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晉職及晉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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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92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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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教職工晉職及晉級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學校教職工晉職、晉級制度晉升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凡受區局通報及其以上處分、有違師德者一票否決。 2、業務能力強,學識水平高 年限與資格:申報高級職稱的教師必須是任中級(中一)職稱滿五年的教師,申報中級職稱的教師必須是初級(中二)滿四年的在職在編教師;任職期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至少有二三年度為優,所有參評教師必須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學歷:須具有大學專科以2、上文憑(含專科)。 業務能力:能勝任本學科教學;能獨立主持本學科的教研教改活動;能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競賽或專業技能比武,且獲得較好的成績;能獨立撰寫質量較高的教育教學論文;申報高級職務的教師須有輔導教師備課、上課和開展教研活動的能力;能為同科教師上觀摩示范課。 3、工作實績突出 所教學科參加統考、中考、或課程合格考試,成績優異;輔導學生競賽在縣市以上獲獎。 任職以來,申報中級任職資格的教師至少有一篇論文在區級以上交流、獲獎或刊物上公開發表;申報高級任職資格的教師至少有一篇論文在市級以上交流、獲獎或刊物上公開發表。 能獨立主持或參與科研課題研究,申報中學高級任職資格的教師原則上須有縣級以上立項的3、研究課題。 任職期內,承擔過教研公開課和教學業務輔導講座。 任職期內,能堅持正常工作,滿工作量。 4、申報對象須具有繼續教育證,同時具有普通話等級證和計算機等級證。實施要求: 1、學校成立職稱申報考評小組,派專人負責,確保申報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2、在申報考評過程中,嚴格按照本方案實施,堅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對在申報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個人,將追究其責任,收回其申報名額,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批評。 4、當年學校推薦上去的高、中級人員,如在上級評審中落選,連續兩年不得參選。xx學校xx年9月教職工獎懲制度一、獎勵種類和形式(一)、獎勵種類凡學校在崗教職工在自己的本職工作當中認真貫徹履4、行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模范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師德優良,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務,并在以下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者學校予以獎勵。1、忠于職守,工作認真,遵守紀律,完成任務者可得崗位獎。2、德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獲先進班主任、德育標兵、先進德育工作者榮譽稱號。3、領導干部在學校管理工作中成績優異者,可被推薦為優秀校長、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個人及優秀主任、優秀團干部的榮譽稱號。4、教學、教科研工作中依據教師所取得的成績學校設立以下獎勵項目:中考獎、結業考獎;學科競賽優勝者指導獎;教學能手獎;公開課、觀摩課優勝獎;優秀論文獎;課件制作優秀獎;優秀教師獎、先進教研組長榮譽稱號;教科研5、成果獎;5、保護公共財產,維護公共秩序,防止或避免重大事故有功,使他人、集體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者授予功勛獎。6、同違法失職行為和壞人壞事作斗爭,維護正常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成績者授予見義勇為獎。(二)、獎勵形式1、記功嘉獎;2、頒發獎金;3、授予獎狀獎品;4、授予榮譽稱號;5、通報表揚;二、懲罰條件和種類1、教職工有下列違紀、失職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應予以紀律處分。已構成犯罪則交由司法部門處理。、違反國家政策法規;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對工作帶來較大影響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甚至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而影響工作、教學和校6、內秩序者;、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安全意識差,造成事故,致使國家、集體、他人財產受到損失者;、違反民主集中制,不服從上級決議命令,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欺騙組織;搬弄事非,破壞團結;喪失良知,包庇壞人的;、貪污腐敗、鋪張浪費、損公肥私、侵害公共財產和利益者;、個人道德敗壞、思想墮落,其行為損壞學校名譽和教師形象者;、濫用職權體罰學生造成損失者;、參與或組織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者;、工作不認真,不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者。2、懲罰種類行政處分:通報批評、停止工作進行自我檢查、調離工作崗位,報上級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留職察看、撤職、開除。黨員受到懲罰另給黨紀處分。經濟處罰:停7、發工資、取消獎金補貼、罰款、沒收贓款贓物。三、獎懲辦法1、獎勵辦法根據教職工的實績,按照學校各項獎勵規定,由校長提出意見,經校級領導會議討論做出獎勵決定,并用適當形式予以通報的同時記入本人業務檔案,必要時報上級有關部門。2、懲罰辦法、對違反紀律人員,在追究責任和給予紀律處分時必須本著客觀嚴肅慎重的方針,據其所犯錯誤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參照本人平時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分別給予紀律處分或免予處分。、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按照規定程序辦事。懲罰要從速,不得拖延。學校在適當場合宣布處分結果并記入本人業務檔案,必要時上報有關部門。、受處分人員對紀律處分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向學校提出復議,也可直接向上級機關申訴。但在復議或申訴期內不得停止處分的執行。、學校黨組織和行政要做好受處分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盡早轉化,并視其轉變后的思想表現及時做出撤消處分的決定,然后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