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干部工作考核及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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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5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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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學生干部工作考核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干部考核制度為了加強我院學生會的自我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更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更好的服務同學,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學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并促使學生會工作向著制度化、規范會、系統化方向發展,特制定化學化工學院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學生會工作總則一、化學化工學院團總支學生會,是在化學化工學院黨總支領導下的全院學生的群體性組織,在院黨總支的具體指導和幫助下工作。二、本會的宗旨:為了同學一切,一切為了同學,為了一切同學;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2、。學生會考核制度第一條 考核時間每月在月末考核一次,在學期期末的時候將各次考核成績進行匯總第二條 考核方式1、由組織部和紀檢部統一建立學生會干部考核檔案,存放于學辦,由老師以及主席團進行統一管理2、由老師對主席團進行考核3、由主席團對各部部長、各班的班長團支部書記進行考核4、各部成員有各部部長進行考核5、考核采取三種評分方式:個人自評:每個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結合自己近期的實際工作,對自己進行自評內部互評: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學期的實際工作,學生會干部互相評議負責人上評:被測評人的上級負責人對其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評議(具體為:干部及主席團的負責人為系部老師)個人得分=個人自評10%+內部互評(平3、均分)20% +負責人上評(平均分)70%6、考核結果將在考核完畢后公開,并接受群眾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第三條 考核工作注意事項1、考核工作是一項原則性極強的工作,學生會相關部門應與充分重視。2、考核情況在為經主席團批準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允許泄露,凡違反者,受到學生會內通告批評處分。3、學生會主席團負責整體把握考核情況、在考核中實行層層負責。第四條 考核形式學生會干部均采用個人積分量化的形式,適用于所有成員。滿分為120分,其中20分為附加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75分以上(含75分)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對不合格者實行資格淘汰制,不能參4、加學部任何評優。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干部任免、獎罰、評優評先、入黨的重要依據。第五條 考評細則一、考勤1、辦公室值班(辦公室進行記錄并給予評分)按辦公室的值日安排表確定值班時間,缺勤一次扣3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事假扣2分每次,病假出示相關證明不扣分。(若是會議沖突及特殊事假可不計在事假內)2、會議考勤(辦公室及相關會議部門進行記錄并給予評分)學生會例會及另行通知的學生會會議遲到(10分鐘內)一次扣3分,無故不到者扣5分(遲到10分鐘以上作不到處理),事假每次扣2分,病假出示相關證明不扣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5、前向辦公室說明,否則按不到處理。(若是會議沖突及特殊事假可不計在事假內)3、活動考勤(1) 各部門組織活動,本部門成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5分,遲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2) 其它部門組織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主席團調派到場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3分,遲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3) 學生會級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有學生會成員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遲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部門工作(各部門進行記錄并給予評分)1. 凡各部門、學生會主席團要求上傳下達的精神,內容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延誤工作進展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6、活動或傳統活動)必須向主席團匯報,且匯報時間與活動開始時間要有一定差距,否則扣3分。 2. 凡學部、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不交扣5分,遲交扣3分。3. 不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權限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3分。 4. 不履行正當的程序,有強烈的本班級保護主義色彩者扣3分;工作時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酌情扣1-3分。 5. 凡學辦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不執行者扣3分,延誤者酌情扣1-3分。 6. 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3分,無故不參加者扣5分。 7. 故意欺騙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每人次扣10分。 8、如果有活動必須在前一周例會上提出意見或想法,7、經過大會同意,且在下周例會上由主席宣布,將可實行活動計劃,方可不能私自實行。經同意以后在本周內交回計劃書,經團總支書記簽字以后交回學生會辦公室,方可實行,否則酌情扣10-15分。9、在工作期間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態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10、舉辦有影響的全院活動或傳統活動,出現問題能及時向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11、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視情況加1-5分。12、對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成績顯著、突出者,加5分。13、考勤全勤者各加5分。14、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每次加3分。15、主席團下達的任務能夠順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16、能夠對學生會工作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且合理者加3分。17、本職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較好者加3分。18、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合理意見或可行性建議者酌情加5-10分。 19、學生會成員應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參加校級活動獲名次者加5分,院級活動獲名次者加3分。 三、學習成績1、學生干部在每學期的成績績點在4.0分以上(含4.0分)加8-10分,3.0分以上(含3.0分)加4-7分,2.0分以上(含2.0分)加1-3分。2、在院級刊物上發表文章者,每人每次加2分。3、每位成員成績在每學期統計一次。4、學生會成員不得在考試中作弊,作弊者勸退學生會。第六條 附則本制度自公布期開始實施,實施期間,主席團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