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會量化考核及獎勵加分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586
2024-09-08
9頁
44.04KB
1、大學學生會量化考核獎勵加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二、總 則第一條 組織名稱學生會第二條 組織性質學生會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學院團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全院青年學生的群眾組織。學生會代表和維護大學生的權益。學生會是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暨省學生聯合會的團體會員。第三條 組織宗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圍繞學院黨政的中心工作,團結全院同學,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全院同學成長、成才服務,為把我院建設成有特色的教學應用型本科院校2、而奮斗。第四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的考核范圍為學生會全體成員(包括主席團成員、各部門的部長、副部長、委員、干事)。第五條 考核思路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礎分為100分,根據學生會量化考核條列進行分數加減。本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小組成員由學生會主席團、各部部長、副部長組成,主席團對各部部長進行考核,各部部長對各部的副部長、委員、干事進行考核,考核組對學生會負責。主席團每月初將上月的考評結果在學生會例會上公布。每月對所有成員考核分數進行通報,結果作為評優選先的依據。第六條 工作要求(1) 學生會每位成員都有相互監督的權利和義務。(2) 成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可向主席、指導老師提出,可以用口頭和書3、面兩種形式。(避免與老師、同學發生矛盾)。(3) 成員可以通過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向指導老師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4) 每位成員都必須履行自己的職責嚴禁擅離工作崗位。(5) 各部門每周必須開例會,交流工作經驗。(6) 每位成員要關心學生會工作,盡快熟悉工作環境。(7) 不得以各種理由逃避因工作失誤造成的責任。(8) 不允許越權管理,搞內部分裂。(行為惡劣者直接勒令退會)。(9) 每個部門的負責人都必須做好該部門工作記錄,保留詳細資料。每月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各部的工作記錄進行檢查。(10) 每位成員在上課時間執行任務時,應事先向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請假,(須用學生會專用請假條,一式兩份)遇特殊情況,事后4、補假,不搞特殊化。(11) 嚴禁以工作為由,曠課、逃課。(如果出現逃課,一次扣十分并在學生會內部通報)。(12) 有工作任務期間不許遲到、早退。(13) 學生會成員不得私自以學生會名義組織外出活動,有關團體活動須報上級部門批準。(14) 學生會將每月組織一次成員進行思想教育活動。三、考核條例第一條 會議考核制度(一)部門會議考核制度(由各部負責統計分數)(1) 各部門例會以及臨時會議要求部長、副部長、委員、干事全體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需向本部門部長上交書面請假條,每個部門每次例會請假人員不得超過三名,每月請假次數不得超過二次,超過二次者一次扣3分。(2) 無故缺席部門例會及部門臨時會議者扣35、分,累計三次者做自動離職處理。(3) 開會無故遲到或早退者,扣2分。(4) 酒后參加會議者扣2分。(5) 會議中故意擾亂紀律、態度不端正者扣2分。(6) 會議中部門干部干事不進行會議記錄的扣2分。(7) 每周例會未如期舉行的部門部長扣3分。注:部門會議臨時調整時間、地點需及時通知辦公室,以便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二)干部會議考核制度(由主席團負責統計分數)(1) 干部例會以及主席團臨時安排的干部會議要求全體部長、副部長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需向主席團說明情況并上交書面請假條。