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集團公司超市操作規范及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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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43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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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貨集團公司超市操作規范及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 工 行 為 規 范1. 目的:企業是始于人而只于人的事業此說明企業非但由人所組成,由人所運作,而且其目標之有效達成,端賴全體人員之團結合作,全力以赴,否則必難期有功,而組成或集合全體員工在一起共同行動,視需有一定秩序與紀律,作為規范全體組成人員之行為準則,方能避免團體變成一盤散沙的烏合之眾。為保證公司各項生產與工作正常進行,提高公司生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循。2. 新進人員報到: 經采2、用之員工于報到時,需繳交以下數據:2.1身份證影印本1份及相片2張。2.2辦公室人員需學歷證件影印本1份。2.3經歷證件影印本1份(如證照或技術檢定證明)。2.4其他應繳交之體檢報告數據或證明文件或保證書。3超市操作規范:3.1員工行為規范(1)不準挪用和賒銷店內財物。(2)上班時間不允許抽煙、喝酒、吃零食。(3)不脫崗、串崗、不聊天、不上班睡覺,不準遲到、早退、隨便請假。(4)不打架罵人、不說笑、打鬧。(5)不準亂蹲亂坐,不準衣冠不整。(6)不準怠慢顧客,更不允許與顧客爭吵。(7)不準倚靠柜臺和貨架、手插進衣袋、腳踏貨架,不準趴、伏、坐于柜臺和賣場內。(8)不準放個人物品在收銀臺和賣場(如手3、提包、錢包、用餐飯盒 等)。(9)不準無理取鬧,頂撞領導,不服從安排。(10)不準上班接、打私人電話不準上班會客。(特殊情況需經當班責任人同意)(11)不準透露門店任何商業信息,如遇問題,須報備組長、經理處理。(12)提倡互相監督,相互提醒。3.2 儀表規范(1)頭發干凈,梳理整齊。(2)女士不披散頭發長發應扎整齊。(5)面部整潔,女士不描眉紋眉。(6)上班時間女士應化淡妝不得濃妝艷抹。(11)不得留長指甲。(12)女士不得涂有色指甲油或染指。(14)衣服常換洗,不得有異味。(15)衣服干凈整齊,上班要穿工作服。(16)當班時間,不得穿短褲、裙子、超短裙報3.3門店衛生規范(1)店面整潔干凈、4、明亮、布局合理氣氛和諧。(2)貨架柜臺和商品干凈整潔無積塵蜘蛛網,按規定陳列。(3)柜臺、地板板等就每天清潔,不得有污跡。(6)門口干凈、整潔、無煙頭、雜物、垃圾、廢棄紙皮擺放整齊,垃圾筒定期清洗,地毯無積塵、香口膠雜物等。(8)店內各種設施、設備完好,功能正常。(10)消防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11)宿舍、衛生間、通風順暢,長期保持干凈、整潔、衛生,并注意防火、防電、防水、防盜。(12)倉庫陳列有序、整潔。3.4營業員標準化操作規范(1)崗位職責 1、 嚴格執行門店服規范,做到儀容瑞正,儀表整潔,禮貌待客,誠實服務,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店長的安排。 2、 熟識店內商品和商品包裝5、上應有的標志及自已責任區內商品的基本知識,包括商品的名稱、規格、用途、供貨商、保質期限、消費使用方法和日常銷量等。 3、 了解相關商業法規,熟識賣場內的作業規范。 4、掌握商品標價知識,能熟練在使用標價機,正確打貼價格標簽。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確維護商品,防止過期、變質、破損商品上架銷售。 6、洞察顧客進場習慣和購買重心,了解商場的整體布局和商品陳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則,并隨時對責任區域內的陳列商品進行整理。7、隨時掌握商品銷售的動態,及時按規范作要求完成取貨和補貨上架作為并及時提出補貨建議。8、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損壞和失竅。9、了解賣場內主要設備的性能、使用要求6、與維護知識,能夠排除下些小的故障。10、負責賣場、賣場商品、貨架、通道的衛生,保證門店的清潔度。11、負責賣場內的顧客接待、導購。(2)作業要求 1、理貨時要將不同大類的商品歸回原位保持衛生化陳列。 2、進行加貨作業時要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發現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長,采取措施。發現過期變質破損的商品要立即下貨架。并報備店長作相應處理。3、理貨時要檢查標價牌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嚴格按照理貨作業程序進行。4、對責任范圍內的貨架商品要認真管理做好防竊、防損。5、營業員在理貨過程中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損,由個人承擔并且馬上買單。6、對顧客要做到熱情服務,見到顧客要點頭,微笑打招呼。7、對顧客7、的問題不能解決,需及時移交給其他同事或告知當班主管,并對相關問題做好記錄。8、推薦商品時,要尊重顧客意愿,不能誤導顧客更不能死纏爛打。3.5商品管理規范(1)商品收貨 1、點清商品數量規格是否與貨單一致。 2、商品包裝外觀是否完整(標簽、日期、廠家)3、保質期限是否合符行業要求。4、弄清供應商名稱,門店內是否有該供應商以前的退貨。5、收貨人簽句并標注收貨日期,付款員標注 “已付款”。6、如有短貨由送貨人在單上劃掉并簽名確認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單上涂改。