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規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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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37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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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及規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中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考勤紀律,增強教職工責任感,確保學校進行正常有序的管理,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大連市xx中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本學校所有部門正式教職工。第三條本制度是對學校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學校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本制度由各教導主任主管負責執行,校長、副2、校長負責審批,人事干事負責備案監督和做考勤統計。第二章 考勤相關標準第一條按照國務院規定,除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外,本學校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104:30。第二條 病假、事假、喪假時間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產假假期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第三條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5元,月度累計超過4次(含)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基礎津貼部分。第三章 考勤管理一 打卡管理第一條 教職工上班通過指紋機打卡考勤,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遲到是指教職工7:30以后,8:30之前到崗,早退指教職工3:30以后,4:30之前離崗。第二條本學校實行早晚兩次打卡制,上3、下班未打卡者,需上交書面說明,未提交原因且無請假單按曠工處理。二 休假管理第一條 教職工假別:分法定節假日、寒暑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和公假九種。 第二條 教職工休各種非節假日、寒暑假假期前,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1. 教職工請假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前與教導主任及同事溝通協調好工作安排,教導主任需認真審核請假人工作交接是否妥當、合理,以確保學校交易工作日常進行。2. 請假者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時間、請假原因等內容; 半天以內的請假由本年級的教導主任簽字審批;1天的請假由副校長簽字審批;1天以上及外出大連市的請假需經校長審批,以上請假均需交人事干事備案。第三條 經4、領導批準的請假單作為考勤的依據之一。職工請假應按程序、逐級報批。三 各假種規則第一條 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等。法定節假日休假,以學校依照國家規定發布的放假通知為準,無需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外出處理個人事務請休的假期,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1. 如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應按請假程序事先請假,相關審批人應對請假事由予以核實。事假期間按7元/小時,60元/天標準扣發績效工資;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含3天)扣發績效工資基礎津貼;年度內累計事假7-10天,扣發年度績效工資300元;累計事假11天(含11天)以上的扣發年度績效工資700元。25、.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請假,但遇偶發事件,應及時通過電話或其它途徑通知教導主任,并委托他人代為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未及時履行上述手續,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病假:指教職工因病請休的假期。教職工請休病假,須憑醫院所出具的病休證明,事先辦理請假手續。1. 教職工因病請假,假前或假后需提交醫生簽發并加蓋醫院公章的休假證明、病歷證明等予審批人審批,并在學校規定的病假期內作病假處理。2. 教職工確因病無法親自請假,應委托同事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辦理請假手續;獲準假者,必須于假后補辦一切手續,提交醫院的休假證明、病歷證明等。 3. 教職工病假按3元/小時,30元/天標準扣發績效工資。月累計連續病休超過6、7天(含7天)扣發績效工資的基礎津貼。超過1個月(含1個月)扣除其崗位工資。年度內累計病假15-22天,扣發年度績效工資300元;累計病假23天以上(含23天)的扣發年度績效工資700元。年度內累計病休6個月以內(含)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五條 婚假:指教職工結婚請休的假期。婚嫁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1. 根據國家規定,教職工結婚享受3天的婚假假期,初婚符合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額外享受7天的獎勵假,婚嫁含法定節假日。2. 教職工休婚嫁需一次性休完。婚假(包括晚婚獎勵假)期間,各項薪酬待遇不變。第六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1. 女教職工正常生育產假為7、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男教職工有3天的陪產假。2晚育(24周歲后初育)女教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外,享受獎勵假30天。3.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4. 女教職工哺乳期內,每個工作日享受哺乳假1個小時(含路途),即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推遲上班1個小時或提前下班1個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每個工作日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不能合并使用。5. 女教職工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根據醫院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病假計算。6.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其休假時間按事假處理。7. 產假期間待遇執行本市政策,教職工產假期間績效津貼執行滿勤津貼200元。第七條 喪假:指教職工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死亡請休的假期。喪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喪假期間,各項薪酬待遇不變。#中學#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