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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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31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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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1 適用范圍1.1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物品采購、運輸、儲存、使用以及回收處置的安全和環境管理,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的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2 引用文件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2.3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規定勞動部、化學工業部2.4 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5 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2、GB15603-1995)2.6 XX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2.7 化學品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安全規范 易燃液體(GB 20581-2006)3 術語和定義3.1 危險化學品指現場施工中所涉及的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有毒品和腐蝕品、放射物品等。3.2 一級易燃品指現場施工中所使用的汽油、香蕉水、乙醇、丙酮、甲烷等。4 管理職責4.1 安全管理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4.2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全面負責。4.3 項目經理對項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全面負責。4.4 各單位項目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驗收、3、保管、發放、廢物處置工作的安全管理。4.5 各單位項目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批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的措施。4.6 各單位項目安全管理部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使用、廢物處置的監督檢查。4.7 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入庫驗收,分類、分間、分項貯放,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臺帳及安全技術檔案,做好領用、發放、回收及處置記錄工作。4.8 危險化學品作業人員嚴格遵守使用化學品施工防火防爆規定和技術操作規程,落實危險化學品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5 管理規定5.1 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安全管理5.1.1 危險化學品應采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許可、核發的合格產品。5.1.2 產品應有安全技術說明書4、或加貼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標簽。說明書中必須有法定檢驗機構測定的物品閃點、燃點、自然點、爆炸極限、毒性數據及理化性能指標。5.1.3 產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包裝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物品物質和用途相適應。5.1.4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應委托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5.1.5 運輸人員(包括駕駛員、裝卸、押運人員)應經危險化學品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作業證方能上崗。5.2 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安全管理5.2.1 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管理(1) 危險化學品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防火防爆規范的有關規定,必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5、竣工時,應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等部門驗收簽證后方能使用。(2) 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車間、作業現場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潮、防護隔離、通訊報警及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3) 倉庫管理及操作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的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并二年復訓一次。(4) 倉庫區域應設置明顯警告、禁火標志,倉庫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進入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5) 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6、法相互抵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同一庫房內,所有危險化學品應標明名稱、規格、分間、分類、分項、分堆存放。不得超量儲存或隨意混放。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存在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應按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規定執行。(6) 裝卸及操作發料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裝,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和摩擦。不得倒置危險化學品容器,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盛過或留有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及包裝材料,在危險狀態未消除前,禁止進行修理或報廢處理。危險狀態消除后,在修理或報廢過程中,應采取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7) 高溫季節,應定時對庫房溫度進行監測,落實7、降溫措施,并做好記錄。領發料時間應避開高溫時段。5.2.2 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1) 危險化學品作業前,應依據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制訂作業程序、安全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使工人了解作業場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危害和防范措施。作業中,施工場所周圍及上方不得有明火作業及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嚴禁吸煙,不得攜帶任何火種,所穿的鞋子鞋底不得有鐵釘,環境應保持良好通風條件,機械排風或電氣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全過程有專人監護。