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高中新課程模塊開設學分管理制度附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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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67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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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高中新課程模塊開設學分管理制度附登記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二中高中新課程模塊開設學分管理制度為落實我校高中新課程改革的實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根據國家教育部、省市等有關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學分管理制度。一、模塊學習評價原則1.多樣性原則 學校綜合運用觀察、交流、測驗、實際操作、作品展示等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對學生進行評價,在評價主體上讓學生、同伴、 家長、教師等多主體參與評價,全方位、多角度地考核學生的學習狀態。2.多元性原則 將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作為模2、塊學習評價的目標,評價中要反映學生多元智能的發展狀況,尤其關注學生在探究能力、合作能力、實踐能力等方面的發展和創新意識的提升;同時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生動活潑、全面和諧的發展。3.過程性原則 重視學生學習與發展的過程,用多種方式對學生的模塊習進行過程性評價,即時、動態地了解學生; 同時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客觀地評價學生個體的發展狀況。4.發展性原則 尊重學生的智力差異和個性差異,用發展的眼光、以誠懇的態度,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激勵學生的個性張揚、特長發揮和大膽創造,促進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取得進步,發揮評價對促進學生發展的激勵作用。5.實效性原則 各學3、科的評價方案要簡明扼要,可操作性強,要真實合、理地評價學生的差異、特長及發展狀況,使學生最大限度地接受和認同評價結果, 切實提高評價的效益。二、模塊學習評價內容及要求普通高中新課程模塊學習評價采取綜合評價的辦法,對學生 學習過程中修習課時、修習過程的綜合表現、模塊考試考核等項 目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各項目評價具體要求如下:1.修習課時主要體現學生學習的參與程度。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所規定的課時開設課程,學生按規定參加課程修習。課程修習的時間記錄由授課教師登記,教務處核準建檔。本項目評價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未經學校批準,課程模塊實際修習時間低于該模塊規定學時數六分之五的,視為不合格。評價為不合格4、的,該課程模塊學分不予認定(獲得免修資格的除外)。2.修習過程綜合表現 主要包括學生修習過程中的情感態度、完成作業的情況、參與課堂學習活動情況、從事與修習內容相關的實驗和實踐活動及階段性測試成績等。階段性測試的形式可以是筆試 ,也可以是口 試或實踐操作等。階段性測試成績的確定可以是所有階段測試 成績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計劃各次測試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 得,具體由學科教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項目評價由學生自評、 小組評價和任課教師評價組成。模塊學分認定小組在學生自評、小組評價和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作出綜合評價,報教務處審查批準。評價結果分為 A、B、 C、D 四級,C 級以上者該項評價為合格,評價5、為 D 級的,不能獲得該模塊相應學分。3.模塊考試考核 指模塊修習結束后舉行的全面、系統的考試考核。其中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學習領域中的必修和選修模塊的考試考核,須由學校統一組織命 題進行測試,綜合實踐活動學習領域及所有學習領域中選修的考試考核,由任課教師制定考核方案并報教務處審查通過后實施。本項目評價結果可采用等級制或百分制。其中等級制分為 A、 B、C、D 四級,C 級以上者該項評價為合格,評價為 D 級或未達到考試考核總分 60% 的,不能獲得該模塊相應學分。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方能獲得相應的模塊學分。對于必修 模塊未能獲得學分的學生,可以申請重考或參6、加其他教學班相 同學習模塊的考試,重考合格后可獲得學分。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許重修。對于選修模塊未能獲得學分的學生,可參照必修模塊方法執行,也可申請改修其他模塊,重修或改修要在接到學分不被認定通知后 1 年內完成。三、學分認定程序1.學校是模塊考核及學分認定的主體。學校在校長的統一 部署下,由教務處根據不同學習領域的特點成立若干模塊學分認定小組。校長是模塊考核及學分認定的第一責任人,教務處負責制定學分認定的標準和程序.模塊學分認定小組負責對本模塊學分的認定、評定的具體實施工作并將結果上報教務處。2.學生按規定完成課程模塊修習并經考試、考核后,在學生自評、小組評價和任課教師評價的基礎上,模塊學分認定7、小組根據學分認定要求作出綜合評價。同時應填寫“學生模塊修習學分成績認定表” (見附 1) 、“學科模塊修習學分成績評定登記表” (見附 2) 交教務部門審核。3.教務處對模塊學分認定小組的評定意見和學生資料進行 復審,對不能獲得學分的學生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告知其原 因。學生對學分認定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向教務處提出復議申請,教務處自接到申請 10 日內作出決議 并回復申請人。4.教務處向校長書面提交學生學分認定的意見,由校長簽 署后確認。5.教務處應及時將由校長簽署后確認的學生學分登記入“學生修習學分成績報告單” (見附 3) 。學生可以查看報告單成績。四、模塊評價與8、學分認定過程應注意的問題1 按照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要求,學校要建立每個學生的成 長記錄,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狀況,作為模塊評價與學分認定的依據之一。2 學校應組織各學科在本實施工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結合 學校、學科的特點制定符合實際、可操作性強的模塊評價及學分 認定方案,并在教學實踐中不斷完善,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附1 學生模塊修習成績認定登記表 表式2 學科模塊修習成績認定登記表 表式3 學生模塊修習成績報告單 表式附 1學生模塊修習成績認定登記表學校姓 名年級班級性 別學 號學 科課程類別 必修、選修模塊名稱修習課時修習課時 總課時數等第項 目學生自評小組評價 任課教師評價等第課堂表現修習過9、程平時作業綜合表現平時測驗累 計模塊考試考核 分 值等第學生本人獲得學分簽 字年 月 日學分認定小組任課教師組長簽 字簽 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教務處審核意見蓋章年 月 日附 2學科模塊修習成績認定登記表學校行政班學科任課教師教學班模塊名稱課程類別總修習課時學分模塊必修、選修修習過程綜 模塊考試學 號 姓 名 修習課時等第獲得學分合表現等第 考核成績等第任課教師學分認定小組教務處(簽字)簽字簽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校長簽署意見附 3學生模塊修習成績報告單學校 年級學年學期姓名性別學科 模塊名稱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技術藝術體育項目 獲得學分研 究性 綜合實 學習踐活動 社區 服務社會 實踐學號班級修習課時學習過程綜 模塊考試考獲得學分合表現等第核成績等第課程名稱 等第 學分選修學期補考或重修教務處 簽章學分科目模塊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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