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家訪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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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8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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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教師家訪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教師家訪制度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也是教師與學生家長溝通,促進學校與家庭聯系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協調學校與家庭的步調,統一學校與家庭教育對學生的要求,構建家庭、社會、學校“三位一體”的立體教育網絡,有機整合學校、家庭的教育資源,形成教育同步合力,促進學生平安健康成長與全面發展,更好地完成我校辦學目標,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教師家訪制度 一家訪形式 1走訪學生家庭;2請家長來校座談;3電子(電話、校信通、網絡)等聯系。 二家訪對象 1教師家訪必須面2、向全體學生。 2貧困生、學困生、留守兒童學生、單親家庭學生、思想學業變化重大學生、父母進城務工學生、殘疾學生等學生家庭進行重點家訪。 三家訪內容 1了解學生家庭狀況、成長環境及學生在家的思想狀況、學習習慣、生活習慣和個性特征:內容包括:家長基本情況,包括學歷情況,職業情況等;家庭基本情況,包括居住條件,家庭成員構成,學生父母感情情況,家長對學生的要求等;學生在家的情況,諸如學習環境,學習時間,看電視時間,交往情況,家務勞動情況等。 2向家長反饋學生的學習情況及在校表現,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幫助指導家長轉變教育觀念,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和價值觀,實施科學的教育管理方法,與家長共商促進學生發展的3、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 3.宣傳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民生政策與學生安全教育常識,介紹學校辦學特色及學生的培養目標,對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對因學校、家庭彼此不了解,對學生教育產生誤解或分歧,造成配合欠佳的少數家庭提出問題,如實介紹情況,耐心聽取家長意見,通過心平氣和地交換意見,溝通心理,爭取實現協同教育。 5征求家長對學校及教育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等。 四家訪要求 1一年級班主任和新接手的班主任在第一學期內應對全班學生進行全員家訪;其他班主任對二分之一學生進行家訪,一年內完成全員家訪。正、副班主任共同參與家訪。 2教師家訪做到“十一要”、“七必訪”、“五回避” (1)十一要:要有4、計劃準備,目的明確;要有交流、溝通策略方法;要學生在場(一般情況下);要實事求,坦誠公正;要一分為二,客觀辯證;要態度誠摯,言辭懇切;要聽取意見,共商良策;要文明禮貌,尊重家長;要全面家訪,全面了解;要有家訪記錄,能拍照的要拍照;要樹立教師形象,注意家訪安全。 (2)七必訪:貧困生家庭必訪;學困生家庭必訪;留守兒童必訪;缺損型家庭(單親或離異)家庭必訪;思想學業變化重大學生家庭必訪;父母進城務工或不在家的學生家庭必訪;殘疾學生(有生理、心智障礙學生)家庭必訪。 (3)五回避:回避用電話聯系代替家訪;回避告狀式家訪;回避指責家長;回避利用家訪辦私事;回避收受家長饋贈和邀請吃飯。 3教師對學生進行5、家訪,必須有計劃目標,目的明確。交流、溝通講究策略、方法,做到實事求是,客觀辯證,并認真聽取家長意見與建議,闡明自己和學校的看法、意見,共商學生教育良策。 4教師家訪必須做好家訪記錄,能拍照的要拍照。 五獎懲考核 1期末年終由各年級組收齊家訪簿記錄,報交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檢查考評、通報和存檔迎檢; 2學校把教師家訪情況作為教師期末年終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及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3學校對家訪活動中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推廣家訪經驗。 課堂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規范課堂教育教學安全管理,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發展環境,根據國家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6、保護法及體衛工作條例等教育法規,特制定學校課堂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安全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課堂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學校課堂教育教學安全工作領導、協調和管理。 二學校課堂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堅持“一崗雙責、分級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校長是課堂教育教學安全管理第一 責任人,安全分管副校長是第二責任人,科任教師、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各安全責任人按年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三教師開展課堂教育教學,必須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私自調課。遵守作息時間,堅持侯課制度,不遲到早退,不離崗脫崗,不壓堂拖堂。 四7、課堂教育教學中,各任課教師課前課后須及時準確清點學生人數,發現缺課、曠課學生,及時通報班主任和上報學校教務處,并作好記錄。禁止將學生拒之門外或滯留在辦公室內,嚴禁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或回家。 五課堂教育教學中,教師必須遵守國家教育法規和學校規章,嚴格依法執教,保護學生合法權益。嚴禁體罰和諷刺、挖苦、謾罵、污辱、歧視、驅趕等變相體罰學生。避免和杜絕因教育方法不當而導致學生發生安全事件事故。 六教學中,各學科教師應結合學科特點,充分挖掘、利用學科教育教學安全育人因素,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管,隨時觀察、了解學生課堂表現,及時調處化解學生間矛盾糾紛和有效處臵學生生病、吵架、打架斗毆等各類突發偶發事件8、,發生學生重大生病、傷亡事件事故,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同時報告學校領導。 七教師、班主任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須關注、收繳學生攜帶玩耍管制刀具和危險玩(器)具(如子彈槍、彈弓槍等)、物品,制止學生食用過期、變質食品及“三無”劣質食品。 八組織開展實驗、實踐操作課堂教學活動前,須對實驗、實踐操作環境場所、器材、藥品、學具、電源等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同時進行相關安全提醒警示教育,指導學生嚴格按實驗、實踐操作程序規范操作,切實保障學生的安全。 九組織開展體育課教學活動前,教師必須對上課場地環境、器械設施和學生著裝穿戴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要求學生穿運動鞋、衣,嚴禁學生穿皮鞋、高9、跟鞋,別胸針、校牌,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鑰匙、玩具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教學中,結合教學內容認真開展安全教育與準備活動;針對教學目標進行示范運動與要領講解;練習中,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合理安排運動量及強度,并加強安全保護,同時,關注生病、特異體質學生,區別對待,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學活動;練習結束,組織學生做好放松運動。課間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及時有效處臵。對病(傷)嚴重學 生,要立即撥打“120”并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同時報告學校領導和告知學生家長。 十利用計算機網絡開展課堂教育教學活動時,教師應加強網絡安全管理監控,禁止學生瀏覽黃色、暴力網站和傳播病毒、不健康垃圾信10、息,注意網絡信息安全。 十一各學科課堂教學中,發生突發偶發學生嚴重生病、傷害事件事故,任課教師事后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報交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了解、調查和性質、責任認定。 十二學校實行課堂教育教學安全責任追究制。