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職工浮動工資獎懲中考與競賽獎勵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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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56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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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教職工浮動工資獎懲中考與競賽獎勵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中教職工獎懲制度一、指導思想和目的:為了充分體現多勞多得,重責重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現行的工資制度,強化工資分配的杠桿作用,樹立危機意識,提高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教學質量,根據市教育局直屬中學浮動工資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二、獎懲方法:1、資金獎勵:分為工作量獎、中考獎、抽考獎、教學比賽獎、科研成果獎、學科輔導獎、先進教研組獎等,另設校長特別獎,用于獎勵業績突出、工作勤奮、具有特殊貢獻的教職員工。2、榮譽獎勵:對班2、主任、年級長、教研組長和教育教學業績突出的個人等,在晉級、職稱評審、先進評選上優先,并以附加分的形式獎勵,加大權重。3、處罰:對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工作不負責任、教學質量長期低下等情況的個人,分別采取個別談話、周報點名、大會批評、獎金處罰、轉崗、待崗等形式處理。工作量獎和兼職津貼每月兌現一次,其他項目每學年兌現一次。三、獎金來源:由每學年政府劃撥的浮動工資、績效獎金、中考獎金、學校經費四塊組成。凡學校以往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以本制度為準。 浮 動 工 資 獎 懲 辦 法第一章:總則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本工資分配方案只限于教師、行政管理人員和教輔人員(教輔人員包括實驗員、圖書管理員、網絡管理員、3、財會)。后勤、打字人員、校醫及未轉正教師不參與浮動工資考核,由學校根據工作表現,另行擬定考核方案。第二章:浮動工資的結構和來源第三條:浮動工資由工作量工資、兼職津貼和績效工資三部分構成。第四條:浮動工資的資金及分配:根據文件規定,從教職工每月工資中提取500元、政府再每月人均補充一定資金作為浮動工資進行二次分配。第三章:工作量計算辦法及課時津貼標準第五條 教師工作量實行標準工作量制,標準工作量是指課時數乘以學科系數。第六條 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作量均換算為標準課時,按課時數發每月的浮動工資。第七條 工作量的計算:1、教師工作量計算: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初中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漢語4、每周12節為滿工作量或擔任二個班的語文、數學、外語教學任務為滿工作量,學科系數為0.833。初中政治、歷史、地理、生物、計算機、體育、心理健康每周14節為滿工作量,學科系數0.714。初中音樂、美術、勞技每周為16節為滿工作量,學科系數0.625。2、其它工作量折算方法: (1)一次早讀折0.3標準課時、一次課間操0.3標準課時,(每天一人,每月6個標準課時)。一次晚自習(90分鐘)1.2標準課時。(2)、跨課頭,每周均計2課時,再乘以學科系數拆成標準課時。(3)、經學校認可的課外活動輔導,有計劃、有教案、有具體時間,學期末一次性計入課時。音樂、體育組織大型活動比賽,只計最終名次獎,不計平時課5、時量。3、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作量計算:校長、書記、副校長、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每周按10標準課時,部門副主任每周按5個標準課時,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周按3個標準課時。帶課另計行政、教輔人員按教委實際下達人事編制,由學校根據工作情況確定工作量,競聘上崗。第八條、浮動工資發放標準:按文件規定,凡個人周標準工作量滿10節(或月工作量滿40節)者,返還個人原工資500元。每超一節獎20元,每少一節扣13元。第九條、兼職津貼制度:年級主任月津貼200元,班主任月津貼按班實有人數每個學生5元,教研組長津貼為100元,備課組長津貼50元,保衛干事100元,每月由負責部門考核按等級發放。第十條、6、浮動工資的發放1、工作量工資的發放:按國家規定,教職工凡出滿勤、干滿量,工作合格且無重大事故的,按工作量發放浮動工資,教職工因工作量不滿又拒絕接受學校新的工作安排,學校應按教職工的實際工作量減發浮動工資。2、績效工資的發放:(1)市教育局將浮動工資的一部分作為校長獎勵基金,由學校自行制定獎懲辦法,經學校職代會討論通過實施。(2)校長、書記的績效工資由市教育局領導統一考核發放,學校中層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學校量化指標完成情況經校長、書記考核按等級發放。第四章:浮動工資考核第十一條 浮動工資考核:1、考核組織:學校成立浮動工資領導小組和考評監督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浮動工資的考核、發放和監督工作。