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與家長溝通制度實施細則及考核評價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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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26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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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教師與家長溝通制度實施細則及考核評價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教師與家長溝通制度 家校聯系是教師與家長互相交流溝通,了解、研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也是增強教師與家長相互理解與信任、融合關系,改進和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為更好落實該項制度,特制定如下制度1.牢固樹立正確的家校聯系觀念,努力扭轉在家校聯系中的“單純電話聯系”以及專門向家長告御狀的不良傾向,切實努力提高家校聯系質量。2.積極主動取得與家長的聯系,并利用正確渠道、采用正確的方式,實事求是向家長通報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情況,做到公正、2、公平,不虛報、不隱瞞。 3.對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要利用校園網平臺、家校通平臺等,及時向家長發布通告。 4.全體教師平時要通過家訪、信訪、電話訪等形式與家長進行聯系,及時提供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和發展態勢。 5.每學期利用家長課程召開兩次家長會,使家長能真實地了解子女在校學習和生活情況。在組織召開家長會之前,班主任要根據學校計劃要制訂好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班級家長會方案,各科教師都要與學生家長見面交流。6.學校每學期要隨機選擇不少于30%的學生家長進行問卷調查,以期了解家長對學校與教師的態度和意見等。7.學校每學期要召開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向家長委員會成員通報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等,并做好記錄。83、.組織外出活動、停課、放假、收費及遇到其它重要情況,教師必須配合學校做好相應工作,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并提醒注意保留好有關回執。9.學生在校突然不適或發病,應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由家長領回進行治療,如在校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在先與家長取得聯系的同時,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教師與家長溝通制度實施細則家校聯系是教師與家長互相交流溝通,了解、研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也是增強教師與家長相互理解與信任、融合關系,改進和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為更好落實該項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原則與要求 1.教師不得利用家校聯系之便向家長索要錢物。 2.進行家校聯系時,不得向學生家長告狀。4、 3.不能向家長灌輸消極落后的教育觀念和思想。 4.進行家校聯系時應注意教師良好形象。二、措施與方法1.牢固樹立正確的家校聯系觀念,努力扭轉在家校聯系中的“單純電話聯系”以及專門向家長告御狀的不良傾向,切實努力提高家校聯系質量。2.積極主動取得與家長的聯系,并利用正確渠道、采用正確的方式,實事求是向家長通報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情況,做到公正、公平,不虛報、不隱瞞。3.對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要利用校園網平臺、家校通平臺等,及時向家長發布通告。 4.全體教師平時要通過家訪、信訪、電話訪等形式與家長進行聯系,及時提供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和發展態勢,每月與學生家長的聯系不少于8人次。 5.每學期利用家長課程5、召開兩次家長會,使家長能真實地了解子女在校學習和生活情況。在組織召開家長會之前,班主任要根據學校計劃要制訂好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班級家長會方案,各科教師都要與學生家長見面交流。 6.學校每學期要隨機選擇不少于30%的學生家長進行問卷調查,以期了解家長對學校與教師的態度和意見等。7.學校每學期要召開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向家長委員會成員通報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等,并做好記錄。8.組織外出活動、停課、放假、收費及遇到其它重要情況,教師必須配合學校做好相應工作,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并提醒注意保留好有關回執。9.學生在校突然不適或發病,應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由家長領回進行治療,如在校發生意外6、傷害事故,在先與家長取得聯系的同時,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三、家訪的形式、范圍、內容與要求1.家訪形式(1) 上門家訪:教師利用課余及休息時間,到學生家中訪問,與家長溝通,相互了解情況。 (2) 家長來訪:家長主動到學校或教師家長訪問,交流學生學習與生活情況。(3) 通知家長來訪(“約訪”):因某件事情,而由學校或有關教師通知家長到學校,相互溝通處理。 (4) 電話訪問(“電訪”):教師通過電話的形式,與家長針對學生的情況進行交流。 (5) 書信及電子郵件(“信訪”)等。 2.