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職工考勤請假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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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96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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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教職工考勤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中學考勤管理制度為嚴肅校紀,進一步規范教職工管理,培育優良的校風,規范工作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一、請假制度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和藥費收據)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2、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和藥費收據),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校長審批;請假2天以上一個月以內的,由校長審批;超過一個月的,須個人提出申請(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和藥費收據)由學校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3天以內,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7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3、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女雙方均為晚婚,且女方達到晚育年齡(第一胎24歲)的,150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4、長期病假:(1)男年齡55周歲以上,女年齡52歲周歲以上,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校委會批準后,可準予長期病假,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10%.(2)男年齡在50-55周歲,女年齡在47-52周歲,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和藥費收據,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20%.(3)男年齡50周歲以下,女年齡47歲周歲以下,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藥費收4、據,每月扣發實發工資的30%.。5、教職工在病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年終績效工資。二、考勤制度(一)考勤方式1.臉譜考勤(上午6:30-8:xx:30-11:40,下午1:30-3:004:30-6:00)和教務處隨機抽查相結合,2.考勤人員:年齡在54周歲以下,54周歲以上人員考勤適當放寬。(二)、教務處考勤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相當于10次曠工),并處以200元罰款(在工資中扣除)。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次并扣除考核基礎分1分。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10分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結束前,早離崗10分鐘之內。遲到、早退超出10分鐘5、,均按曠工處理,每次并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4.獎項設置每月從考勤儀導出的數據和教務處抽查數據,折算成分數進行排序設以下獎項,獎金在年終績效工資中兌現。教務處每月在考勤儀處公布當月的考勤結果。獎項 比例 獎金 備注A 30% 150B 40% 100C 30% 50D 考勤缺崗次數達40% 05、一學期內,考勤結果排名位于全校后20名的,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不得參加縣城招考。6、相關說明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6、按曠課處理。3、無論何種請假,不經準假、不符合請假手續,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三)、教科室考勤1、教科室負責公開課、集體備課等教研活動考勤。2.獎項設置一學期按曠工次數總和進行排序獎項 比例 備注A 30%B 40%C 30%D 考勤缺崗次數達40%此獎項按比例折算到教科研考核中(四)、辦公室考勤1、辦公室負責會議、及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的集體學習考勤。2.獎項設置一學期按曠工次數總和進行排序獎項 比例 獎金 備注A 30% 150B 40% 100C 30% 50D 考勤缺崗次數達40% 0(五)工會考勤1、工會負責升旗儀式及工會的集體活動的考勤。2.獎項設置一學期按曠工次數總和進行排序獎項 比例 備注A 30%B 40%C 30%D 考勤缺崗次數達40%此獎項按比例折算到師德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