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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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48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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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市XX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籍管理制度 為貫徹教育部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要求,維護全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正常秩序,加強和完善繼續教育的學籍管理,保證繼續教育質量,根據浙江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管理規范(浙教師200430號)和XX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登記辦法(修訂)(XX教師2007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一、各類培訓班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種類1新教師試用期培訓;2.2、教師崗位培訓;3.骨干教師培訓;4.全員培訓;5.提高學歷培訓;6.其它培訓。繼續教育教務管理1.注冊學員憑通知,按規定日期到規定地點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注冊者,應事先由教師所在學校向組班教師書面請假。2紀律與考勤學員應遵守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協助組班教師管理,加強自我教育,遵守培訓紀律。學員應按培訓方案的要求,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并努力完成培訓班的學習任務,包括集中培訓、教育科研、教學實踐、社會考察、考核考查等活動和任務。學員應不可抗拒的原因要求請假,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組班教師批準。缺課時間超過課程課時的四分之一或未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的,補完相應課程或任務后方能3、參加課程考核。3教學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教學過程由選定組班教師、確定培訓主題、設計培訓方案、實施培訓計劃和組織考試考核等環節組成。新教師試用期培訓:有為期一年的培訓計劃和管理辦法,內容包括集中培訓80學時的教學內容、授課計劃、教學形式和分散培訓40學時的內容、實施計劃和管理。崗位培訓:設計培訓方案要包括培訓計劃、培訓學時、教學內容。主講教師要按計劃授課,組班教師要按計劃組織培訓考核和征集培訓反饋意見。骨干教師培訓:培訓總方案應包括不少于180學時的授課計劃;集中培訓學時、內容、教學模式;自學研修學時、內容、形式。骨干教師培訓期間每月要有活動,每次活動要有記錄。對整個培訓要有形成性評價和總結4、性評價。培訓結束后還要收集好學員反饋意見并對學員進行跟蹤調查。全員培訓:是指根據國家對中小學教師專業化發展要求,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或教師培訓機構確定培訓內容,全省在職中小學教師都應參加的培訓。這類培訓的教學管理視內容的差異和上級的要求采取專項管理的形式或納入校本研修管理。其它培訓:要確定培訓的主題,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的內容、形式和學時,要有管理措施。4考核新教師試用期培訓考核,由區教師發展中心有關科室制定考核辦法,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集中培訓考核主要以師德規范、教育政策法規、教學理論、基本技能為主,以書面考試形式考核。分散培訓考核,區教師發展中心有關科室提出考核要求,會同任職學校(中心5、學校)實施;主要以教育教學實踐為主,以課堂教學和班隊活動形式考核。培訓結業,經考核合格,填寫新教師試用期培訓考核表,由組班教師造冊上報科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發給新教師試用期培訓結業證書。新教師試用期培訓取得的學分不納入崗位繼續教育學分范疇。中小學教師崗位培訓考核,由區教師發展中心有關科室制定考核辦法,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學員按培訓計劃規定,參加培訓課程學習,經考核合格,由組班教師造冊并填寫XX區教師發展中心各類培訓班學分審批表(表一)上報科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發給崗位培訓結業證書,并準予登記繼續教育學分。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考核,由區教師發展中心有關科室制定考核辦法,報分管領導6、批準后組織實施。可以采用書面理論考試、實踐考核、提交論文、實地考察等形式。經考核合格,由組班教師造冊并填寫XX區教師發展中心各類培訓班學分審批表(表一)上報科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發給骨干教師培訓結業證書,并準予登記繼續教育學分。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考核,由區教師發展中心有關科室根據上級的要求制定考核辦法,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其它培訓,由區教師發展中心有關科室根據上級的要求和工作計劃組織考核。經考核合格,由組班教師造冊并填寫XX區教師發展中心各類培訓班學分審批表(表一)上報科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準予登記繼續教育學分。5. 檔案管理區教師發展中心要按新教師培訓班、骨干教師培訓班、崗7、位培訓班等以班級為單位整理檔案。檔案應包括培訓計劃、學員名冊、學員登記表、培訓通知(原件)、各類表格、教案、學員培訓成果、反饋意見、培訓總結、結業名單及成績、音像(圖片)資料等。每次培訓結束后,組班教師應及時將上述材料一并交辦公室學籍管理員存擋。