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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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05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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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編總則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辦發(fā)()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系統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荊門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條例等特制定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獎懲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2、辦法)。2、適用范圍:小學在編在冊教職工及外聘人員(指兩個校區(qū)內工作的人員)。3、操作原則:暫行辦法實行一年度2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在編在冊教職員工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外聘人員由校務辦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情況納入學校績效獎勵中,并作為學期師德考核和年度師德考核的依據之一。第二編安全責任4、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實行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5、學校應當提供給學生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并由總務部門等組織有關責任人員3、經常對相關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如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的,必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6、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兩課兩操活動或學生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等應當做到保證學生的安全。在活動前,班主任必須做到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要有備案記錄),在整個活動過程中,班主任、配班主任必須做到到崗到位,履行職責。7、教師嚴格遵守每堂課的考勤制度,必須對全體學生進行考勤,并將有關情況(遲到、早退、請假、缺席)登記在冊中,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教師必須告知學生,學生有事不能上課,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任課教師無權批假(特殊情況除外)。8、教師必須嚴格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94、教師上課前必須充分考慮到本堂課的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并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預防工作,必須向全體學生交待清楚本次課程應注意的安全事項。10、學生在上課過程中,教師必須加強指導,發(fā)生學生操作不規(guī)范或有誤,應及時加以糾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上課嚴禁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等物品,實驗用品任課教師必須加強管理,不出任何差錯。11、對到校外進行上課,任課教師必須做好預案,事先向校長室提出申請,由分管校長批準后方可外出,并應加強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12、每日放學,班主任和配班老師做到應將學生安全有序地送到學校門口,并做好教室內的清班工作。如需教室內留有學生,必須事先與家長取得聯系,同時向有關部門5、上報。當事教師必須與留有學生同在教室,保證學生的安全。13、如果學生在校期間突發(fā)疾病或者受到意外傷害,當事教師獲知情況后,在目測無法判斷或預測有重大后果時,先應采取打“120”電話送醫(yī)院診治,同時及時告之家長和學校領導,并主動陪同學生前往醫(yī)院。在醫(yī)院與家長聯系(碰面)后,主動配合,妥善處理,及時預防產生不良的后果和損失的擴大。在處理事故時,教導處應積極配合,做好當事教師的課務安排。14、每一位護導老師應自覺遵守小學護導教師職責,做到提前到崗盡職,巡視、處理好學生的偶發(fā)事件,維護好校園安全。護導教師如遇外出或有事,及時要向行政護導老師請假,并委托好其他教師代替崗位。行政護導老師要認真檢查護導老師6、到崗及護導情況,檢查教學人員及各部門工作人員出勤到位情況,在巡視中如發(fā)現問題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督促其妥善解決。第三編:責任追究范圍15、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16、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的。17、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按照學校大型活動申報制度執(zhí)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18、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19、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20、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安7、全管理存在隱患的。21、違反本“暫行辦法”第二編所規(guī)定的安全責任工作的。22、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第四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23、一學期教師任課班級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的,按績效比例發(fā)放全額安全獎。24、四級安全責任事故:檢查過程中發(fā)現教師不履行安全職責,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護導過程中,發(fā)現護導老師未到崗到位、未盡職的,第一次發(fā)現口頭警告提示,發(fā)現第二次扣發(fā)績效安全考核獎10%。(注:如發(fā)現護導老師經常不到崗到位、不盡職的,還將扣發(fā)每月護導津貼)25、三級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絡,取得家8、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績效安全考核獎15%。26、二級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傷害赴醫(yī)院處理,造成家長不滿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全額績效安全獎50%。27、一級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的(如家長投訴、信訪等),除扣發(fā)全部安全考核獎,在學校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28、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由上級部門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第五編責任追究辦法29、三級以下責任事故,由部門根據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30、二級以上責任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做相應報送。31、在學校與家長無法協商的情況下,應該建議家長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既可以通過法庭對事故的責任加以認定,也可以通過法律維護大家的正當合法權益。32、本暫行辦法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