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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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76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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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學校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學生實驗守則一、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學生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二、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三、實驗前,學生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共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四、實驗時,學生應以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2、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五、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六、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內,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七、實驗完畢,學生應整理儀器裝置,關閉電源、水源。將儀器和桌面洗抹干凈,并將儀器、藥品按原樣擺放整齊,并經教師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管理制度一、 學校實驗室是開展(物理、化學、生物、自然、科學)實驗教學、實驗研究和3、課外科技實驗活動的專用場所,不得用于與開展實驗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堆放公、私雜物。二、 實驗室物品的擺放要做到科學、合理,危險物品要單獨放置。三、 實驗室安全設施要齊全,按要求配備防火、防盜設施。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定期換藥液。四、要做到安全用電,實驗室的電路安裝要規范化,電線不能裸露。對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使用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 五、實驗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則,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意外,聽從老師指揮。實驗室里要設置急救藥箱。以便初步處理臨時發生的燒傷、燙傷、割傷等事故。六、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七、掌4、握實驗儀器設備的規格、構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的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維護、更新和材料、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八、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實驗安全,儀器設備安全,儀器設備安全。實驗室消防安全制度1、實驗室由實驗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對實驗室進行經常化的安全檢查,加強防火、防盜、放水、防事故。2、凡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各類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安全知識,明確安全規范和本人承擔的責任。3、未經許可不得將私人財物存放實驗室,確保水、電、氣、門窗安全,防止發生意外。水、電、氣、門窗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盡快修復。4、實驗室的大型、精貴、稀缺儀器設備應有安全操作規程,未5、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劇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稀缺材料要分類存放,經常檢查,嚴格領發和回收手續。5、實驗室的電器設備必須按規定安裝,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在實驗室私自用電爐和其它電熱器具。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關好水源和門窗。6、實驗室要保持文明、整潔,嚴禁在實驗室吸煙。7、實驗室內的樓梯、消防通道和緊急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在通道堆放雜物。8、實驗室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存放醒目易取,不得移做他用或損壞;實驗員應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會報警(火警電話119),會撲救初起火災。9、實驗室發生事故及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6、事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情事故原因。10、實驗室的鑰匙由實驗員專管,未經領導同意嚴禁轉交他人,更不準私配鑰匙。非實驗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實驗室。節假日期間使用實驗室,應有批準手續和防范措施。11、經批準的校外單位人員來實驗室加工、協作、調試、試驗等工作必須由本實驗室人員陪同實驗設備儀器室管理規則一、實驗室儀器設備要按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帳,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品帳,做到總帳、分類帳與物相符,儀器與儀器櫥卡記錄相符。二、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整齊美觀。要按儀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塵、防壓、防蛀、防潮、防霉、防銹、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儀器、藥品室應配備合適的消防器材。三、7、貴重精密儀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啟用,并做好使用、維修記錄。 貴重、普通儀器設備的技術資料都要存擋管理。四、各種儀器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要按照教學儀器、藥品借還領用制度、教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的要求做好儀器的管理、使用工作。五、進行演示實驗或學生分組實驗前,授課教師應提早35日書面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并辦理好借、還手續。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作好準備,確保實驗成功,如遇特殊情況不能開設,應及時和教師聯系。六、因需要借出設備儀器者,在不影響教學情況下,需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管理員辦好借用手續后可借用,并按期歸還,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化學藥品管理、8、使用制度一、要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安全教育。二、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不得混放。