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對外投資成本費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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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385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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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對外投資、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旅游、飲食服務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公平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旅游、飲食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旅行社、飯店(賓館、酒店、旅店)、度假村、游樂場、餐館、歌舞廳、修理店、浴池、理發美容店、洗染店、照相館等各類經濟性質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第三條 企業應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2、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在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起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終止清算后,應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供注銷手續的復制件。第四條 企業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并接受財政機關的檢查和監督。第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第六條 企業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參與經濟預測和決策,做好財務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第二章 資金籌集第七條 設立企業必須有資本金。資本金按照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3、外商資本金等。國家資本金是指有權代表國家的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法人資本金是指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個人資本金是指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外商資本金是指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第八條 企業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吸收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向企業投資。采取發行股票方式籌集資本金的,股本按照股票面值計價。采用吸收實物、無形資產投資方式籌集資本金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規定的金額計價。第4、九條 企業籌集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企業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第一次籌集的資金不得低于投資者認繳出資額的,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個月內繳清。企業以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的,其所占比例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的,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超過。第十條 企業的投資各方必須及時足額地繳納資本金。由于投資者在出資中違約,致使企業無法按期足額籌集資本金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證明,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5、第十二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企業依法享有經營權,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約定在合作期內一方先行回收投資的,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企業的債務責任。在繳納所得稅前回收投資的,須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協議的約定分享企業利潤,分擔企業風險和虧損。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三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數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企業因分立、合并、變更投資時資產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認的資產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6、。資本公積金可按規定手續,轉增資本金。第十四條 企業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結算中形成的應付及預收款、應付票據、應交稅金、應付利潤、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已計入成本尚支付的預提費用、已提取尚未支付的職工福利費。流動負債按實際發生額計價。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長期借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價。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企業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低于債券面值的數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第十五條 企業因債權人特殊原因而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計入營業外收入。第十六條 企業長期負債7、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用;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第三章 流動資產第十七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存貨等。第十八條 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使用現金和銀行存款。第十九條 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和待攤費用。應收及預付款、待攤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價;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其貼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第二十條 企業可在年度終了提取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一類旅行社8、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計提,其他旅游、飲食服務企業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計提。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發生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當年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計入管理費用;少于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沖減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第二十一條 企業的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商品等。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購入的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原始進價加由企業可直接認定的運雜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購入的商品比照本制度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計價。自制的存貨,以制造過程中各9、項實際支出計價。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或者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沒有同類存貨的,按照市價計價。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存貨的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第二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在領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攤銷進入成本的辦法。由于一次領用量大,影響當期成本水平的,可以采用在使用期限內分期攤銷進入成本的辦法,攤銷期一般不超過年。第二十四條 企業對存貨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盤點10、,年終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和毀損的存貨扣除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第四章 固定資產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見附件)的基礎上,編制具體的固定資產目錄,報主管財政機關11、備案。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應分別核算。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按下列原則計價:購入固定資產,以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行建造的,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融資租入的,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價款加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發票帳單或資產驗收清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計價,也可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價值計價。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造、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于改造、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造、擴建過程中發生的12、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第二十八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按照下列原則計價:工程用材料,以取得時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待安裝設備,比照本制度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計價。預付工程款、按照預付的工程價款計價。工程管理費,按照實際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計價。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第二十九條 在建工程13、發生報廢或者毀損,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償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工程成本。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試營業發生的支出,不得計入工程成本,發生的收入不得沖減在建工程成本;收入減支出后的凈額計入當期損益。第三十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算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第三十一條 下列固定資產按照規定計提折舊:(一)房屋和建筑物。