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會各種會議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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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57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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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學生會各種會議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大學學生會會議制度(試行) 加了加強學生會的制度建設,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關系,提高辦事效率,促進校學生會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會議形式校學生會全委會、 主席團會議、分會主席聯席會議、部長例會、各部門工作例會、各分會對應部門工作例會。二、會議要求1、會議應以團結、務實、高效為基本原則。2、學生會各項會議如開,召集人必須填寫如開會議登記表(見附表),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批準方可進行,否則,所如開會議內容及決定等一律無效。3、會議主持人須提前十分鐘2、到場,做好接待及準備工作,擬好會議提綱,并作好會議記錄,以便查詢。5、與會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佩還學生干部工作證,按時出席會議,不等遲到,不得過且過無故缺席,有事有病提前請假。6、會議過程中,各出席人員均須集中精神,認真參與,積極討論。會后必須認真掃行會議布置的各項決議和任務,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三、會議紀律1、凡是校學生會如開的會議必須提前一周到秘書處登記,由校學生會秘書處統一安排:學生干部除工作會議以外不準以校學生會干部的名義組織其它會議,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2、所有會議應存會議記錄。校學生會全委會、主席團會議、分會主席聯席會議、部長例全由秘書處負責記錄。各部門工作例會、各分會對應部門工作3、例會的會議記錄人由會議如集人任合。3、凡與會者有事缺,必須事先向會議負責人交請假條,如確實事出突然,不能會前請假,會后必須向會議負責人補假并說明原因,由會議負責人作好記錄并交由校學會秘書處備案,口頭請假無效。4、凡遲到或未能參加會議的人員會后必須主動向會議主持人了解會議內容并執行會議所布置與本人有關的決議和任務。5、會議遲到或早退兩次作缺席一次,三次請假記作缺席一次,缺席一次者給予口頭警千:任期內無故缺席兩次者,不得參與優秀學生干部評比。對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學生干部,校學生會給予辭退。四、具體要求(一)校學生會全體委員會議(以下簡稱“全委會”)1、全委會在閉會期間代表學校學生代表大會開展工作,4、是校學生會民主、公正的體現。2、全委會職責是:審核校學生會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對校學生會重大決策或活動方案進行表決:對主席團聯席會議中形成的任何決議有最終表決權:對校學生會委員職務變動有表決權:聽取校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總結。3、全委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半數以上委員的意見即為最終討論結果。4、全委會每學期如開2-3次,時間分別定在學期初、學期中、學期未,地點為校學生會辦公室。5、全委會的具體如開會時間由主席團決定,并由秘書處提前一周發通知。6、全委會主持人為校學生會主席。(二)校學生會主席團會議1、主席團會議是校學生袋子地各類會議的核收,它主要負責策劃、組織校學生會的各項重大活動,通5、報校學生會各部門、各位委員的近期工作,討論校學生會人事安排的提議,確定校學生會的日常工作重心。2、主席團會議原則上每兩周如開一次,地點為校學生會辦公室。3、會議主持人為校學生會主席,會議記錄人為秘書長,出席人員為校學生會正副主席。(三)、分會主席聯席會議制度1、分會主席聯席會議由校學生會主席團如集各學院落學生會主席如開。會議如開時間、地點由校學生會主席團決定(一般為一個月一次)2、會議的目的與宗旨;增進校、院學生會間的聯系與交流,加大學生會自我民主建設的力度,互相合作、共同協商,避免工作的重復與沖突,提高工作效率,充分發揮學生會在學校民主建設和學生自我成長過程中的作用,促進學生會工作的開展,更6、好地學同學服務。3、會議的任務:(1)傳達和學習市學聯,校團委及校黨委行政有關文件的精神:偉達全委會和主席團聯席會議的各項決策和工作安排。(2)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商討有關重大活動的決策及工作,對全校學生會階段性的工作進行的總結。(3)對校學生會及各院學生會工作及成員進行監督。(4)反映廣大同學的建議和意見,參加學校民主管理,指導各分會解決風吹草動學在學習、生活上的因難,共同維護同學們的切身利益。4、會議由校學生會主席團主持,聽取各學院的匯報,并布置工作。5、校學生會秘書處將在會議如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學院學生會主席。6、各學院學生會主席必須依時出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若需請假,應在開會7、前向校學生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由其副主席代為參加。無故2次缺席者,取消該學院學生會參加當年(xx大學紅旗學生會)請比的資格。7、蔣學生會秘書處負責考勤工作,并作會議記錄。(四)校學生會部長例會1、部長例會是由校學生會主席團如開的工作會議,它是執行以上各種會議所決定的各種決議和制度的得要環節,也是各部門總結工作并向主席團匯報的重要會議,它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2、部長例會每月如開一次,具體時間一般為每月前兩周,地點為校學生會辦公室。由秘書處負責發出通知。3、部長例會主持人為校學生會主席或副秘書長,出席人員為校學生會各部門部長。(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主席批準,由副部長代理出席會議)(五)8、各部門工作例會1、部門例會出席人員為該部門正副部長(秘書處為副秘書長)、干事。2、會議原則上每周如開一次,時間、地點由部長(副秘書長)確定,并邀請主管副主席(主席)出席,同時上報秘書處。3、會議由部長(副秘書長)主持,根據會議議程聽取干事匯報兩周的工作情況,對部門內部工作進行總結,布置本周工作任務。4、部門例會之后,部長(或副秘書長)應向秘書處上交會議記錄。5、與會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佩戴學生干部工作證,提前十分鐘到場,并自覺到簽到處簽到。6、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應以書面形式向部長(或副秘書長)請假,否則一概以缺席外理。(七)特殊會議根據特殊情況和任務,校學生會秘書長、主席團可如開相關委員會議,各部長也可召開相關人員會議,但須先報秘書處統一安排。五、以上會議制度要求校學生會全體委員及干事認真遵守執行。六、附表召開會議登記表會議主題召集部門與會人員會議內容召開時間如開地點分管主席審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