7、如有退貨須填寫返廠單,由供貨商簽名確認。(2)商品品質1、無假冒偽劣商品。2、無過期變質破損商品3、沒有“三無”商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8、無商標)。以上若有,相關責任人則受相關處罰。(3)商品陳列1、按單品為存要求,暢銷商品豐富。2、利用有效貨架空間,商品整齊有序。3、醒目,讓顧客愉悅,有吸引力。4干凈無積塵,外包裝或外形完整。5、易放易拿,標答對應,陳列整齊完整。6堆頭顯眼、有量感、POP廣告牌醒目干凈。(4)促銷商品1、促銷價格嚴格按照活動要求。2、特價牌有顯特價提示、活動時間。3、簡報派發,告之顧客活動內容,打動顧客。4、促銷按要求發放,不得出售或挪用。(5)庫存1、目標庫存量及單類商品適量。2, 商品保持期不可超過限期的2/3。3、商品過期、積壓或商品嚴重缺貨,責任人將受到相關處罰。(6)盤點1、盤點前有準備、抄盤點表9、(包括商品的條碼、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倉庫貨架的整理盤點前員工崗的安排。2、盤點時清點數量務必準確,不可漏盤、錯盤、多盤,在通常情況下有兩人同時進行。3、盤點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處以上的數字錯誤,必須返工重盤。4、對于柜組商品丟失過多要對其進行處罰。5、點后盤點表由信息員和店長確認無誤后,編號并一式兩份備查。(7)商品信息1、新食品商品信息索取(名片、樣品、照片)。2、定期對商圈的了解(競爭對手的動態以及目標顧客的消費變化),并提交書面報告。3、定期對業態的了解(本行業的發展變化以及流行商品的變化),并提交書面報告。(8)商品的報損1、失去商品價值和意義的商品(過期、變質、陳舊、破損等)10、一定要報損。2、食品類的商品報損由店長簽名后門店自行處理。3、商品報損須算門店費用,店長可控制每月報損額度,超出額定范圍應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3.6收銀員操作規范(1)崗位職責 1、嚴格尊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組長安排,正確迅速結賬,做好對顧客的收銀服務工作。2、保證收銀機的清潔衛生及正常使用,學會日常的維護及簡單的故障排除。(2)作業要求1、收銀員不得私自查看門店錄像資料或電腦中查看當班的銷售金額。2、準確正確識別紙幣,收銀機操作訓練。3、收銀員不得私自將當日銷售貨款移作他用,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后必須清除掛帳單,交班后立即將銷售款上交財務。4、收銀員 “三聲”服務,唱收唱付11、,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歡迎光臨共多少錢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親自提醒點清余款,若有少許顧客換商品交有服務臺處理。5、謹防高檔貴重商品被調包,若有大單購物或顧客高峰,加多營業員協助裝袋,并加強賣場看管。6、在上崗期間,收銀員不得擅自離開收銀臺。7、收銀員不得漏收商品款項。8、如收銀員對帳時短款,由收銀員寫出原因,對短部分進行賠償,如收銀員對帳時多款超過千分之五,要對其進行相應處罰。如收銀員經常出現長短款現象,輕者調換工作崗位,重者予以辭退。9、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后,必須清除掛賬單。收銀員上崗時不允許在收銀區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現金,(茶水除外)如發現作偷盜論處。10任何收銀員不能私自外出換12、零錢。11、3.7安全操作規章(1)消防安 1、門店消防設施必須齊全。 2、買場內平時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不準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3、用電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不可用大功率電器,不可用電熱絲(如:熱得快、電熱管)燒飯,燒水。4、正確規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電、氣的使用常識。5、應急燈必須可以正常使用。(2)門店安全1、貨架頂部不可放置較重的商品或物品。2、商品、貨架的擺放必須嚴格規定,附合要求。4、如果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密切注意,如有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5、要嚴格遵守商品管理規范。4. 出勤及考勤管理:4.1工作時間:4.1.1本公司原則上每天工作8小時,4.1.13、2本公司因業務需求,得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調整休息日、上班時間工作班次及加班,從業人員應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絕。4.2打卡、遲到、曠工、公差外出:4.2.1本公司從業人員應準時上班,除規定免打卡人員外,均須按時親自打卡,有關上班遲到、早退、曠工規定如下:(1) 從業人員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規定上下班時間5分鐘者視為遲到或早退但偶發事件經主管核準當日補假者視為請假否則依下表處罰之:項次 遲到早退 處罰方式1 超過5分以內 由主管口頭警告不可超兩次,超過者每次罰10元2 超過6-15分 罰10元 由工作津貼中扣款3 超過16-29分 罰20元 由工作津貼中扣款4 超過30分鐘以上 罰30元 由工作津貼14、中扣款 1.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或累計超過30分鐘,記小過一次并扣10%工作津貼。說 2.特殊從業人員得以行政命令另行規范之。明3.忘記打卡應在隔日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否則視同曠工,一個月內忘記打卡2次 以上者扣發當月10%工作津貼。 (2) 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時,依外出申請單或出差證明文件辦理。 (3) 拖延打卡以謊報加班者,予以記小過處分,再犯者予以記大過處理,第三次予以開除。 (4) 凡未經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或假滿未經續假或請假未準,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 (5) 委托他人打卡者經查屬實,雙方處以曠工一日并記大過一次論,再犯者則予以開除15、。(6) 遲到、早退達14小時者,屬曠工半天,扣罰1天工資及當月扣10%工作津貼。(7) 遲到、早退達48小時者,屬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及當月扣10%工作津貼。 (8) 凡有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績效獎金將不發放。(9) 凡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或年累計5天者,公司有權開除之。5. 工資計算方式與發薪日期:5.1新進同仁待遇,經試用三個月合格(以簽定勞動合同而定),視表現情況調整之。5.2薪資之調整需視公司營運及管理狀況、外界薪資水平、并斟酌個人所負職責與績效辦理之。5.3 薪資含底薪、技術及職務津貼等。津貼不屬于應得之薪資,公司有權依所需異動。5.4加班費計算:如果在公司規定時延長工時加班計算為16、時薪*1倍;國定假日加班計算為時薪*3倍;5.5年終獎金的發放依當年績效考核、出勤狀況及公司營運盈虧狀況發給。5.6從業人員之年終獎金,于發放日前離職者,不得要求享有之。5.7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從業人員不得討論、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資情況,否則一律開除。5.8每月15日發放本月之薪資。 6. 請假規定:6.1給假之規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訂之。 6.1.2事假:a.員工有要事必需親自處理者,得在事前請無薪之事假,薪資以日薪計算之。 b.各部門主管應留意控制請假人數;請假超過7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核準。c.全年請事假不可超過15天,事假期間不17、發工資,超過規定天數不準在請事假。d.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應辦理退職或留職停薪手續。6.1.3病假: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應以電話或他人代請假),凡超過1天以上,須附區以上公立人民醫院開具之醫療證明,向管理部辦理,病假期間不發工資。6.1.4婚假:服務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如本人結婚給予無薪婚假三天,滿一年者給予7天,滿二年以上者給予10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給予13天,均為有無休假,兄弟姐妹及本人之子女結婚,給予6天的無薪事假。6.1.5喪假:父母、養(繼)父母、配偶、子女給予10天無薪假,外祖父母或親兄弟姐妹者,給予8天無薪事假,路程擔誤可另18、計,須附相關資料,否則以曠工論。 6.1.6產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給假45天 (含節假日) ,難產者加給30天,均為無薪假。6.2請假手續:請假時,應于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得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一并隨假卡送審。6.3請假天數未滿七天者,請假流程如下: 6.3.1現場作業人員組長經理核準。 6.3.2管理職員、經理核準。 6.3.3主管經理總經理核準。 6.3.4凡請假天數滿七天以上者,除按直屬主管核簽外,一律送請總經理批準后生效。6.4上述請假均需有職務代理人后,送有關單位主管簽核后,送人事總務單位建文件。7. 外出規定:719、.1上班中,因故離開崗位者須向組長報備。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時,需經主管經理核準方可外出。7.3駕駛員使用公務車時,須在派車單上填寫里程數。8. 服務手則:8.1從業人員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辦法及規定,且須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現。8.2從業人員對所經辦業務應嚴守機密,且不得窺探非其經辦之機密。8.3從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應奉公守法、認真勤奮、愛惜公物。8.4從業人員對公事均需循級而上,不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殊事故則不在此限。 8.5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圖利他人,或對外發表涉及傷害公司之言論,且不得攜帶違禁品或易 爆裂物進入公司。應以維護公司20、形象及信譽為主。8.6公司權利之維護:8.6.1從業人員除執行授權之業務外,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對外從事私人或非經公司認可之相關職務及交易,對外作認何口頭或書面之約定和承諾。8.6.2非經公司書面同意,從業人員不得為自己或通過第三人參與經營和本公司相同或同類之事業,亦不得為經理人或合伙人等。 8.6.3從業人員不得奇裝異服,穿著應力求整齊,凡須著制服之要求規定者,應遵守之。 