2、考核7、原則:嚴格的考核是保障公平實施浮動工資的基礎,學校將遵循數量、質量和效益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領導評價、教師評價、學生評價和社會評價相結合,平時考核和階段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科學的制定適合本校實際的考核細則,并認真組織實施。3、考核方式:浮動工資中的工作量工資和兼職津貼按月發放,績效工資按學期或學年度考核發放。第十二條:浮動工資的管理:(1)浮動工資的管理嚴格實行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動態管理機制。(2)浮動工資實行9個月實際課時發放制,寒暑假期間不實行浮動工資制度,按原工資發放。(3)浮動工資中的績效工資依據中考、抽考和年終考核按學年度兌現。1、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發浮動工8、資。(1)教職工病事假三天以上,不參與當月考核,按原工資考核發放。(2)教職工因無故曠課、曠工者加倍扣發課時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3)教職工經組織批準出差或脫產學習一周以上者,當月按原工資計發。(4)按有關政策,教職工在享受探親、療養、休假、計劃生育、婚喪假3天以上著,不參加浮動工資的考評,按原工資計發。(5)教師無視教學常規管理規定,無教案上課,不認真批改作業,上課不認真,家長、學生反映強烈,經學校核查屬實扣發課時費100元。(6)教工在實習轉正之前,不參加浮動工資考評,只發給兼職津貼。中考獎勵試行辦法一、考核范圍: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中考獎只對初三年級下學期參加中考科目的任課教師進行考9、核,若下學期由二人帶同一班的同一學科,獎金按一人完整計發,再由學校協調二人協商解決。二、資金來源:上級中考集體獎和學校經費補貼。1、 基礎獎: 按初三下學期核定:參加中考科目的教師每人基礎獎500元。 2、 年級獎: 年級中考綜合名次列市局前3名,給該年級組一次性獎勵3000元,另給年級組長加獎500、300、200元。3、 個人獎:每個學科個人綜合成績和市局各校同學科綜合成績比較(全市局個人成績無法比),前六名者分別最高獎為1200元、1000元、800元、600、400元、200元。4、備課組獎:中考成績列市局前六名的學科(以中心排列為準),給備課組每位教師分別獎勵300、250、200、10、150、100、50元,(市局第6名以后的個人不得此項獎)。列市局前三名的學科另獎勵備課組長100元、80元、60元。5、進步獎:以中考班級在年級名次為基礎,個人所教學科名次與之對比,每高一個名次獎勵50元。每低一個名次扣除20元。中途接班的任課教師或班主任,以接班前最后一次學科綜合平均考試成績為基礎,中考綜合成績名次與之對比,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50元,每低一個名次扣除20元。以上只獎勵其一,就高不就低。中考成績列市局前六名并各班綜合成績在校內排列前三名者,給班主任分別獎勵200、150、100元。6、超市局平均值獎:個人綜合成績每超市局學科平均值1分,獎勵50元,每低平均值1分,扣20元,直11、到扣完基礎獎為止。說明:1、根據上級當年中考獎情況,以上各項數額可能略有調整。2、中考年級教師不再參與全校每年一度的績效工資考核。不重復獎勵。抽考獎勵試行辦法一、人員范圍:只對本學期考前任課教師進行獎勵。二、獎勵辦法:1、基礎獎: 參加抽考科目的教師每人基礎獎400元。2、年級獎:年級抽考成績列市局前3名,給該年級組一次性獎勵2500元,另給年級組長加獎200、150、100元。 3、個人獎:每個學科個人綜合成績和市局各校同學科綜合成績比較(全市局個人成績無法比),前六名者分別獎勵300元、250、200元、150、100元、50元。4、備課組獎:抽考成績列市局前三名者(以中心排列為準)給備課12、組每位教師分別獎勵150元、100元、50元(市局第6名以后的個人不得此項獎。若此項市局沒有設定時,學校不設此項獎,)另給備課組長分別加獎80、60、40元。5、進步獎:以抽考班級在年級名次為基礎,個人所教學科名次與之對比,每高一個名次獎勵20元。每低一個名次扣除10元。中途接班的任課教師或班主任,以接班前最后一次學科綜合平均考試成績為基礎,抽考綜合成績名次與之對比,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20元,每低一個名次扣除10元。以上只獎勵其一,就高不就低抽考成績列市局前六名并班級綜合成績在校內排列前三名者,給班主任分別獎勵100元、80元、60元。6、超市局平均值獎:個人綜合成績每超市局學科平均值1分,獎13、勵20元,每低平均值1分,扣10元,直到扣完基礎獎為止。抽考年級教師不再參與全校每年一度的績效工資考核。不重復獎勵學科競賽、教學比賽獎勵辦法1、各類學科競賽必須是市局教育中心統一組織,學校領導同意,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有關人員組織輔導參賽,其它自行聯系或組織的競賽學校不予認可。輔導競賽證書以市局教育中心認可頒發的為準。2、參加競賽學生的報名費,資料費及其它費用由學生自理,輔導教師資料費由學校解決。3、由學校統一安排八小時以內的第二課堂活動,教師的報酬按教委有關文件規定計入工作量。 輔導學生競賽獲獎:150元120元100元80元60元4 0元30元20元全國1234區1234地1234音、美、勞教14、師個人作品獲獎按以上等級獎勵,且同次比賽只獎勵當年最高項。個人教學比賽獲獎:800元600元400元300元200元150元100元50元全國1234區1234地1234說明:1、各種比賽競賽必須是由上級部門組織或推薦,否則不予認可。2、輔導學生獲獎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獎勵,同級別同等級全國三等獎以上每多一人獎10元,自治區三等獎以上每多一人獎勵5元。3、證書無確定等級時,按同檔次四等獎執行。4、在地市、自治區、全國正規報刊雜志上發表有關宣傳學校的新人新事,每篇分別獎勵20、30、40元。