(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三)季節14、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四)融資租入的設備。(五)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第三十二條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四)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第三十三條 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即直線法)。交通運輸工具也可采用工作量法。經財政部批準的部分設備,企業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第三十四條 按平均年限折舊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規定的折舊年限月折舊率年折舊率月折舊額固15、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凈殘值率,一般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確定。按工作量折舊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原值(預計凈殘值率)單位里程折舊額 規定的總行駛里程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第三十五條 企業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提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第三十六條 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分期攤入成本費用;也可以根據修理費計16、劃,分期從成本中預提。凡采用預提修理費辦法的企業,實際發生的修理費應先沖減預提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預提費用的數額,計入當期成本;實際發生數小于預提費用的數額,應沖減當期成本費用。第三十七條 企業出售或清理報廢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殘料價值減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企業在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籌建期間發17、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它資產第三十九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投資者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自行開發的按照法律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格計價。上述無形資產在計價時,須備有相關的詳細資產料,包括所有證書復制件、作價的依據和標準等,其中非專利技術和18、商譽的計價應由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第四十條 無形資產的攤銷一般采用直線法,自無形資產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有效使用期限的確定應遵循如下原則:(一)法律和合同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使用年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二)法律無規定有效期限,但合同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三)法律和合同均未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預計受益期限確定。(四)受益期限難以預計的,按不短于年的期限確定。第四十一條 企業出售、轉讓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收到的價款計入營業收入。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19、十二條 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工作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登記費、培訓費及其它有關費用。企業在籌建期間實際發生的管理費用,除按規定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作為企業的開辦費。開辦費自企業開始營業之月起分期攤入管理費用,攤銷期一般不短于年。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和改良工程耐用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期限,攤入管理費用。第四十三條 其他資產包括特20、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的財產等。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不參加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第六章 對外投資第四十四條 對外投資、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企業的對外投資,按下列原則計價: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投出時實際支付金額計價。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評估或者合同確認的價值計價。企業以購買股票方式對外投資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股利的,按實際支付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數額計價。企業以購買債券方式對外投資時,按照實際21、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的差額計價。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實際支付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攤銷或轉銷。第四十五條 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沒有控制權的,對外投資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擁有控制權的,對外投資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采用權益法核算的,當接受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增加或減少時,要按比例計算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的增加或減少。第四十七條 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補交所得稅。企業對外投22、資到期收回或中途轉讓的實收款項和實際收回的股利或利息,與投出時帳面價值和應收股利或利息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第四十八條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包括:(一)企業直接耗用的原材料、調料、配料、輔料、燃料等直接材料,包括飯店餐飲部和餐館耗用的食品、飲料的原材料、調料、配料成本;餐館、浴池耗用的燃料成本;飯店洗衣房、照像館、洗染店、修理店耗用的原材料、輔料成本。(二)旅行社已計入營業收入總額的房費、餐費、交通費、文娛費、行李托運費、票務費、門票費、專業活動費、簽證費、陪同費、勞務費、宣傳費、保險費、機場費等代收代付費用。(三)商品進價成本。分為國內購進23、商品進價成本和國外購進商品進價成本。國內購進商品進價成本是指購進商品原價。國外購進商品進價成本是指進口商品在購進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進價。、進口稅金。、購進外匯價差。、支付委托外貿部門代理進口的手續費。(四)其他成本,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存貨(不包括商品)的實際成本。第四十九條 企業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一)營業費用是指各營業部門在經營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管費、保險費、燃料費、水電費、展覽費、廣告宣傳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清潔衛生費、低值易耗品攤銷、物料消耗、經營人員的工資(含獎金、津貼和補貼)、職24、工福利費、工作餐費、服裝費以及其他營業費用。工作餐費指旅游飯店按規定為職工提供工作餐而支付的費用。服裝費指旅游企業按規定為職工制作工作服裝而發生的費用。(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管理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費用以及由企業統一負擔的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護費、董事會費、外事費、租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開發費、稅金、燃料費、水電費、折舊費、修理費、無形資產攤銷、低值易耗品攤銷、開辦費攤銷、交際應酬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和毀損、上級管理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工25、資、職工福利費、工作餐費、服裝費、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物料消耗以及其他行政經費。勞動保險費指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辦法的企業按規定提取的退休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基金。董事會費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咨詢費指企業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部等支付的費用。審計費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訴訟費指企業26、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排污費指企業按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稅金指企業按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費指企業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費用。土地損失補償費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費用。技術轉讓費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上級管理費指企業上交集團公司和管理公司的費用。(三)財務費用包括: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加息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費用。第五十條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交際應酬費用,按全年營業收入凈額的一定比例控制使用,據實列支:全年營業收入凈額在,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全年營業收入凈額;全年營業收入凈額超27、過,萬元(含,萬元)不足,萬元的部分,不超過該部分的;全年營業收入凈額超過,萬元(含,萬元)不足億元的部分,不超過該部分的;全年營業收入凈額在億元(含億元)以上的部分,不超過該部分的。第五十一條 企業列入成本費用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分別按下列比例提取:職工福利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提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職工教育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提取。工會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提取。第五十二條 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一)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發生的支出;(二)對外資支出和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三)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四)支付的各項賠償金、違約金、滯納28、金、罰款,以及贊助、捐贈支出;(五)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開支。第五十三條 企業成本費用核算必須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費用與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的界限。