二、校本研修管理資格1學校提出申請“校本研修基地”或組織其他形式的學習共同體,經區教師發展中心考核驗收合格,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具備校本研修資格。2非“校本研修基地” 學校每學期可組織不超過16學分的自主研修活動。培訓內容1學校有計劃地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的研修活動。2省、市、區規定的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的研修活動。培訓計劃和實施1各學校每年根據學校自身發展的8、需求,結合上級有關教師教育的要求,制訂校本研修年度計劃(基地學校計劃的電子稿要上傳校園網或中心學校網絡平臺)。2各學校的校本研修要以教研組活動為基本形式,有理論學習、教學實踐、互動研討、成果展示、自學自練等環節。3每次研修要有完整的記錄,要明確研修主題、主講教師和組織者。如研修形式為講授式的要有教案或相關材料;主題討論式的要有討論記錄。考核總結基地學校(或其他研修組織)由區教師發展中心組織人員進行動態評估,非基地學校委托鎮(街道)中心學校組織考核。檔案管理1校本研修檔案由教師任教學校建立和保管,其內容包含:研修計劃和每次研修記錄;主講教師或組織者活動方案或相關材料;教研組討論記錄等反映研修過程9、和研修效果的相關材料。教師研修出勤記錄和簽到簿。研修的考核內容、形式和結果。2全員培訓以主題為單位建檔;其他以年度為單位建檔。3每個教師參加研修(個人專業發展)的檔案由教師任職學校建立并保管,其內容包含:參加校本研修的記錄、發言稿、研修體會等材料;參加各種研修交流活動的論文、教學案例;課堂教學研究的書面材料或公開課教案;主題全員培訓所規定的作業。4教師研修檔案以檔案袋形式存放,每五年作為一個研修周期。5教師跨縣區調動,應向原任教學校提出申請,經區教師發展中心和調入(或調出)縣(市、區)教師培訓機構批轉,研修檔案資料移交現任教學校保管。三、學分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實行五年為一個周期的學分管理制10、度。周期內,以學年為單位進行學分登記,原則上從上年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完成的繼續教育學分計算為當年學分。登記范圍1高等師范院校、教育學院、市教師教育院開展的教師培訓活動。2區教師發展中心開展的教師研修活動。3經審批開展的校本研修活動。4中小學教師經批準參加的學歷提高培訓。學分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由區教師發展中心實施登記和電子化管理。1區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的各類培訓班的學分審批,由組班教師填寫XX區教師發展中心各類培訓班學分審批表(表一),報科室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區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的研修活動,由組織者在XX區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的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二)上簽字并蓋上區教師發展中心的印章后11、,交有關學校納入校本研修學分管理。2校本研修學分的申請:高中(普高、職高),初中基地學校:由學校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填寫XX區校本學研修學分申請表(表三),分管教學副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小學(幼兒園)基地學校:由學校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填寫XX區校本研修學分申請表(表三),學校校長審核、鎮(街道)中心學校審批。非基地初中、小學(幼兒園):由學校(幼兒園)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填寫XX區校本研修學分申請表(表三),掛靠基地學校(幼兒園)審核,鎮(街道)中心學校審批。3校本研修學分的審批:高中(普高、職高),初中基地學校:由學校填寫XX區校本研修學分學期匯總表(表六)并附XX區校本研修活動記錄(表四)和X12、X區校本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五)統一匯總,學校分管教學副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報區教師發展中心備案。小學(幼兒園)基地學校:由學校(幼兒園)填寫XX區校本研修學分學期匯總表(表六)并附XX區校本研修活動記錄(表四)和XX區校本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五)統一匯總,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審核、鎮(街道)中心學校審批,報區教師發展中心備案。非基地初中、小學、幼兒園:由學校填寫XX區校本研修學分學期匯總表(表六)并附XX區校本研修活動記錄(表四)和XX區校本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五)統一匯總,本校校長審核、掛靠基地學校復核、鎮(街道)中心學校審批,報區教師發展中心備案。學分審批時學校須提交的材料: XX區校本13、研修學分學期匯總表(表六)并附XX區校本研修活動記錄(表四)和XX區校本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五);校本研修工作總結;教師校本研修記錄冊。上述材料經復核、審批后,材料交區教師發展中心檔案室存檔,材料抽查后由學校保管。4其它學分的審批:其它繼續教育的類別區教師發展中心以外的機構舉辦的研修活動;教師的教育教學論文(案例)、課題研究和公開課;專業技能培訓和學歷提高培訓。審批程序區教師發展中心以外的其它機構舉辦的研修活動的學分審批,由教師本人填寫XX區中小學教師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表(表七)并附學分卡(存檔卡)原件;中學由學校審核、小學(幼兒園)由鎮(街道)中心學校審核后,填寫XX區中小學教師其他繼續14、教育學分匯總表(表八)連同每人的XX區中小學教師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表(表七)、學分卡(存檔卡)原件,報區教師發展中心分管領導或由其委托的科室主任審批。