若不能及時上交假條者需向主席團提前說明情況,在會后上交書面請假條至主席團,否則將做曠會處理。每月請假不得超過二次,超過二次6、者一次扣3分。(2) 無故缺席干部例會者扣3分,三次無故缺席者將在干部例會上通報批評。(3) 干部會議無故遲到或早退者,扣2分。(4) 酒后參加會議者扣2分。(5) 在會議中故意擾亂紀律、態度不端正者扣2分。(6) 在會議中各部門相關負責人未能對本部門近期工作向主席團做出詳細匯報者扣3分。(7) 在會議中故意擾亂會會場秩序,干擾會議進程者扣5分。(8) 在會議中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好的建議并被采納者加3分。(9) 會議精神未能傳達到各部門或未落實者扣3分。(10) 各部每周召開部門例會,未如期舉行的部門部長扣3分。(11) 部門例會通知學生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同時每月底將工作記錄交7、于辦公室查看。沒有進行工作記錄的每次扣除部門部長3分。第二條 活動考核制度(1) 以學生會的名義開展活動未向學生會以及主席團申請者部長扣5分,若在活動出現事故,情節特別嚴重、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部門,該部門相關負責人扣10分。(2) 活動做出重大調整,未向主席團匯報者扣3分。若調整后出現重大事故者扣8分。(3) 活動負責人,未能有效維持活動現場秩序扣3分。(4) 活動期間發生緊急情況未作妥善處理者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者扣8分。(5) 在開展活動期間干部、干事無故遲到者扣2分;無故中途退場者扣2分。(6) 開展活動期間要求相關部門全體成員到場。若因故不能到場的干部需提前向主席團請假、并上交書面請假8、條。一學期請假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每次扣3分。在活動中缺席者扣5分。(7) 現場活動結束后未能及時打掃現場者扣除干部、干事2分。(8) 開展活動前要先向主席團遞交活動申請策劃書,活動結束遞交活動總結。未能上交活動申請策劃書、活動總結與主席團存檔者扣除3分(扣分對象為負責活動的部長、副部長)。(9) 開展大型活動和常規工作期間未佩戴工作證者扣2分。(10) 對品牌活動提出建設性意見、積極為品牌活動的創新建言獻策者加3分。(11) 活動期間工作積極、表現優異的部長、副部長、委員干事者加3分。第三條 值班考核制度(1) 干事在團委辦公室、大學生服務站值班中缺席者,當天相應值班人員及本部門負責人(9、含部長、副部長)扣2分。按時值班者當天值班人員加2分。(2) 干部在在值班中曠到者扣3分。(3) 若因故不能值班的人員需在值班開始前向主席團遞交請假條,并通知辦公室輪換相關部門的人員進行值班、三日內未上交假條至組織部者視為曠到處理。(4) 值班期間各值班人員需將辦公室進行打掃,若在組織部的檢查中發現未完成,當日值班人員每人扣2分。第四條 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例會記錄考核制度(1) 未能按時上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例會記錄的部門,該部門部長、副部長或相關干事扣3分。(2) 上交的工作計劃、例會記錄和工作總結不夠認真、工作計劃可行性差、工作總結未能有效說明問題的部門,該部門相關負責人扣2分(此10、考核由主席團完成,考核過后交由辦公室扣分存檔)。(3) 工作計劃得到院團總支、主席團的一致好評的部門,該部門相關負責人加2分。(此考核由主席團完成,考核過后交由辦公室扣分存檔)第五條 獎勵加分制度(1) 每學期末的平均學習成績:90以上加10分,8090加5分,6070加3分,不及格的扣5分,重修的扣10分。(2) 在班級期末綜合測評中排名前十者加3分。(3) 獲國家級獎勵者加10分,獲省級獎勵者加8分,市級獎勵者加6分,院級獎勵者加4分、系級獎勵者加2分。(含獎學金、集體榮譽稱號、個人榮譽稱號)(4) 參加各種公益活動者加2分。(5) 在期末考試中有掛科現象者扣5分,情節特別嚴重者主席團可勸其退出學生會。注:申請加分的人員需向主席團、各部門上交相關獎勵或成績證明后方可加分。四、附 則第一條 按照本量化考核制度加取學生會成員期末的量化分:90分及以上者加20分,8089分加15分,7079分加10分,6065分加5分,60分以下者不加分。最終將該量化分反饋到各系學生會。第二條 根據組織今后發展情況,為保證章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可提出對章程的修改,章程修改需經過工作站半數以上成員同意。第三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學生會所有,經學生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