教師在課堂教育教學中,違反制度及學校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因遲到早退、離崗脫崗,安全監管失控或玩忽職守,疏于安全教育監管或教育管理方法、手段不當或發生安全事件事故未及時匯報和有效處臵或處臵不當等,導致發生安全事件事故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教師安全穩定工作考核細則(試行)”嚴格考核,扣發期末、年終績效工資;導致發生學生重大傷亡事故事件,造成學校重11、大經濟損失和榮譽損毀的,學校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和學校規章,取消責任人評先選優、職稱評聘、晉級資格,且年度考核作不稱職結論;觸犯刑律的,報交司法部門處理。 預防踩蹋事件安全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杜絕學生因擁擠而發生踩蹋事件,保障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及校園安全穩定,特制定學校預防踩蹋事件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以馮朝輝校長為組長,安全分管校長李超峰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預防學生擁擠踩蹋事件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預防學生擁擠踩蹋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預防踩蹋事件安全責任制,明確職12、責,責任到人。 三學校、班級利用周前集會、國旗下講話、班(隊)會活動,通過板報專欄等多種形式、多渠道經常性地開展預防踩蹋事件的安全知識、方法、技能的常規或專題性宣傳教育培訓。 四學校制定完備并具可操作性的預防擁擠踩蹋事件安全應急預案,并根據學校發展不斷修定完善。 五學校在教學樓道、功能室(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及出入口等人員密集場所設臵預防踩蹋事件相關安全提醒、警示標志、標識。 六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在樓道行走、上下樓梯,必須按劃定通道路線依次靠右行走,不得在學校各樓樓道追逐、集群擁擠和長時停滯。 七學校組織集會、開展各類大型活動、課間體操、放學,學生集中上下樓道時段,值周領導、活動總指揮負13、責指揮調度,值周(日)教師、樓層護導安全責任人員負責樓道及出入口學生上、下樓道安全引導、管理和監控,班主任全程跟班跟隊,防止擁擠踩蹋事件發生。 八學校值周領導、值周(日)教師應加強學生日常上、下樓道巡視,監控,加強學生遵守通行規則良好行為習慣督導培養,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學生上、下學時段,學校門衛、保安須維持好校門通道秩序,做好校門處學生出入安全疏導、管理監控,防止學生擁擠踩蹋事件發生。 十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后勤處,定期對樓梯、樓道暢通性、安全性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整治排除。 十一學校一旦發生學生擁擠踩踏安全事故,在場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14、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學校立即啟動校園踩蹋事件安全應急預案,及時全力開展妥善有效應急搶救處臵工作,同時即報上級主管部門。 十二學校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預防學生擁擠踩蹋事件安全工作職責。如因玩忽職守,發生學生踩蹋安全責任事故,學校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了及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高效有序地控制和妥善處臵學校安全事故,切實保護學校師生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降低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安全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和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特制定學校安全15、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實行安全事故網絡式上報制度。 (一)學校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和學校主要負責人。 (二)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和主要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嚴格國家的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政府安全職能部門。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誤報或拖延不報。 二學校安全事故報告的范圍 學校發生暴力侵犯傷害、火災、交通事故、公私財物失竊被盜、食物中毒、流行性疾病、傳染病、疑似傳染病、房屋坍(倒)塌和暴風雨、雷電等自然災害,以及學校內壓力容器、管道、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發生爆炸等造成人員致傷、死亡、失蹤(20小時)或經濟、財產損16、失的各類安全責任或非責任事故(事件)或其危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與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事件)。 三學校安全事故的報告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安全事故的類別、性質,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一)火災事故報告: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學校安全職能部門或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 (二)治安(刑事)事故事件報告:學校發生治安治安(刑事)事故(事件)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匪警電話,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和求援處臵,同時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職能17、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學校安全職能部門或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 (三)食品中毒事故報告: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救援施救,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學校安全職能部門或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 (四)其它安全事故報告:學校發生其它突發、偶發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 四學校安全事故等級與報告時限及方式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18、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 人或財產損失1 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4 小時內通過電話或網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 人或重傷3 人或財產損失1 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2 小時內通過電話或網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4 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 人或重傷10 人或財產損失數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網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8 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內容 (一)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二)安全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人數與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三)安全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四)安全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五)報告單位及報告人。 六附則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