5、組織學校大型活動競賽獲獎,團體1一6名,依次獎勵集體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80015、元、600元(特指市局中學生文藝演出、市局田徑體育運動會等)。(注:一等獎1400元,二等獎1200元,三等獎1000元,鼓勵或優秀獎800元)6、組織單項集體競賽在市局獲獎(如藍球、排球、冬季長跑、游泳、乒乓球、計算機等)1一6名者,依次獎勵組織者400元、300元、200元、100元、100元、100元。7、學校組織的各種競賽課、達標課、示范課等只發給證書,無經濟獎勵。8、以上各項如組織單位己發給個人獎,學校不再重復獎勵。xx中教職工考核制度及處罰條例為了嚴明勞動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根據克拉瑪依市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經本學期行政會討論,特制定本辦法,望全校教職16、工認真執行。考核辦法:1、通過各種會議、活動點名,每周不定期二次以上查崗,學生記錄和各種考核記錄反饋等2、學校領導、年級長每周不定期抽查、巡查。檢查結果將在周報通報并予以獎金處罰。考核結果將作為一年評職、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考核內容為: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違反一次扣除獎金5元。1、 上班無故遲到、早退或升旗儀式遲到者。2、 教職工大會或年級組、教研組等各種會議無故遲到者。3、 上課遲到、早退、拖堂者。4、 領導、值周老師不按時上崗者。5、 任課教師不認真組織眼保健操者。6、 上課接打手機或無特殊情況坐著上課者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違反一次扣除獎金10元1、升旗儀式或各種會議無故曠到者17、2、不經年級組長或教務處私自調課者,且周報通報批評。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違反一次扣除獎金20元。1、不按時向部門、年級組、教研組交各種計劃、總結、資料等。2、校內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遲到一次。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違反一次,扣除獎金50元。1、學生實驗課任課老師和實驗員無故脫崗者。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校內造成影響者。3、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安排的各種大型活動者。4、搗是非、傳閑話、散布流言蜚語,影響極壞者。5、利用上班時間打撲克賭博、占用計算機炒股、玩游戲者。6、行政、教輔后勤人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影響工作者。7、 未完成聽課任務者。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違反一次,扣除獎金100元。118、 無故曠課者。2、 無課(事)半天不到校者,(超過半天按曠工處理)。3、 上級組織大型考試監考遲到或收發、裝訂中出現重大失誤者。曠到加倍處罰。4、 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者(以學校行政會通過為準)。5、 對在冊學生因違紀學校處理后,領導做工作仍不讓進課堂者。6、教師上課不認真、無教案上課,不認真批改作業,造成家長、學生反映強烈,經核查屬實者。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違反一次,扣除獎金500元。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2、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事故受上級領導通報者。3、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者。4、被公安機關拘留、收審等人員。六、對請銷假制度的有關規定:1上班時臨時有事,(不耽誤課的情況下)必須19、向年級主任請假。2、半天及一天以內假必須由副校長或教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假由校長批準。3、各種假無特殊情況時,必須要提前一小時打招呼,事后要有假條,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4、因出差、學習或各種事由離校、返校后,都必須履行請銷假制度,及時到教務處、人事辦公室進行銷假,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5、根據工作需要,對學校安排的節假日上班,值班、晚自習等必須無條件執行,確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按市局有關請銷假制度處理,對拒不執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并通報批評。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如監考、運動會等)請假三次(或累計三天)或病事假累計半個月以上,評優評先實行一票否決。酌情扣除年終獎。具體要求:1、上班時間:上午:9:15 下午3:45 下班時間:上午1:20 下午7:15。2、考核人員:學校領導、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3、每月22日前各考核負責人將考核情況匯總交教務主任處,由校報公示、結構工資兌現。 以上制度解釋權在學校行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