教師的教育教學論文(案例)、課題研究、公開課、專業技能培訓和學歷提高培訓等學分(學分折算標準見附件九)的審批,由教師本人填寫XX區中小學教師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表(表七)并附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中學由學校審核、小學(幼兒園)由鎮(街道)中心學校審核后,填寫XX區中小學教師其他繼續教育學分匯總表(表八)連同每人的XX區中小學教師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表(表七)、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審批后原件歸還教師本人),報區教師發展中心分管領導或15、由其委托的科室主任審批。學分登錄在新的電子化管理系統開通前由XX區教師發展中心學籍檔案管理員登錄;新系統開通后,由學分審批單位負責預登錄(錄入),經學籍管理員復核確認正式登錄到學籍管理系統。四、時間要求校本研修計劃申請、學分審批的時間每學期正式開學后的兩周內完成上學期的校本研修學分審批和新學期的校本研修計劃審批。師德培訓的計劃和學分的審批師德培訓計劃于每年的7月31日前報干訓處備案,師德培訓學分(統一折算為6學分,學習時間不足的予以扣除)納入校本研修,按校本研修學分審批權限和時間要求審批。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時間1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的時間定為每年的9月15日前,上報審批上一學年(上年16、9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以證書的落款和學分卡時間為準)的其它繼續教育學分;2凡在每年9月15日前未辦理認定審批的或跨學年度(以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的其它繼續教育學分一概不予認定,其學分無效。附件1XX區教師發展中心各類培訓班學分審批表(表一)培訓班名稱: 時間:學 校證 號姓 名學分備 注組班者: 審核人: 審批人:注:此表一式一份,審批后由區教師發展中心存檔。附件2XX區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的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二) 研修內容: 時間: 地點:學 校證 號簽 名簽 名學分組織者(簽字): 區教師發展中心(蓋章)說明:本考勤表由組織活動的研訓員簽字、區教師發展中心蓋章后,交參加研修人員所在學校,以17、作學分審批憑證。附件3XX區校本研修學分申請表(表三)單位:(蓋章) 日期:項 目內 容本學期研修的主題具體內容安排序號研修時間主講人及內容主持人研修地點預計參加的單位及人數擬申請的學分12345678經手人: 審核人: 審批人(蓋章): 說明:本表一式兩份,鎮(街道)中心學校、學校各一份存檔。附件4XX市XX區校本研修活動記錄(表四)學 校教研組參加對象研 修主 題主持人記錄員研修時間月 日 時分至 時 分研修地點研修過程內容記錄反饋或建議學 分每人合計 學分說明:此表用于記錄校本研修活動的情況,與XX區校本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五)一同作為學分核定的依據。本表一式一份,由學校存檔。附件5XX區18、校本研修活動考勤表(表五)研修內容: 時間:學 校證 號簽 名簽 名學分組織者簽字:學校校本研修具體負責人簽字:學校校長意見(學校蓋章):說明:本考勤表由組織者、學校校本研修具體負責人簽字和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并蓋章后,復印件交參加研修人員所在學校,以作學分審批憑證之一。附件6XX區校本研修學分學期匯總表(表六)單位:(蓋章) 填表人: 證 號姓 名研 修 學 分學分合計基地非基地師德其他審核人: 復核人: 審批人(蓋章):說明:本表用于每學期學分匯總使用,以學校為單位進行統計。一式三份,區教師發展中心、鎮(街道)中心學校、學校各一份存檔;表中“其他”系特指XX區教師發展中心組織的研修活動考勤表(19、表二)所記載的學分。附件7XX區中小學教師其它繼續教育學分認定審批表(表七)姓 名性 別繼續教育證號任教學科學 歷職 稱研修內容申請學分申請學分依據合 計學校或中心學校意見審核人(簽字):(學校蓋章) 年 月 日區教師發展中心意見經審核,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準予登記 學分。審批人(簽字):年 月 日說明:本表用于其它繼續教育類別學分認定審批,由教師填寫。附件8XX區中小學教師其它繼續教育學分匯總表(表八)單位(蓋章): 填表人:證 號姓 名學分證 號姓 名學分審核人: 審批人(蓋章):注:此表中學由學校統一匯總填寫,小學(幼兒園)由鎮(街道)中心學校統一匯總填寫,一式一份,由區教師發展中心存檔。20、附件9XX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折算標準(修訂)區 級市 級省 級國家級審核材料最高限制說 明教學論文(案例)發表1500字以上的,2學分/篇1500字以上的,4學分/篇1500字以上的,6學分/篇1500字以上的,8學分/篇刊物復印件(封面、目錄、文章)10分/學年論文(案例)發表省級和國家級必須要有正式刊號;或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市級及以上理論刊物。與教育教學有關,1500字以下的折半記分。在有正式刊號的報紙發表的按上述標準折半記分。同一論文只計最高級別,不重復計算。教學論文獲獎和教學技能競賽一等2學分/篇(次)4學分/篇(次)6學分/篇(次)8學分/篇(次)獲獎證書10分/學年論文(案例21、)獲獎和競賽評定單位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科研、教師教育機構,同一論文和競賽只計最高級別,不重復計算。發表和獲獎的同一論文(案例)取最高值。二等1學分/篇(次)2學分/篇(次)3學分/篇(次)4學分/篇(次)三等0.5學分/篇(次)1學分/篇(次)2學分/篇(次)3學分/篇(次)參與課題研究1學分2學分3學分4學分證書或證明材料6學分/學年課題須經區級及以上正式立項。參與課題研究者必須每學期參與課題研討不少于3次,并撰寫論文或課題實驗心得至少1篇。協研人員折半計算。上公開課1學分/課時2學分/課時3學分/課時4學分/課時證書5學分/學年同一課題的按最高標準核定,不重復計算。專業技能培訓12學分/項證書在任職期間參加計算機、普通話、外語及其他專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獲得國家承認通用的等級證書的。提高學歷培訓每門考試課程記6學分、考查課程記4學分。證書20學分/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