救方法等。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會處理事故,并能夠及時準確的告知客戶單位及其相關人員。4.1.2凡是從事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要熟知并且及時提醒客戶單位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受壓設備(貯罐、塔、各類容器等)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電氣、儀表、報警、聯鎖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并要經常對其進行維護3、檢測。4.1.3凡是從事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并且能夠告知客戶單位:凡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根據物品種類和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降溫、防腐、防潮、泄壓、監測、報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設施。4.1.4凡是從事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熟知并且能夠告知客戶單位: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4.1.5在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如發現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4、簽。4.1.6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要提醒客戶單位危險化學品能產生靜電,在運輸、儲存的場所,均須有導除靜電的設施。5.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要熟知危險化學品儲存與保管過程中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并且能夠提醒客戶單位遵守。5.1 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必須進行驗收登記,并定期檢查。臨時存放廢舊危險化學品及時上報上級安全環保部部門進行處理。保管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性質和安全管理知識的人員擔任。5.2危險化學品要按其化學性質分類、分區,儲存不準超量。到達儲存限量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并留有相應的防火間距(通道)和通風口,儲存地點距生產裝置、罐區、管廊、電纜橋架、下水井等5、設施的安全防火距離不得小于30米。5.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同庫儲存,應設專用倉庫、場地或專用儲存室。5.4遇火、遇潮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準在露天、潮濕處存放,要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對于怕凍、曬的危險化學品,應有防凍、防曬設施。5.5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采用先進的消防、通訊、報警、滅火裝置,有毒物品應配備防護面具及隔離、消除、吸收毒物的設施,并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5.6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的倉庫,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并納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6.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要熟知危險化學品裝卸與運輸過程6、中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并且能夠提醒客戶單位遵守。6.1液化氣充裝站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通過交通部門資質認定。未經資質認定的車輛,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6 .2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押運人員等,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6.3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裝材料要適應物品的性能,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分解等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6.4回收的危險化學品包裝7、容器,不準改做他用。6.5包裝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貼印警示標志,標志應符合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1990)的規定。6.6危險化學品不準超量充裝,充裝速度不得大于規定值。6.7裝卸和運輸危險化學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6.8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裝運。6.9裝運危險化學品車輛通過市區時,應遵守地方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中途不準隨意停車。6.10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配備押運人員或保安人員。7.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要熟知危險化學品報廢與銷毀過程中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并且能夠提醒客戶單位遵守。7.1報廢和銷毀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征得主管安全的部門同意,送往指定的有效會資質的單位進行報廢或銷毀處理。7.2批量報廢、銷毀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制定安全處理方案。 7.3負責報廢、銷毀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包括監護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化學、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7.4危險化學品在報廢、銷毀處理前,應進行分析、檢驗,根據物品的性質,分別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燒等相應處理方法。7.5劇毒或對環境有污染的危險化學品,不準直接排入下水,不準傾倒在地面上。7.6化學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準混合銷毀。-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