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中心學校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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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83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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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鄉村中心學校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加快我村教育改革與發展,從而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我村教育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及法制化軌道,鞏固“普九、普實、農遠”成果,使各項教育工作實現新的突破,依據中心學校小學教育工作管理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本村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作房、巖頭學校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按照本規章制度框架制定。第二章 村級領導管理制度第三條:全村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第四條:各校實2、行負責制,各校負責人要在上級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領導下,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在工作中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負責人的決策,應先通過學校領導班子的研究,做到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第五條:教務主任負責抓好教育教學業務工作,組織好本村(校)的業務培訓,研究活動的正常開展,以及“兩基”表冊填寫及檔案齊全規范,布置好“普九”、“課改”展室。第六條:嚴格各種材料上交制度,常規上交材料為學期初第一個月前交學校工作計劃、少隊工作計劃、教學教研工作計劃、財務工作計劃,德育工作計劃,學期末1月15日、7月15日前交工作總結,按時上報村中心學校布置的各種材料及表冊,材料上交實行簽收登記制度,如不按時上交者,缺3、交(報)一種材料扣獎金30元。第七條:負責人、主任要認研究本村(校)的實際情況,以鄉中心校的管理措施為依據,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合實際的管理措施,將制定的管理措施上交鄉中心學校備案,并嚴格組織實施,落實情況要作好記錄。若各校負責人對管理措施不實施,如有包庇、隱瞞,扣負責人及包庇人獎金各50元,造成后果嚴重者當事人負一切責任。第八條:嚴格放假制度,除由鄉中心學校、村中心校統一布置放假外,其余時間一律不準放假,否則按放假一天扣決策者工資獎金200%。第九條:嚴格政治業務學習制度,二級完小以上每月組織學習兩次以上,檢查各校教師會議記錄每缺少一次扣負責人獎金30元第三章 教師管理制度第十條:職業道德4、要求1、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要做道德的表率與文明的楷模,認真貫徹執行中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麻栗坡縣教職工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懲罰辦法,全體教職工要增強自信心和事業感,發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精神,要自尊、自信、自強,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視校如家、愛生如子,樹立愛崗敬業精神。2、嚴禁教師參加各種非法組織,嚴禁以講臺為陣地,散布反動言論。3、穿著、修飾大方得體,在課堂上不穿拖鞋,男教師不穿背心、半截褲,女教師不能穿超短裙、淺胸衣,舉止端莊,語言文明,嚴禁在課堂上抽煙、說臟話。無特殊情況,教師不得坐著上課,如發現一次扣獎金20元。4、教師上課時間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得提前下課,上課鐘響后遲到五5、分鐘進教室,如發現一次扣獎金10元。5、為人師表,作風正派,嚴禁破壞別人和睦家庭,若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在履職考核時定性不稱職,并進行相應的懲罰。6、熱愛學生,面向全體學生,尊重了解和嚴格要求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認真輔導差生,嚴禁對學生采用體罰和變相體罰(如辱罵、諷刺、罰款等)手段,一經查實,扣獎金50元,對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除負責全部責任外,履職考核時定為“不稱職”。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司法機關處理。7、嚴禁教師在校園內劃拳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麻將、斗地主、干瞪眼),發現一次,扣參與者50元。8、教職工酗酒鬧事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情節給予50-200元經濟處罰,并通報全村,造成6、傷亡事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9、加強團結,協調學校內部關系,嚴禁拉幫結火,不利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向學校領導反映,對那些專門制造混亂的人要追究責任和懲罰。第十一條: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各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和組織的活動,并認真做好會議和活動記錄,開會時如遲到5分鐘扣獎金20元,無特殊情況不參加會者,每次扣獎金50元。