家訪的分類: (1) 常規家訪: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在學期中及寒暑假期間,對所有學生有計劃地上門訪問,與家長進行溝通,指導7、家庭教育工作的開展。 (2) 重點家訪: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對班內特殊類型的學生進行重點家訪,增加家訪的次數,努力幫助特殊類型家庭的學生解決在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特殊類型學生包括:貧困家庭學生、學習困難學生、單親學生、孤兒及智障學生等。(3) 立即家訪:對因病缺課兩天以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學生本人發生傷害事故或家長發生重大事故、無故缺席曠課、嚴重違規違紀學生或發生其它重要問題、獲突出進步或獎勵的學生,要求班主任及相關教師在第一時間進行家訪。 3.家訪的指標要求: (1) 常規家訪:班主任每月家訪不少于5人次,每學年對班內每一名學生遍訪一次,不遺漏任何一名學生. (2) 重點家訪:班主任對每一名特8、殊類型學生在常規家訪的基礎上,每年增加1至2次家訪,寒假期間為必訪對象。(3) 立即家訪:對每一名符合“立即家訪”的學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上門家訪。 4.家訪的范圍: (1) 班主任家訪的對象為本班全體學生。如同時擔任其它班級授課任務的,也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量家訪。 (2) 其他任課教師的家訪對象為所任教班級學生。 (3)體育、藝術、科技類等教師家訪對象為所帶教的運動員、興趣組成員等。 5.家訪的內容: (1) 向家長介紹學生在校實際情況,包括學習情況、生活情況及品行情況。(2) 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實際情況,包括自主學習、家務勞動、對待家長及長輩態度等。 (3) 了解學生家庭的結構、經濟9、狀況、環境、教育等情況。 (4) 指導家長進行學生家庭學習環境建設。 (5) 與家長協商共同教育學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6) 協調學生與家長的關系。 (7) 聯絡教師與學生、學生家長的感情。 6.家訪的注意事項: (1) 家訪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明確談話中心,考慮恰當的談話內容。 (2) 家訪中,應一切從實際出發,切忌片面孤立地看問題。 (3) 家訪時,要注意與家長平等協商、做到有情、有理、有節,談話的態度要誠懇、耐心,形成和諧融洽的氣氛,要使家長感到教師對學生的愛護和關懷,展現教師個人風采。 (4) 家訪時要指導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家長采取說理、引導的方法教育學生,避免家長采取簡單粗暴10、的方式教育學生。與家長共同分析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問題,制定符合實際的教育方法。 (5) 家訪時要注意其家庭環境、家長心情、學生在場與否,酌情采取恰當的談話方式,個別問題可要求學生或家長回避。 (6) 家訪后,家訪教師應及時如實填寫家訪記錄。 (7) 家訪中發現的問題,需學校行政或有關部門解決的,需在第一時間上報學校。本細則實施納入教師業績考評,由學校教務處負責實施。如遇重大決策問題報校委會審議決定。 教師與家長溝通考核評價辦法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全面提高我校教師的師德水平和綜合素質,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進一步建立和健全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保障機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增強師德師風11、建設的實效性,促進教育系統行風進一步好轉,特制訂如下辦法。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范教師從教行為為重點,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目標,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師職業行為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師師德建設水平,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作風優良、業務精湛、敬業奉獻、人民滿意的教師隊伍,促進教育科學發展,爭創全面全優的教育教學質量。二、基本原則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鼓勵教師自省、自重、自律、自強。2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及家長的意見,不偏聽偏信,不弄虛作假,嚴格考核程序,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3堅持輿論導向的原則12、,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獎優、罰劣,引導廣大教師踐行師德規范,不斷提高師德修養和教育教學能力。4堅持注重實績原則,充分考慮教師工作業績,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育與懲戒相結合,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促進教師健康成長。三、考核對象全校所有在職教師四、考核內容(滿分10分)正確處理與學生家長之間的關系。不訓斥、指責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虛心聽取學生家長意見和建議,積極爭取家長及社會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注意指導、幫助學生家長改進家庭教育。下列表現屬違背師德行為:1、訓斥、指責學生家長或與家長吵架扣2分。2、對學生家長態度冷漠,對提出的意見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錯誤做法,引起學生家長及群眾不滿扣2分。3、長期不做家訪或極少家訪,對特殊的人或事不做針對性家訪,不與家長溝通,引發嚴重事件扣2分。4、學校每學期要隨機選擇的學生家長進行問卷調查中,評定等級較差的扣2分。 五、考核評價結果運用考核評價結果記入教師個人檔案,作為評優評先、職務評聘、年度考核、職稱晉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