8.6.4從業人員應相互關愛、尊重人格、誠肯相處、遵守上述手則,并接受公司上司之職務調動,若有違反,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解雇、記過、警誡、降職、降薪等之處分。 8.6.5員工非經批準不得私帶親友入廠,會客時間亦不得超過121、0分鐘。9. 獎勵:9.1獎勵種類:9.1.1 嘉獎 (每次10元獎金)9.1.2 小功 (每次30元獎金)9.1.3 大功 (每次100元獎金)9.1.4 晉級升等。9.2有下列事跡者給予嘉獎:9.2.1 整季度內多能按時上下班出滿勤者。9.2.2 維護公司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9.2.3 拾金不昧價值達三百元以上者。9.2.4 管理及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運作正常者。9.2.5 舉報違規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案件者。9.2.6 參與重要的改善或項目有顯著成效者。 9.2.7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責能為從業人員楷模者。 9.2.8 工作積極盡責為公司避免較大損失者。 9.2.22、9 預防機器設備之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9.2.10其他類似之行為,經提報管理處批準者。9.3有下列事跡者給予記小功:9.3.1 領導有方,使業務拓展有相當成效者。9.3.2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納確有成效者。9.3.3 整年上下班出勤率100%,出滿勤者。9.3.4 有其他明顯的較大功績者。 9.3.5 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于限期內完成,表現優異者。 9.3.6 在工作中節約成本,合理利用廢料有重大成果者。 9.3.7 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者。9.3.8 其他類似行為,經提報上級審核核批者。9.4對于有下列事跡者給予記大功:9.4.1 為維護公司安全和重大23、利益,遇有緊急事件或突發事變,奮不顧身,極力強救而減少或避免公司損失者。 9.4.2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后成效卓越,有20萬價值以上者。9.4.3 改善生產設備、作業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且能舉證其效率及價值者。9.4.4 對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之情事,能事先舉發或防止,而使公司免于受害者。9.4.5 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全體員工表率者。9.5對于有下列事跡者給予晉級:9.5.1 對公司研究發明新產品或技術,有重大供獻者。9.5.2 一年內記大功3次者;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10. 懲罰:10.1 懲罰種類: 10.1.1 警告 (每次10元經濟處罰,績24、效獎金減半發放)10.1.2 小過 (每次3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10.1.3 大過 (每次5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10.1.4 解雇。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處份:10.2.1 經常遲到、早退,屢教不聽不改者;無故曠工半天者。10.2.2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職守、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者。10.2.3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10.2.4 不服從、不遵守單位主管人員指揮者。10.2.5 行政、管理人員未認真執行公務而導致公司受到輕微損失者。10.2.6 上班期間在場區內穿拖鞋、赤膊等影響公司形象者。10.2.7 在非吸煙區抽煙,經勸說不改25、者。10.2.8 未佩戴識別證或穿著制服者。10.2.9 主管干部因督導不力,致使下屬違反公司規定者。其他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者。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小過處份:10.3.1 對上級批示或有效期限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怠工導致公司利益損失者。10.3.2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屁護或不舉報者。10.3.3 在職務上詐欺公司及濫用職權情節較輕者。10.3.4 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但情節較重者。 10.3.5 未經許可進入禁止進入之場所者。 10.3.6 在公司與同事口角或喧嘩、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情節較重者。10.26、3.7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10.3.8 上班中睡覺者;擅離職守、怠忽工作使公司蒙受輕微損失者。10.3.9 偽造出勤記錄或請人或代他人打卡者。其他類似行為者;警告無效者。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大過處份:10.4.1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份利益者。