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便利店員工獎勵與懲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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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82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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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便利店員工獎勵與懲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的制度。為表彰先進,懲罰違章違紀現象,特制定本辦法。一、獎懲原則1、獎勵:對工作中的進步和優秀員工,本著“鼓勵先進”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2、懲罰:對工作中犯有過失的員工,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辦法。二、獎懲措施1、獎勵:公司的獎勵措施從高到低分為(可合并執行):1.1晉職:對于具有管理能力和培養前途的優秀員工給予的升遷和激勵。1.2加薪:對于先進和優秀2、員工從薪酬上給予的激勵。1.3一次性獎勵:對于先進和優秀員工在特殊事件、階段工作總結中所給予的激勵。1.4通報表揚:對于日常工作中或特殊事件表現較好的員工所給予的書面激勵。2、懲罰:公司的處分處罰措施從高到低分為(可合并執行):2.1辭退:對于工作中嚴重危害公司利益或不適合公司的員工所給予的懲處。2.2降職:對于工作中失職、瀆職或不適合該崗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員工所給予的懲處。2.3經濟處罰或賠償損失:對于違犯公司相關制度或損害公司財務的員工所給予的懲處。2.4通報批評或口頭警告:對于日常工作中或特殊事件表現落后、出現差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員工所給予的書面和口頭懲處。三、獎懲流程:公司在處3、理員工獎懲行為時,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有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公司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徹底深入的調查,調查后提出獎勵或處罰建議,涉及通報表揚、通報批評或口頭警告的可有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公司相關部門執行,涉及晉職、加薪、一次性獎勵和辭退、降職、經濟處罰或賠償損失的必須報公司總經理會研究決定,公司總經理會為本公司的最終裁決機構。四、獎懲申訴:對于在獎懲過程中涉及的部門和員工,公司保留每位員工的申訴權利。申訴期限為公司獎懲通知下發15日內。針對員工申訴,公司行政部門必須指定人員或部門進行二次調查或確認,確保給申訴者滿意答復。五、獎懲條款:5.1獎勵:5.1.1對企業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4、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效益的,予以獎勵。5.1.2為企業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獎勵。5.1.3為維護企業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獎勵。5.1.4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獎勵。5.1.5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予以獎勵。5.1.6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予以獎勵。5.1.7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獎勵。5.1.5、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獎勵。5.1.9季度或年度獎金:是指季度、年度中公司另外所給予員工的評先或績效外的報酬。金額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5.1.9.1季度內請假超過10天或年度內請假超過15天,獎金減半發放。5.1.9.2季度內請假超過15天或年度內請假超過30天,無獎金。5.1.10日常福利:是指年度或季度給予員工臨時性的冬季取暖費、夏季降溫費、重大節日禮品、春秋旅游等費用;5.1.11生日蛋糕是指凡公司轉正后員工,以身份證上登記日期為準,每年給予員工的一次性鼓勵或生日賀禮。5.2懲罰:5.2.1公司有相關制度者,以相關制度的懲罰為準6、,無懲罰制度者,依據本制度執行。5.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1)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2)工作時有非工作性串崗、脫崗或有嬉戲、閑談、看無關書報、上無關網站行為的;3)在要求禁煙的地區隨便吸煙的;4)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5)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6)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生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5.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1)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零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3)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7、備的;4)在本公司范圍內干私活的;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5.2.4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5.2.4.1代人簽名考勤的,處予雙方各50元的罰款。5.2.4.2上下班不及時簽到,遲到、早退,違反一次扣5元,當月違反3次(含)或請假則扣除全勤獎50元。曠工除扣除全勤獎外,另按照曠工天數從工資總額中進行加倍處罰,直至為0。5.2.4.3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征得公司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同意,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后,方可離開。如因事情緊急,可電話或同事代為請假,但上班后當天必須及時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照曠工予以加倍處罰。5.2.4.8、4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經領導指出后仍不修正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元,當月違反3次以上者,加倍扣罰;5.2.4.5接到公司領導指令后推委或措施不力、指揮不動者,每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元,扣當事人主管100元,當月違反3次以上者,加倍扣罰;5.2.4.6開展工作遭客戶投訴,確認屬實者每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元。當月投訴3次以上,確認屬實者,加倍扣罰,情節特別嚴重者,予以勸退或辭退。5.2.4.7同事間或上下級領導間吵架、斗嘴,不聽勸告或協調,扣雙方當事人當月工資各300元。相互打架斗毆者,扣雙方當事人當月工資各400元。情節嚴重者,除扣罰工資外,直接追究法律責任。5.2.4.8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9、導同意,擅自明火的;處予100元的罰款。5.2.4.9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處予50元的罰款。并給予賠償公司經濟損失。5.2.4.10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處罰雙方當事人400元的罰款。5.2.4.11對有可能或已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事實的;處予50元的罰款。5.2.4.12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處予500元的罰款。并給予賠償公司經濟損失。5.2.4.13發生產品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處予500元的罰款。并給予賠償公司經濟損失。5.2.4.14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處予500元的罰款。并給予賠償公司經濟損失5.2.4.15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設備、工具謀取私利的;處予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除扣罰工資外,直接追究法律責任。5.2.4.16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秘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處予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除扣罰工資外,直接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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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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