第八章 營業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第五十四條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由于提供勞務或銷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旅行社代收代付的費用應全部計入營業收入總額。第五十五條 企業應于勞務已提供、商品已發出,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權利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旅行社(不論是組團社還是接團社)組織境外旅游者到境內旅游,應以旅行團隊離境(或離開本地)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旅行社組織國內旅游者在境內旅游,接團社應以旅行團29、隊離開本地時,組團社應以旅行團隊旅行結束返回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旅行社組織國內旅游者到境外旅游,應以旅行團旅行結速返回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核算,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折扣、銷售退回及折讓,沖減當期營業收入。第五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由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組成。企業的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后的凈額。企業的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利潤、取得的股利、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帳面凈值的差額。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凈值30、的差額等。企業的營業外收支凈額是指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后的凈額。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變賣的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禮品折價收入、其他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的凈損失、非常損失、技工學校經費、賠償金、違約金、罰息、公益救濟性捐贈等。第五十七條 企業收到出口退稅款,抵扣當期出口商品的進價成本;減免稅款,作為減少營業稅金處理。第五十八條 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年內延續彌補;延續年未彌補的虧損,用所得稅31、后利潤彌補。第五十九條 企業的利潤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第六十條 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下列順序分配:(一)支付被沒收財物損失和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款;(二)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仍未補足的虧損);(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四)提取公益金;(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一)支付優先股股利;(二)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三)支付普通股股利。第六十一條 企業必須按當年稅后利潤(減彌補虧損)的提取法定盈32、余公積金,當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的時可不再提取。第六十二條 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股份有限公司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第六十三條 盈余公積金用于彌補虧損;按照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等。但轉增后留存企業的盈余公積金以不少于注冊資金的為限。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第九章 外幣業務第六十四條 企業應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第六十五條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33、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第六十六條 匯兌損益是指企業外幣存款、外幣借款以及用外幣結算的往來款項發生變動時,因不同幣種之間折算而發生的差額。第六十七條 企業發生匯兌損益時,按以下原則處理:企業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的匯兌損益,在購置期間計入資產的價值。企業提供勞務、銷售商品等經營業務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或沖減財務費用。企業在籌建期間的匯兌凈損失,自企業營業起,按一般不短于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匯兌凈收益,自企業營業起,按一般不短于年的期限分期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清算期間,計入清算損益。第六十八條 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34、,如需折合記帳本位幣的,有關資產帳戶按當日國家外匯牌從或者當月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帳戶按合同、協議選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的,按企業初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第六十九條 企業發生外幣調劑業務時,外幣金額按調劑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外匯收入,應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分配使用。企業的外匯凈收入應按規定向財政機關申請辦理外匯留成。第十章 企業清算第七十一條 企業自宣布終止之日起,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定清算方案35、,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等。第七十二條 被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終止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企業在清算期間取得的財產。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第七十三條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評估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第七十四條 企業在宣布終止前個月至終止之日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五)放棄自己的債權。36、第七十五條 企業辦理清算發生的費用應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費用是指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為進行清算工作所發生的必不可少的支出,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企業清算終結前,除支付清算費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企業財產。第七十六條 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盤盈或盤虧、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或者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入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損益。第七十七條 企業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二)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三)尚未償付的債務。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不足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清償。37、第七十八條 清算終了,企業的清算凈收益(指資產凈額或剩余資產超過資本金及未分配利潤之和的部分),應當依法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后的剩余財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按投資者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規定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第七十九條 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編制清算期間內收支報表,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主管財政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第八十條 財務報告是指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38、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第八十一條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及有關附表。第八十二條 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企業應在年度終了后按規定期限將年度財務報告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審批。第八十三條 企業的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下列內容:(一)企業經營狀況、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稅金繳納情況、各項財產物資變動情況等。(二)對某些重要項目采用的財務會計方法及其變動情況和原因;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情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會計39、報告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為便于正確理解財務會計報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第八十四條 考核和評價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資本金利潤率、營業利潤率、成本利潤率等。(一)流動比率 用于衡量企業流動資產在短期債務到期以前可以變為現金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資產流動比率 流動負債(二)速動比率 用于衡量企業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速動資產速動比率 流動負債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三)應收帳款周轉率 用于反映企業應收帳款的流動程度。計算公式為: 賒銷收入凈額應收帳40、款周轉率 應收帳款平均余額賒銷收入凈額營業收入現銷收入應收帳款平均余額(期初應收帳款期末應收帳款)(四)存貨周轉率 用于衡量企業的存貨是否過量。計算公式為: 營業成本存貨周轉率 存貨平均余額存貨平均余額(期初存貨期末存貨)(五)資產負債率 用于衡量企業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負債總額資產負債率 資產凈值總額(六)資本金利潤率 用于衡量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利能力。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資本金利潤率 資本金總額(七)營業利潤率 用于衡量企業的盈利水平。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率 營業收入凈額(八)成本利潤率 用于反映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系。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成本利潤率 成本用總額第十二章 附 則第八十五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第八十六條 企業應根據本制度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制定財務制度。第八十七條 本制度自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