10.4.2 遺失或損壞公司的重要文件、物品、設備者。10.4.3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告無效,甚至興風作浪者。10.4.4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10.4.5 挑撥是非、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陷害同事而制造事端者。 10.4.6 在工作場所或宿舍廠區內,酗酒或滋事者。 10.4.7 上班27、中臥睡或離崗睡覺者。10.4.8 在公司外,對公司產品作出虛假或詆毀性評論者。 10.4.9 發現危害公司安全知情不報,而任其發生者。于場區內或宿舍區域內,隨意如廁者。10.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雇處分:10.5.1 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假證件或虛偽不實意思表示,致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失者。10.5.2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定情節嚴重者。10.5.3 在公司內賭博、聚眾滋事或有妨害風化之情事者。10.5.4 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物品。10.5.5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柲密;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10.5.6 違反規定攜帶易燃易爆品入超市者。28、10.5.7 無正當理由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日者。10.5.8 張貼散發煽動性文件、圖畫,足以破壞勞資情感者。10.5.9 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后果者。偷竊或挪用公款、公物或盜用印信、竊取公文及員工財物者。10.5.11 在公司內拉幫結派、營私舞弊侵害公司利益者。10.5.12 對同事暴力脅迫,或有其他不良名譽之違法行為者。10.5.13 造謠惑眾、影響工作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者。10.5.14 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內受小過以上處分者。10.5.15 經公司合理調動,不遵從工作指派者。10.5.16 公開詆毀公司名譽及信用者。10.5.17 向公司請假而往他處工作者。10.5.18 利29、用職務之便,要求或收受回扣者。 10.5.19 一年內記大過達3次,且無功相抵者。10.5.20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經主管部門查核屬實者。10.5.21 對公司處罰不滿,擅自撕毀公告者。10.6 獎罰標準累積期限為一年有效,其累計標準如下:(1) 三次嘉獎自動生成一次小功。(2) 三次小功自動生成一次大功。(3) 三次警告自動生成一次小過。(4) 三次小過自動生成一次大過。10.7 同年者功過相抵標準如下:(1) 嘉獎一次與警告一次相互抵銷。(2) 記小功一次與記小過一次相互抵銷。(3) 記大功一次與記大過一次相互抵銷。11. 離職手續:11.1 自請離職人員,除經特準外,30、均須按下列期限內提出辭呈,經核準并辦妥移交及離職手續后,方得離職: 11.1.1 試用期人員提前7天。 11.1.2 一般作業員提前15天。 11.1.3 技術、后勤人員、班組長提前一個月。11.1.4 行政、文職、助理人員及專員提前一個半月。11.1.5 課長及部門主管人員提前二個月。11.2 離職人員工資: 11.2.1 自愿請辭者,需依規定辦理,本月工資于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2 遭解雇開除人員得扣除應扣款后于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11.2.3 未請假,未到班者,視同自動離職,當月工資不予核算發放。12. 職務移交: 12.1 適用對象: 12.1.1 解職人員。 12.1.2 31、調職或調升人員(離開原擔任職務)。12.2移交內容(清單): 12.2.1 未完成工作事項。 12.2.2 現款、帳表、憑證。 12.2.3 財產、設備、器具、印信。檔案證件、規章制度、文書數據。 12.2.5 各項經營技術數據。 12.2.6 客戶及公關機構資料。12.2.7 移交應就職務范圍內,所經營之業務財物,依移交內容詳列清冊辦理移交。12.3 未辦妥移交之議處: 12.3.1 移交人員逾期不移交者,由人事單位簽報議處。 12.3.2 離職人員逾期不移交,或未辦妥移交手續者,停發其未領薪金及其它可領款項。 12.3.3 如有舞弊情事依法追償,案情重大者,移送司法單位就辦。 12.3.432、 交接清冊,須經交接人員與監交人員簽名確認后,復印一份交給交接人留存,原稿交管理部人事存檔。 12.3.5 移交事項須在離職前一天辦妥,且監交人應確保各項移交工作之真實性。13. 保密措施:13.1 員工對有關本公司之經營計劃、技術資料、人事檔案、工資福利待遇、招聘試卷、公司規章制度、財務資料、生產配方、開發研究成果、產品成本表、客戶檔案、制模程序等均應予以保密,不得對外口頭泄漏,私自影印拍照或圖利他人,否則依法究辦。13.2本公司新舊員工一律需嚴守保密之規范及勞務協議之規定,并由管理部負責執行。14. 頒布實施:14.1 本制度各條款呈請總經理核定后正式生效公布之,本制度得每年依實際經營狀況進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以符合需求。14.2 本制度所列各項條款的最后解釋權歸本公司管理處所有,最終修改權、核定權則歸屬總經理。15. 自xx年06月15日正式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