化學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柜)內,有存放專用櫥(柜)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三、存放藥品要專人管理、領用,存放要建帳,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對字跡不清的標簽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簽的藥品不準使用,并要進行妥善處理。四、試驗藥劑容器都要有標簽,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簽藥品,不能擅自亂扔、亂倒,必須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實驗室中擺放的藥品如長期不用,應放到藥品儲藏室9、,統一管理。五、化學藥品盛裝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化學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對化學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六、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化學藥品儲藏室(櫥)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七、儲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應避光、防火和防電等,實驗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確定合理的儲存量,不許過量且包裝容器應密封性好。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于潮濕的地方儲存。八、危險物品的采購和提運按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劇毒、放射性物體及其它危險物品,10、要單獨存放,由雙人雙鎖專人管理。存放劇毒物品的藥品柜應堅固、保險,要健全嚴格的領取使用登記。九、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妥善處理。十、管理人員要建立化學藥品(化學藥品)各類帳冊,藥品購進后,及時驗收、記帳,使用后及時消帳,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不外借(給)藥品,特殊需要借(給)藥品時,必須經領導批準簽字。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實驗室分工負責各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保護工作。2、實驗室人員實施本實驗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內容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種防火防盜的安全措施。3、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11、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嚴格遵守電器設備操作規程,嚴禁不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私自拆改實驗室電路和電器設備。4、嚴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源等危險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規程。劇毒藥品必須存入保險柜并由兩名專人保管。危險品倉庫要牢固、安全并設專人負責,其他人不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須由安全員統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處。5、實驗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現場不能無人監守,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之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6、實驗室和實驗物資倉庫必須配置有消防器材和設施,管12、理人員要學習有關消防知識和技術,并定期檢修消防器材和設施確保完好。7、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一定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項目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實驗的安全,任何試驗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重大設備要有安全操作規程。實驗室開放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實驗室的管理,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強化實驗室的制度。在堅持實驗室為教學、科研服務宗旨前提條件下,使實驗室開放有序,安全有保障,特制定實驗室開放管理條例:.預約登記。實驗前要預約(登記),實驗室安排好實驗時間,按時完成實驗教學任務。學生需要在實驗室進行實驗預習時,可與實驗指導老師聯系,隨時可進實驗室,指導教師必須做好登記工作。2、實驗準備。學生在進入開放性實驗室前必須做13、好有關實驗準備工作,閱讀與實驗相關的文獻資料,設計實驗方案,熟悉儀器性能,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從事實驗研究。使用規則。使用者必須接受實驗室負責人關于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有關內容的培訓,使用者必須達到熟練使用的水平方能開放使用。實驗室負責人還必須向使用人講清相關的實驗室的管理制度。進入開放實驗室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開放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接受安全教育,自覺服從管理,若有違反者本實驗室有權取消其使用實驗室的資格。 4、愛護財產。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國家財產,是進行教學、科研的必要物質條件。使用者必須倍加愛護。進行實驗必須按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實驗14、室的儀器設備的管理實行損壞賠償制度,損壞儀器要登記,按儀器價格酌情賠償。5實驗登記。實驗室實行登記制度,凡在實驗室內做實驗的師生應填寫相關登記表。6實驗記錄。開放實驗室需建立開放實驗檔案,做好各種記錄,注重實驗室開放材料的收集和歸檔。 教學儀器、藥品借還領用制度一、教師因教學需要借用儀器,用后應及時歸還,領用藥品應通過實驗室工作人員記錄消耗量。領用危險藥品需要經領導同意,教師在危險藥品領用簿上簽名,并嚴格控制數量,注意使用安全。二、為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況,教職工借用儀器需要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后,實驗室才能出借,借用時間不得超過三天。三、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15、須辦理有關手續,認真填寫儀器借用登記單,儀器歸還時,應由實驗室工作人員驗收后存放。四、借用儀器發生損壞情況,按教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處理。教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一、屬操作不慎引起的儀器損壞,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處罰。二、不論何種原因,發生儀器損失,都應及時填寫“儀器損失報告單”,視不同情況作相應處理。三、儀器發生故障,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盡可能及時排除,或送交專業部門維修,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對維修好的儀器要認真填寫好“儀器維修記錄”,并作資料保存。四、已損壞不能修復或經長期使用,性能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由實驗室提出意見,填寫“儀器報廢申請單”,經本學科教研組長鑒定后報校領導批準,并報送當地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審核,辦理報廢處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