第十二條:嚴格考勤制度,兩人以上學校要設立校務日志并嚴格填寫,各校要嚴格教職工請、批、銷假制度,請假兩天以內的由村中心校批準,請假三天以上由村中心學校負責人提意見,報鄉中心學校審批,未經請假或私自調課外出者按日工資的200%計扣,請假期間必須有教師代課或幫7、管理學生,否則學生出現事故由本人負一切責任。請假必須以假條為準,沒有假條一律按曠工論處。第十三條:值周教師按時交接班,星期日下午6:00前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清理好學校財產。每周一、周五組織學生升降旗,并組織好每天的“三操”活動。值周教師每天對學生各方面的衛生進行嚴格檢查,負責抓好全校學生紀律,充分利用課間操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并記錄在校務日志上。第十四條:每星期日晚8:00前不論任何教師(除值周教師)都必須返校,要求正確處理好家庭與工作的關系。第十五條:各教師要認真總結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學案例和教學論文,每學期每人至少要上交兩篇具有交流價值的教學案例和教學論文 ,如不交者扣獎金50元。8、第十六條:擔任班主任的教師,抓好班級管理,抓好班級教學、安全、禮儀、文體衛生等工作.填寫好學生學籍卡、評價手冊,按時開班會、布置好教室,如其中某一項不完成和不按要求計扣獎金30元.第十七條:擔任少先隊輔導員的教師必須配合大隊輔導員抓好少隊工作,按少先隊目標管理責任書和各項要求開展好活動,并做好記錄,缺一項扣獎金20元,認真組織開展一年一度國慶“六一”活動。第四章 教學管理制度第十八條:各校要端正辦學思想,樹立素質教育觀念,嚴格按中小學課程方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按有關規定征訂各種配套科書,在檢查中發現未落實課程方案的學校扣負責人獎金30元。第十九條:教師必須認真備好課,寫好教案,上兩科主科以上9、的側重寫一科教案,對寫教案馬馬虎虎,應付檢查的教師扣獎金30元。第二十條:嚴格教案檢查制度,村中心學校教務處必須每兩周對村中心學校檢查一次,每月對村其他學校檢查一次,檢查后 備課本上寫好評語、日期,并造冊登記,如檢查一次每少一個課時計扣獎金5元。第二十一條:教師批改作業及時、認真,一般情況不得請學生批作業,凡屬于學生做錯的要更正,批改后要寫日期,作文要寫評語。第二十二條:輔導差生要態度端正,要有針對性、計劃性,對差生要耐心輔導,持之以恒。如用辱罵、歧視造成學生流動的,流動一人扣負責人獎金50元并責令收回。第二十三條:教師在工作中互相學習,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0節。第二十四條:認真定期組織開展教研10、活動,上報簡報及“三優”材料,活動要注重實效,不走過場,具體由教務主任負責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如不定期開展活動,缺一次扣教務主任獎金30元。第二十五條:本村教學質量獎懲制度,凡屬縣鄉統考科目全部列入獎懲,單科成績在全鄉同年級同科前三名分別獎100元、80元、60元,在全鄉同年級同科后三名分別懲100元、80元、60元(按學年末綜合成績計算)。第二十六條:各校認真抓好早自習、輔導課、晚自習,按作息時間,教師必須在教室輔導,如不在按每節課計扣獎金5元,在輔導課、早自習、晚自習期間如教師不在造成混亂事故由負責該節課的教師負一切責任。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條: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堅決落實11、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校必須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十八條: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項措施和目標責任書落到實處。第二十九條:強化安全管理,開展專項整治,村中心學校組織教師每學期對全村安全工作大檢查一次,并有記錄。各校組織人員對教室、宿舍、食堂、小賣部、水源、廁所、活動場所、校園周邊等進行深入細致排查,各教師要對安全工作克服厭戰情緒和麻痹思想,不得有半點僥幸心理。 第三十條:各校利用廣播、板報、校會、班會、課間操等形式,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宣傳活動,值周教師利用課間操、周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學校安全記錄本上有三次以上的紀12、錄,班主任教師對班級安全強調必須有記錄,并有一次以上記錄,以此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并注重實效。第三十一條:建立安全校園報告制度,各校每月26日前向村中心學校報告,出現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主要領導和當事人責任。第六章 校園文化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校園文化反映一個學校的精神面貌,各校要把校園文化建設列入學校工作計劃的主要內容,并認真組織實施。完小以上學校必須在醒目位置書寫教育方針、校園校訓等一些永久性的宣傳標語。第三十三條:教室內必須布置好“學習園地、評比臺、頒章臺、少隊角,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內容。張貼好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每月25日前必須出一次黑板報13、,布置力求整潔美觀。如有條件不做的計扣獎金20元。第三十四條:各校要按國旗法嚴格執行升降旗制度,國旗破損或泛白要及時更換,對未更換的學校,若經發現扣負責人獎金50元。各校必須組織升降旗,全村各校師生必須參與(班主任組織好本班紀律)若造成班級紀律混亂、教師不參與(每次)扣獎金10元。第三十五條:各校要結合本校實際搞好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綠化美化力求規范美觀。第七章 文體衛生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條:學校要創造一個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圍,校園內嚴禁播放宣傳色情、暴力的音像制品,嚴禁教師教學生唱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流行歌曲。