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出勤及考核請銷假全勤獎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337
2024-09-08
5頁
20KB
1、學校教職工出勤及考核請銷假、全勤獎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學校教職工出勤考核制度各處室: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使學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開創新局面、再上新臺階,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決定對教職工出勤紀律及考核辦法重新做出規定,請各科室組織干部職工進行認真討論,提出修改意見。一、總則1、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和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職工出勤考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2、本細則適用于本校工作的所有在冊職工和與本校形成勞動關系的其它勞動者(外聘教師出勤方面在本細則以外的規定,仍按原規2、定執行)。3、全校實行全員坐班制,教職員工必須嚴格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并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應兢兢業業地工作。二、出勤規定(一)上下班1、遲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曠工一天扣30元;請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5天之內不扣工資但不享受全勤獎,超出5天,每超一天扣5元(特殊情況除外)。2、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因病住院或其它特殊情況,需陪床或護理,每8天按事假一天計算,并扣款。3、人事考核科抽查,缺崗一次扣款15元。(二)上課1、遲到、早退一次(包括上機、實習、自習輔導)扣款10元,中途離崗扣款10元。2、無故誤課,誤一節,扣款20元,并按教學事故處理。3、事假一節扣10元,3、病假每6節按事假1節算(按全年累計算)并扣款。(三)會議1、凡學校、處室(支部)、教研組招開的會議(包括教研教改活動),遲到、早退、中途私自外出一次扣款20元。2、請事假扣10元,病假5元。3、無故曠會,扣30元。(四)勞動、社會公益活動1、凡學校、處室、教研組織的勞動、社會公益活動,遲到、早退、中途脫崗扣10元。2、無故不參加扣款30元,事假10元,病假扣5元。(五)資料收繳1、凡學校、處室、教研組收繳的資料必須按時、按要求上交,每遲交一天扣款10元。2、處室、教研組未按時上交資料的人數超過1/3,扣處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10元。(六)值班跟班1、學校值班人員(包括環節干部值班,教職工值班,4、校警、政教工作人員值班,夜勤人員值班)不按時交接班扣20元,中途脫崗扣10元,曠值扣30元。2、學校大型活動跟班人員(包括組織者要求跟班的學校任何工作人員),遲到、早退、脫崗扣30元,不跟班扣50元。三、出勤考核1、職工子女在小學三年級以下年級上學,需接送的教職工,報辦公室核準后,早上上班可晚到半小時,下午下班可早走半小時(有課教師除外),夫婦都在學校上班,只許確定一人。2、各處室每周向考核辦報一次出勤考核結果,出勤考核,必須如實上報,如發現有意瞞報,科室負責人扣款50元。3、教職工出勤扣款累計達到10元,同時扣年度考核分1分,年底人事考核科考核得分與科室考核得分相加除二即為個人年度考核得分。5、年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得分低于70分,取消職稱評聘資格,得分低于60分,取消競崗資格,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四、請銷假教職工請假,2天內由處室主任批準,3天內(含三天)由分管校領導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以假條為準,打招呼、捎條子、捎話,打電話一律不算(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必須補假條,否則視為曠工)。五、全勤獎1、每月全勤者獎勵40元,有課教師及班主任全勤者獎勵50元。(沒有1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曠會)。2、全年全勤者獎勵400元,有課教師及班主任全勤者獎勵500元(全年允許請事假2天、病假3天)。六、附則1、本細則從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教職工出勤方面的規定同時終止執行。2、本細則的修改、解釋權在校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