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獎勵處罰執行制度守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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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84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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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員工獎勵處罰執行制度守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獎勵條件及標準 公司為表達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的鼓勵和贊賞,設立了各種獎勵,包括通報表揚(獎狀、獎品)、優秀員工獎、同一職級提升、推薦提升職位。如果因工作杰出,產生了有利于公司、客戶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公司將對其進行獎勵。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給予通報表揚,頒發獎狀、獎品。*拾金不昧及時上交者;*積極帶頭起模范作用者;*對工作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有部門詳細的推薦資料且獲公司批準的;*一貫忠于職守,品德端正,積極進取者;2、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多者,予以評選優2、秀員工獎;*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顧客或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顧客或客戶口頭或書面表揚者);*認真;、勤奮、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對工作表現出積極態度,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確有成效者;*檢舉揭秘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務安全者;*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有記大功事跡者;*一年中累計三次通報3、表揚或獎勵但無處罰記錄者*在當月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經總經理口頭或書面表揚)者;*在當月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無處罰記錄,經提名評選達一致認同者;*在工作中始終保持協作態度,順利推動工作者;*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發生,減少經濟損失有功者;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薪資晉升一級的獎勵;*積極開拓經營范圍,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解決重大經營難題,使經營項目得以順利實施;*對公司經營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保護國家和公司財產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貢獻;*對改革公司管理、擴大公司信譽、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4、貢獻;*發現事故苗頭,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對提高公司整體經營,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者。4、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升條件的予以職務晉升。(一)在本職崗位上,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為顧客服務受到各級新聞介公開表揚,一次獎勵20-100元。 (二)員工在賣場撿到顧客遺失商品,金額特別巨大者,一次獎勵20-50元。(三)員工在店內抓獲小偷,處罰所得一部分獎勵立功員工,其余由店長統一處理。 (四)員工為維護企業利益和聲譽而受到顧客無理取鬧,且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給予員工“委屈獎”,視情節一次獎勵20-50元。 (五)員工在工作中有創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有顯著改進效果者,一次給予50元5、以上獎勵。 (六)員工在工作中高度敬業,對采取不正當手段侵吞超市財產、商品、貨款的行為進行檢舉揭發的,按其實際金額進行2-5倍的獎勵。 (七)員工為保護企業財產安全,防止、挽救事故有功,使超市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視情節輕重一次給予50元以上獎勵。 (八)其他突出事跡的獎勵視情節給予獎勵。備注: 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由店長上報事跡給公司,經公司研究決定后,給予相應的獎勵!處罰條件及標準1、上班不按要求著裝,不按要求佩戴工牌、頭花,或儀容不整、影響店鋪形象,一次罰款5元以上。 2、營業過程中,坐崗、三人以上扎堆聊天、看書報、非就餐時間吃東西、及上班購物者,發現其中任何一種行為,一次罰款10元以上。 6、3、上下班及吃飯時間遲到早退,超過三分鐘以上,一次罰款10元。遲到早退時間超過十五分鐘,則按曠工處理。4、員工考勤一律以考勤機電腦時間為準,如實際出勤而未打考勤者,請兩級以上部門主管簽卡證明,否則以缺勤計,但每月簽卡限三次,過三次(不含)者一次罰款10元,虛打考勤者,一次罰款20元。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簽到,對雙方當事人處以一次20元以上罰款。5、上班時間外出必須請示店長,無故脫崗者,一次罰款20元,超過十五分鐘,則按曠工處理。6、員工無論上下班、吃飯或請假外出,進出必須從店長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出,違者一次罰款5元。7、營業員、收銀員換班和休息,必須提前一天請示店長,擅自換班和休息,一律按曠工處理。7、 8、員工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者,煽動員工偷工怠工罷工、干擾正常工作者,一次罰款2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9、員工之間不團結、吵架斗嘴者,無論誰對誰錯,各自一次罰款20元。員工與顧客頂嘴吵架,無論任何原因,一次罰款30元,并向顧客賠禮道歉。10、導購惡意攻擊其它品牌或產品者,爭搶顧客者,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10元以上。 11、員工對顧客不理不睬,態度不好、語言粗俗或使用禁語者,一次罰款10元。 12、店長及辦公室受到顧客投訴,經查實屬員工責任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13、不能退貨商品過期責任由超市自行承擔,如將過期商品退回庫房,一經發現課長及員工一次罰款20元。14、貨架的價8、簽與商品不對應,造成的后果由該區域員工自行承擔。調價出現遺漏,后果由調價人承擔,情節嚴重者一次罰款10元以上。15、當班員工管轄范圍內商品陳列臟、亂、差未處理者,一次罰款10元。16、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協助收貨部下貨,原則上除各課一名營業員留守賣場外,其余員工、導購必須參加下貨,不參加下貨者處以20元以上罰款。17、非指定人員操作收銀機等設備者,一次罰款10元,若損壞者照價賠償。蓄意破壞、損耗公司財物者,除賠償損失外,并處20元以上罰款。 18、在盤點中有虛報、謊報數據者,一次罰款50元以上,并追究動機責任。19、試用期的收銀員漏掃商品一次警告,一周發生兩次,或當月發生三次者不予繼續錄用。過試用9、期的收銀員漏掃商品一次罰款5元以上,當月發生三次以上,視情節給予轉崗或予以開除。20、員工撿到物品不及時上交者除追回撿到的物品外,并處50元以上罰款,上交書面檢查到公司。情節嚴重者,處以高額罰款并予以開除。 21、員工偷吃賣場食品者一律按內盜處理,處以商品(或單斤)金額10倍的罰款并予以開除。22、無促銷員管理的贈品一律由店長統一放置,私拿贈品一律按內盜處理,處以贈品金額的10倍的罰款并開除。貴重贈品(如奶粉、雨傘、洗發水)遺失則按正常商品被盜賠償。23、員工在賣場代賣私人物品、銷售贈品者,一次罰款50元。員工私拿廠家好處者,營業員、收銀員有促銷員行為者,一次罰款50元以上,調換崗位或予以開除10、,并追究廠家責任。 24、侵吞超市的財產、商品、或現金,一經查出,均按內盜處理,處以實際金額10倍的罰款并開除,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構。 25、員工冒領積分一經查實,積分卡內所有積分清零,冒領員工及當值收銀員一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扣除保證金并予以開除。26、員工不服從店長和公司工作安排者,按情節輕重,處以10元以上罰款。備注:1、管理員罰款時應出具 超市專用罰款單。2、員工一月內多次違反應加重罰款,情節嚴重者轉崗或予以開除。3、員工及門店被營運部尋店罰款,門店管理員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員工及門店被非營運部尋店罰款或監控顯示罰款,門店及營運部管理員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執行1、 超市經理、各部門主管、防損部根據以上條例對現場違規情況實施執行工作,開具一式兩聯處罰單,一聯部門留存,一聯交財務。受罰人在接到超市員工過失單3日內不簽字確認,又不到財務室處理執罰事宜的,超市有權予以開除處理。2、 對因責任人違規造成超市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和依照相關辦法執行賠償;3、 對超出本條例規定的獎懲操作,可根據相關專項制度執行;4、 對本條例未包括的獎懲內容,視情況由行政部標準后執行;5、 本條例從公布之日起執行,凡與本條例相沖突有關規定,同時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