發現一次扣當事者獎金50元。第三十七條:體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校必須高14、度重視,有條件的學校要保證“三操一課”的正常開展,認真做好小學生體育合格達標工作。第三十八條:認真抓好學校的衛生工作,特別是環境衛生。在村中心學校檢查中發現太差的學校扣負責人獎金50元,在鄉中心學校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檢查中被點名批評的學校扣負責人獎金100元。第三十九條:不準任何教師在校園內飼養家禽,違反者每次罰款20元。第四十條:講究衛生,人人有責。各校各教室安排專人負責,負責人做到衛生清潔并隨時保持清潔。禁止室內出現雜亂無章,灰塵滿地,蜘蛛網等現象。第四十一條:垃圾統一堆放一個地方,嚴禁師生亂扔、亂堆、亂放,教師住宿前后過道亂扔生活垃圾和臟東西,扣當事人獎金20元。第四十二條:各校各班15、的教室內外衛生,教室、樓梯、走廊、過道、廁所、學校所劃分的衛生區域等場地,必須每天清掃二次以上,班主任教師必須認真檢查,值周教師每天對全校衛生進行檢查并記錄在校務日志上,對衛生差的班級在檢查時責令班主任帶學生重新清掃。如不清掃造成影響者每次扣獎金20元。第四十三條:校園各班所轄區域,禁止學生用粉筆在墻壁、走廊、過道、廁所等地方亂寫亂畫。各班班主任必須在班上認真講,若在該班區域出現亂寫亂畫現象每次扣班主任獎金10元(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第四十四條:各班做課間操必須規定進出指定位置,班主任教師管好紀律、整理好隊列、隊形。若班級隊形亂,班主任教師視而不管每次扣獎金10元。第八章 經費管理制度第四十五16、條:各校必須高度重視經費管理,必須專人管理,學校領導一律不準管理經費,必須做到賬目清楚,日結月結,嚴格財經紀律、專款專用,嚴禁公款私用,嚴禁占用、挪用公款。第四十六條:嚴禁任何人用公款外借他人,教師借公款由學校負責人批準簽字可借出,如違者扣取經手人工資抵押并扣獎金100元。第四十七條:經費開支一定合理、民主,較大款項的開支要通過討論決定,經費開支的單據必須經學校負責人審核簽字方可入帳。第四十八條:嚴格經費審核制度,實行分級審核,二級完小以上學校本校報鄉中心學校審核,其余學校的經費由村中心學校審核,各校實行賬目公開。第九章 宿舍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條:學生宿舍是住校生的主要活動場所,必須加強管理,班17、主任要制定出切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并張貼學生宿舍,選出宿舍舍長配合執行。如果學生宿舍不張貼安全管理制度扣獎金20元。第五十條:從小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宿舍擺設做到幾個“一條線”,即被子一條線、毛巾一條線、口缸一條線、碗筷一條線、鞋子一條線、箱子一條線。嚴禁學生宿舍雜亂無章。第五十一條: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衛生實行值日制度,隨時保持清潔整齊,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監督,減少疾病的發生。若班主任教師對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太差,經檢查后每次扣獎金20元。第五十二條:加強宿舍管理,特別是晚休后的紀律管理,值周教師、班主任教師要巡查監督,嚴禁學生宿舍使用蠟燭、煤油燈等照明,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一旦發生,追究值周教18、師及班主任責任。第十章 食堂管理制度第五十三條:食堂是學校的后勤保障設施,直接關系到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生食堂只能以服務為目的,不能以盈利為目的。第五十四條:加強食堂管理,認真貫徹執行食堂衛生法,搞好食堂衛生及餐具定期消毒,定期進行蒼蠅、蚊子、蟑螂等害蟲滅亡工作。嚴禁食堂內外亂倒飯菜,污物,注意飲水衛生,不得向學生出售餿菜餿飯及霉爛變質食品,一旦發現扣負責人獎金50元。出現中毒事件,追究責任人責任,并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費開支。第五十五條:加強對食堂炊事員的管理,增強責任心,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第五十六條:食堂管理應對食堂衛生保持清潔、炊事用具擺放整齊。若經檢查衛生差,炊事用具亂放,若19、發現一次扣獎金50元,并責令限期清理。第五十七條:非特殊情況外,不準他人隨意進入食堂,外來人員,拒絕進入食堂。第十一章 學生管理第五十八條:值周教師、班主任、科任教師要隨時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道德紀律教育。第五十九條:全體學生要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一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第六十條:學生不得參與賭博,一經發現,除將賭資、賭具沒收外,通知家長做出警告。第六十一條:學生要愛護學校財物,不準在墻上、桌子上亂涂亂畫。第六十二條:學生不得損壞玻璃,如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由班主任教師購置并安裝好。第六十三條:禁止學生菜摘校園花草,攀折樹枝。第十二章 公物管理制度第六十20、四條:各校辦公設備、房屋設施、水電設施、通訊設施、教師住房的辦公設備、床架等屬公有財產,教師只有管理和使用,沒有處理和支配權。第六十五條: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禁止破壞公物。第六十六條:禁止占用公物和公有財產,禁止將公物和公有財產據為己用,禁止轉讓、變賣公有財產和公物,禁用公有財產抵押擔保。第十三章 附 則第六十七條:各校負責人應以身作則,帶頭執行本措施,團結一致,為提高我村教育教學質量而共同努力。第六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希望中心學校、村委會領導及全村教職工互相監督執行。第六十九條:違紀金從獎金中扣交學校單獨列支。第七十條:本措施一式5份,鄉中心學校1份,村委會1份,各校1份。第七十一條:若本規定未定或漏定的按中心學校教育工作管理規定執行。第七十二條:本管理制度于年9月9日實施,原下發的管理制度同時廢止。第七十三條:本規定由村中心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