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國際學院學生社團成立注冊及運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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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09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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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國際學院學生社團成立注冊及運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國際學院學生社團成立及注冊制度為了進一步規范大學國際學院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社團健康發展,繁榮校園文化,加強素質教育,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依照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學生社團的成立(一) 成立院級社團,由院系團總支(分團委)審批,報社團管理委員會備案。成立學術性社團,要以相應專業為依托,經有關院系的黨團總支同意,會同社團管理委員會審查。成立院級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10名以上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2、具備的素質,且未受過校規校紀處分;2.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3.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4.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老師;5.有規范的章程。(二)學生社團章程應包括下列事項:1、社團名稱。2、成立宗旨。3、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4、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和義務。5、組織管理制度,執行同構的產生程序及權限。6、財務管理、經費使用的辦法。7、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和產生、罷免的程序。8、章程修改程序。9、社團終止的程序。10、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必要事項。(三)學生社團成立時,按照理論研究、社會實踐、文娛體育、志愿服務、公益服務、興趣愛好等類別進行申請。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四)申請籌備成立3、學生社團,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1. 籌備申請書;2. 章程草案;3. 發起人和擬任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介紹、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 指導老師基本情況、身份證明;5. 社團的資金來源及財務情況。(五)社團申請程序:1、凡有意成立社團的同學,需遞交一份申請材料,內容包括社團名稱、性質、主題、活動目標、發起人、社團初步規劃或至少一次詳細的活動策劃,經團委老師及社管委初步同意后可領取正式的社團申請表;2、認真填寫社團申請表;3、遞交社團申請表,經團委老師及社管委審核后,該社團即成為待批社團;4、待批社團可自行開展活動,并且必須遵守社團部有關規定。(六)批準籌備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4、自登記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7日內召開會員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和負責人。籌備期間不得以社團的名義收取會費和組織社團籌備工作以外的活動。(七)各社團接納會員數量以有利于管理為原則。學生可視本人情況加入兩個社團,但不能同時兼任兩個及其以上的社團負責人職務。(八)未經審查和批準的社團,均為不合法社團,一經發現,立即取締,并視具體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九)各社團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關心社團活動,思想水平較高,在相關專業有一定造詣的校內教職工和校外相關專業知名人士擔任顧問或指導教師,并書面報告社團管理委員會.(十)新社團獲準成立之后,進入社團試運行期(三個月),試運行期間表現合格,方可正式轉正。 第5、二條 學生社團和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一) 大學國際學院學生社團的基本權利和義務:1 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2.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服務和凝聚學生。3.發揮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載體作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團組織活動生活。(二)大學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三)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四)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校規校紀,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登記管理機關反映問題和情況。(6、五)社團成員應當定期注冊。(六)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七)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健康發展。第三條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一) 學生社團的主要組織機構是會員大會、會長和副會長。(二) 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利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三)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1. 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2. 審批社團的工作報告;3. 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做出決定;4. 修改社團章程;5. 審批社團財務制度、經費預算及其他臨時性重大財務開支報告。 (四)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7、,并將大會形式的決議報告登記管理部門批準和備案。 (五)會員大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做出決議,必須經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六)社團負責人主要是指社團正副會長,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首次會員大會選舉,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查批準產生。學生社團的正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七)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大會領導下的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國際學院社團運行制度一、社團分類及評定方法:為了方便社管委管理并使各社團更有效地開展活動,決定將所有院內社團分為:正式社團(包括校級重點社團、校級普通社團、院級重點社團、院級普通社團)、待8、批社團兩大類。待批社團:所有新申請且通過審核的社團即為待批社團。待批社團有3個月的考察期,社團部將根據該社團在考察期的表現決定該社團是否能成為正式社團。(一)審核要求:1、有完整的申請材料;2、社團的主題及活動形式新穎,積極向上;(內容形式與以成立社團不重復的優先考慮。)3、有固定的指導老師,并在申請表上附上指導老師的意見及簽名;4、除申請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發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該社團的同學的簽名;(二)活動要求與注意事項:1、經批準成為待批社團后,該社團擁有3個月考察期,可以在學校內開展各類活動,如講座、播放影片、CD及雜志售賣、戶外活動等。所有活動開展流程須遵循社管委規定,任何以國際學院所屬9、社團名義舉辦的活動需得到社管委批準后方可進行,不得未經允許私自進行;2、考察期內必須開展2次以上活動,并且遵守社團規章制度;3、考察期到期后,團委老師及社管委根據社團活動情況,認為該社團符合要求的,將批準其成為正式社團;4、待批社團不享有學年末社團評優的資格。5、若待批社團考察其中開展活動次數未達到要求,活動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團的規定,社管委將解散該社團。正式社團:正式社團為學院正式認可批準的社團,有資格參加年度的評優及其他有關活動。(一)院級重點社團:院級重點社團在校園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為學院重點扶持的社團類型,每學年將由學院提供一定的資金作為社團的活動贊助。評定方法:1、所有院內正式10、社團均有資格成為院級重點社團2、每學年末,社管委將根據當年社團評優總體情況決定下一學年的院級重點社團名單,名單的有效期為一學年。3、凡社團活動成績優異、社團管理規范出色的校級優秀社團,將優先成為院級重點社團;4、社管委經綜合評定后將適當選取個別非優秀社團成為院級重點社團;評定要求:1、社團活動開展積極,形式豐富多樣,內容有意義并在校園內有較大的反響。2、社團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經典活動;3、社團有一定的規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4、遵守社團部各項規章制度,考核分數排名靠前;(二)院級普通社團院級普通社團為普通的正式社團,經費由社團自行籌集,學院不予資助。評定方法:1、通過考察期的待批社團11、及原有正式社團中未被評為院級重點社團的即成為院級普通社團。2、每學期末,社管委將根據社團考核分數決定下一學期的社團名單。若社團在該學期未達到考核要求,社管委將解散該社團。評定要求: 符合社團考核制度標準。三、社團運行規范:(一)考勤記錄1、社長或社團負責人需及時到會,社團會議不得無故缺席。2、社長無法到會時,應委托骨干成員參加會議,轉達會議內容。3、一個學期內2次無故參加會議將給予警告,若無效則考慮撤換社團負責人。(二)社團活動1、凡有活動,需上交社團活動申請表,連續1個學期無任何活動且經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動計劃者將予以解散。2、活動結束兩周內需上交社團活動備案表,同時需上交成果實物(期刊,雜12、志,光盤等)或活動照片及詳細報道(或以電子版形式發送到院級社管委備案)。3、如供稿給校園網應在供稿前提交院級社管委審查。4、匯報的活動需題材新穎、內容健康、參與性強。5、如在活動中售賣雜志、CD等物品,需將價格報于社團管理委員會批準,雜志單價需低于人民幣十元。6、社團期刊、雜志需交由社管委及團委老師審閱后發行,擅自出售者將予以扣分。7、如需要其他社團或社管委給予一定協助,則需在社團活動申請表中注明,經社團部討論決定是否提供幫助。8.活動以繁榮校園文化,加強素質教育,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為基礎進行,在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的同時不得過多打擾大學生正常生活,具體要求如下:除全院統一組織下班宣傳或得13、到分團委老師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下班或在班級QQ群、微信群、飛信群中宣傳社團活動;社團活動不得以商業性為主;社團活動贊助商應為合理合法企業或商家,社團在取得贊助前應充分了解贊助商背景,不得隨意達成贊助協議;社團活動宣傳應注意方式方法,不得隨意捏造或吹噓。(三)社團資金籌集和使用的規定1、社團因活動需要可以向社團管理委員會申請資金。申請資金時需要書面的申請書(包括指導老師的意見,資金數目,活動計劃,事后活動報告),社團管理委員會根據活動的情況決定是否撥給活動資金及資金數目。2、各社團若要向社團成員收取會員費的必須以向社團管理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收取標準每人不得超過人民幣10元14、。3、各社團也可自行聯系贊助單位,籌集資金。但籌集情況需向社團管理委員會遞交書面的報告。4、各社團的資金使用必須規范有續,資金必須用于本社團的發展。5、社團管理委員會將定期和不定期的對各個社團資金使用進行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社團,社團管理委員會將根據情節給以批評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團,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學校處分。(四)常務規定1、社團宣傳海報、傳單(復印前)需交分團委辦公室蓋章批準,如需復印,需由社管委負責人或分團委老師簽名批準。四、社團評優制度: (一)評優要求:1、遵守社團考核規范,社團活動開展具有良好的紀律性、組織性,社團內部管理有序。2、積極開展社團活動,活動內容健康積極、形式15、多樣、反響良好,社團在校內有較高的知名度與人氣。3、每次活動及時上交社團活動申請表和社團活動備案表,社團資料有序齊全,網站內容豐富。(二)評優辦法:1、每學年末,社管委將進行統一評優活動,具體將以經驗交流會形式進行,所有正式社團均有評優資格,所有待批社團可旁聽交流會。2、交流會后,由各社團社長或負責人無記名投票選出十個候選優秀社團,選票上交社團管理委員會。3、由社團管理委員會進行票數統計,并根據學年社團活動情況評選出該學年院級優秀社團五個。4、五個該學年學院優秀社團將優先成為下一學年學院重點社團,每學年享有一定數額的由學院提供的活動經費。六、院級重點社團資金有關規定:1、除上一學年十個優秀社團中所屬國際學院的社團自動成為院級重點社團之外,社管委將根據綜合評定,另外選取5個國際學院所屬社團成為院級重點社團2、院級重點社團每學年將得到由學院提供部分活動經費,院級普通社團及待批社團不享有此權利。活動經費經申請,院分團委視情況進行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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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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