下班或作業結束,剩余材料應妥善保管或退庫,不得隨意堆放在現場。5.3 瓶裝氧氣、乙炔安全管理(其他氣瓶可參照執行)5.3.1 氣瓶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國8、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庫房竣工時,應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能投用。5.3.2 庫房應根據儲存要求設置必要的通風、降溫、防風、避雷、防護等安全設施,采取安全的防火分隔設施。使用的電器和機械設備都應采取安全的防火、防爆技術措施。5.3.3 集中供氣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氧乙炔閥門應分開設置,閥門上部應有遮火板,沿途臨時明管應有明顯色標和警告標牌,整個供氣系統應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管道、閥門,如有泄漏及時修復,確需動火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5.3.4 各類氣瓶須戴瓶帽,氧氣瓶、乙炔瓶應有防震圈,氧氣瓶禁止使用帶油脂的手套操作,乙炔瓶應有回火裝置,裝卸時應9、輕搬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長途轉運應委托專門運輸單位按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規則運輸,場內少量短途駁運不得夾帶普通貨物或氧乙炔混裝。5.3.5 高溫季節應有良好的降溫措施,冬季氣瓶保暖不得采用紅外線燈或明火烘烤。5.3.6 氣瓶表計與減壓閥應完好,氣瓶與皮管間應用軋頭連接,防止泄漏;使用時乙炔氣瓶應做好防火星下落隔離保護措施。氧、乙炔氣瓶放置間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不得倒地臥放。5.3.7 使用氧、乙炔氣體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作業中應嚴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爆操作規程。5.4 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5.4.1 采購液化石油氣應選擇持有當地燃氣主管部門核準的經營許可證的供氣單位10、。5.4.2 凡使用或儲備15kg級鋼瓶5瓶以上或50kg級2瓶以上的應設置專用瓶庫,瓶庫周圍應劃定禁火區域,設置明顯的禁火標志。5.4.3 生活區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應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明確使用責任人,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使用點應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5.4.4 嚴禁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液化氣。鋼瓶必須存放在安全可靠的獨立房間內,并應有必要的通風措施,房間內使用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禁止采用明火烘烤鋼瓶。5.4.5 鋼瓶減壓設備應為液化石油氣專用減壓閥,不得使用氧、乙炔、氨氣等可調試減壓閥,燃燒氣的連接軟管長度不應超過1.5m,并不應有接口,連接牢固,軟管不得穿越墻窗和門。5.411、.6 鋼瓶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閥門、軟管、密封圈應每日檢查,管道和安全設施等附件應定期檢測,定期維修保養,嚴禁擅自拆卸部件。5.4.7 鋼瓶調換及閥門的控制應指派專人專責管理。使用時如遇泄漏、回火、等現象應立即關閉開關,確認修復后再正常使用。停止使用時應先將所有燃燒器前的開關關閉,然后切斷鋼瓶氣源。5.4.8 使用燃氣熱水器的浴室,熱水器不得安裝在洗浴間內,液化氣鋼瓶不得與熱水器和洗浴間共處一室。5.5 一級易燃液體安全管理5.5.1 領用一級易燃液體必須填寫一級易燃液體領用審批表,技術人員在填寫過程中必須寫明該品名的特性,安全施工及保管貯放具體措施,每天按使用量領出,剩余部分應退庫存放。一級易12、燃液體領用審批表經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審批簽證后才能領用。5.5.2 領用人員進入庫區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規定,并使用專用貯具存放一級易燃液體。5.5.3 使用一級易燃液體應制定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必須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作業期間,施工負責人應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落實專人監護。5.5.4 作業人員應該了解一級易燃液體的特性、危害性,預防應急措施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項。使用前應設置危險警戒區域、掛貼警示標牌;在容器內或有限空間作業應有防爆通風措施;在安全和健康受到嚴重威脅時,作業人員有權自行脫離危險區域并立即報告項目領導。5.5.5 廢棄的一級易燃液體應嚴格按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管13、理規定處理。5.6 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管理5.6.1 在使用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液、廢渣、粉末、油回絲、危險化學品容器及包裝材料應回收,統一按規定貯存、處置,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擅自傾倒、丟棄、填埋和排放。5.6.2 收集、臨時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儲存,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其它廢物中,臨時存放危險廢物必須有防滲漏,防揚散,防雨淋、防流失破損的措施,收集的危險廢物應核實登記。受到危險廢物污染的設備、器具、包裝物品和其他裝置材料不得挪作他用。5.6.3 凡收集貯存、利用危險廢物應制定在發生意外事故時采取的應急防范措施。5.6.4 危險廢物14、應該委托轉移至取得國家核發的專門處理危險廢物許可證的單位或場所進行統一貯存、利用和處理,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單位和個人。5.7 危險化學品安全裝置、設施定期維護檢測5.7.1 各單位、各項目應定期組織物資管理、安全環保等部門對危險化學品倉庫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落實整改,并做好書面記錄。5.7.2 每年雷雨季節前,項目應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測,發現接地裝置不符要求應立即落實整改。5.7.3 倉庫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管轄范圍內的電氣設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檢查維修。5.7.4 氧乙炔集中供氣管道,排空放水、安全閥、回火隔離裝置、調壓器等應定期進行檢查,不得帶病15、工作。5.7.5 倉庫內應設置測溫儀器,高溫期間應每天做好溫度記錄,發現超過規定溫度應及時采取降溫措施。5.7.6 安全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倉庫區域內的消防水源,滅火器材,通訊報警裝置及其他搶救防護用具等應每月進行檢查保養。5.8 公司、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組織對危險化學品采購、運輸、儲存、使用以及回收處置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落實整改,并做好書面記錄。5.9 公司、各單位應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適時組織應急演練。6 附錄附錄 記錄表式1. 一級易燃液體領用審批表一級易燃液體領用審批表編號:工程項目名稱: 領用單位: 領用班組:使用地點危險物品名稱領用總量每天用量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安全措施:領用日期領用單編號單 位數 量領用人簽名退庫記錄備 注填表人(專業技術員):審核意見工程管理部門安全保衛部門此表由專業技術員填寫,一式兩份,首次領用時一份交危險品倉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