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委員會保密工作文件保密及秘密文件傳送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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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82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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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學院委員會保密工作、文件保密及秘密文件傳送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學院委員會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學院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技管并重的方針。第三條 學院全體教職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學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第四條 學院有關部門應制定相應的保密規章制度,落實保密措施,經常進行保密教2、育和保密檢查,保障各項保密規定落到實處。第五條 各部門人員發現涉密信息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時,應當及時制止和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第二章 保密機構第六條 在學院黨委的直接領導下,成立保密委員會,由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教務處、人事處、學生處、財務處、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監察審計處、保衛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科研處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負責學院保密工作的領導、統籌和協調工作。日常保密工作由黨委(行政)辦公室負責,下設機要室、檔案室等,并應配備專人負責保密工作。 第七條 學院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負責制,學院各級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各系部(院)、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是該部門保密工作的第3、一責任人。第三章 定密工作第八條 保密范圍主要包括:(一)上級涉密信息:(1)已定密的密級文件、電傳、資料,領導人的重要講話;(2)有保密性質的報刊、電報、電話記錄、錄音錄像、來信、來訪?事跡?(3)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暫不公開的文件材料;(二)學院本級涉密信息:(1)決策信息:黨委會議記錄、黨委民主生活會記錄、院長辦公會議記錄和其他涉及重要問題的會議記錄。(2)組織信息:醞釀中的人事安排;醞釀中的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劃、方案;未公布的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調整意見、方案以及審批中的干部任免、調動事項;反映干部問題的信函、摘報、談話紀錄、調查報告和審查過程中4、的有關資料。 (3)紀檢信息:檢舉、控告黨的組織和黨員干部違犯黨紀,未經核實處理或正在核實處理,公開后會給黨和國家帶來損害的事項;泄漏后對檢舉人、控告人、舉報人和證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事項;泄漏后會妨害檢查和處理重大違紀案件,導致違紀者逃亡、行兇、自殺、串供、毀證、匿臟的事項;尚未公布紀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的綜合性情況和統計資料;紀檢系統保密通信技術、手段。(4)科研信息:國家批準的重大科研項目(不包括已公布的專利);科研項目中可能成為發明的階段成果及其研究過程中未公布的資料,國外雖有但系保密的其他科研成果及其研究過程中未公開的資料;為國防和國民經濟建設的保密工程配套科研項目及其科研工作進5、程。(5)教學信息:考試、考查前的各學科試題。(6)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第九條 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文件保密制度第十條 秘密文件的閱讀、傳閱、保管。(一)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慎重、準確、安全、保密的原則。 (二)對收發的秘密文件、資料和內部刊物等,都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和保密制度,保證不丟失,不泄露,絕密文件,在傳閱過程中,應制定專人負責,盡量減少接觸人員。(三)秘密文件只能在辦公室閱讀,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把文件帶出時,需經領導批準。(四)對于秘密文件,不得自行擴大閱讀范圍,不得自行翻印、復制、掃描或轉載,不得向規定范圍以外的人員泄露。(五)保管6、秘密文件的機要室、檔案室等應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非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逗留。第十一條 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歸檔(一)秘密文件要實行定期清理、歸檔制度,一般情況下,每半年對其進行清理、回收一次。(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記簿開具詳細目錄,向接替的同志辦理移交簽字手續。領導干部調動工作時,應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給辦公室機要員,如有欠交的文件,機要員有權提出限期交回。第十二條 秘密文件的傳送(一)傳送秘密文件,須妥善包裝密封,標明密級。(二)機要員遞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閱,不得離開文件,不得帶著文件到公共場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當面交收件人查點清楚后簽字。 (三)7、外出工作人員原則上不許攜帶秘密文件,確因工作需要,要經保密負責人批準,辦理登記手續,并對其進行保密教育,確保文件絕對安全。(四)秘密文件不準用明碼拍發,傳達密級事項(包括數字)不得用普通電話和電子郵件。第五章 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三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要求相一致。第十四條 實行計算機分級管理。學院各部門根據保密信息范圍設置涉密計算機。涉密計算機嚴禁接入互聯網,不得作為一般辦公用機。涉密計算機要設置登錄密碼,指定專人管理和使用,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行操作。互聯網計算機系統應當采取系統訪問8、控制,安裝防護系統。第十五條 涉密信息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在涉密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上進行采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毀。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第十六條 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存儲過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存儲介質應及時收回并進行技術處理。存儲過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和存儲介質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涉密計算機連接的打印機不得與互聯網計算機共享。計算機信息系統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第六9、章 領導干部保密制度第十七條 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的規定精神,以身作則,帶頭執行保密法規和保密制度,保證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第十八條 秘密文件要在辦公室閱辦,不準帶回家中,不要積壓,不要橫傳,閱后及時還交機要員。確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閱辦文件的領導同志,必須具有堅固的保密設施,不許給無關的人閱看。第十九條 不要隨便將秘密文件堆在辦公桌上,離開辦公室要把文件鎖入辦公桌內。第二十條 不準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的秘密。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私人通信中涉及黨和國家的秘密。第二十一條 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參觀、游覽、探親、訪友10、或出入公共場所。第二十二條 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交辦公室登記,不得擅自留存。需要傳達時,須履行借閱手續。第二十三條 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認真追查處理。第七章 機要人員保密制度第二十四條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嚴格遵守保密法,牢固樹立做好保密工作、為學院工作服務的思想。第二十五條 負責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清點、歸檔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對領導參加各種具體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時登記,妥善管理。第二十六條 對領導傳閱、借閱的秘密文件,要及時主動地辦理好傳、借閱手續,避免橫傳、積壓、防止帶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場所。11、如發現文件遺失,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二十七條 經常提醒領導辦公室是否做到人離門鎖,桌上無秘密文件等;在收繳領導辦公室的報紙、雜志時,要進行檢查,防止夾有秘密文件和材料,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領導注意。第二十八條 發現有泄密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八章 涉密計算機操作人員保密制度第二十九條 嚴格遵守保密法和計算機分級管理規定。第三十條 不準泄露計算機處理和存貯的各種涉密信息,不準泄露計算機聯網的軟、硬件加密措施和登錄密碼。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復制系統文件和變更軟件及應用程序。第三十二條 在涉密計算機上要使用專用移動存儲介質存儲涉密信息,不得與其它計算機交叉使用。第三十三條 處理涉密信12、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第三十四條 接待外來參觀人員,要做到“三定”:定參觀項目、定接待人員、定介紹內容和口徑。第三十五條 發現計算機信息安全和泄密事件,按南沖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信息安全泄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第九章 教職工保密守則第三十六條 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保密守則,全體教職工必須做到:(一)不該說的機密不說,不該問的機密不問,不該看的機密不看,不該記的機密不記; (二)不隨便翻閱與已無關的文件,不把密件帶回家中或帶到公共場所,不私自抄錄、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給不該看的人閱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三)學院各科室、各部門或教職工個人出售、處理廢舊報刊、圖書資料應進行嚴格檢查,防止秘密資料遺失。(四)不得在教師專用教學計算機或私人便攜移動電腦上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不得在互聯網計算機上發布涉密信息和非法言論。不得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遞涉密信息。第十章 保密工作獎勵和懲處第三十七條 嚴格保密紀律,建立相應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法規或保密紀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進行嚴肅處理。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中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