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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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13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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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維護學校政治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優化育人環境,打擊違法犯罪的一項重要措施,為了切實抓好該項工作,根據本校實際,制定社會綜合治理制度如下: 社會綜合治理領導責任一、 主要領導責任(一)督促責任人認真落實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幫助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二)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抓好落實。(三)發生群體性事件時,立即啟動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及2、時主持召開會議,制定解決方案,確保妥善處理。二、 分管副職領導責任(一)指導督促進一步建立組織機構。(二)針對重大不穩定因素、重要會議、重大節慶日、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大型學生集體活動、特殊敏感時期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預防工作。(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分析重大國際、國內事件對學校的影響程度,安排部署工作措施。(四)發生群體性事件時,立即協調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及時趕到現場處置。(五)加強督促檢查,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責任追究(一)各部門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制度不健全,綜治工作沒人抓、沒人管,工作不落實的。(二)不參加會議、不貫徹文件精神、不3、落實領導批示,或不按時報告會議、文件、批示落實情況的。(三)不堅持重大情況報告、隱患情況報告、大型綜合性學生運動會情況報告、學生大型集體活動情況報告、特殊敏感時期情況報告以及工作定期報告制度,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四)對師生員工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能解決而未及時解決,以至造成多次重復上訪,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五)對不安全因素或內部矛盾糾紛化解不力、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六)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或惡劣影響的。目標管理制度 (一)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中,實行目標管理,簽訂綜治目標責任書。 (二)目標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做到4、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年終總評。 (三)量化目標管理,做好對目標運行的考核監控,落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獎懲。 一票否決制度 (一)嚴格實行領導責任制。(二)實行重大案事件責任查究制。對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分析發生原因,對責任人不作為、失職、瀆職者進行責任查究。 (三)對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并做好處置工作。 (四)對整改不力導致問題繼續存在的責任人實行警告或一票否決。 社會綜合治理重大案件事件查究制1、校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重大案件事件作為全校重大案件事件的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1)負責全校特大、重大案件事件的處置工作;(2) 組織領導和指揮全校重大案件事件綜合預防、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5、;(3) 統一領導全校各類重大案件事件應急分指揮機構,協調相關聯的機構;(4) 組織力量處置重大案件事件;(5) 貫徹執行有關重大案件事件的文件和法律、法規及政策。2、重大案件事件委員會主任由常務副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3、重大案件事件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兼任。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校應急委日常工作,執行校應急委的決定;(2)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對較大以上重大案件事件統一接警,并提出處置建議報校應急委;(3)執行重大案件事件委員會決定,向上級報告我校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4)負責全校特大、重6、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綜合預防、應急處置、保障體系、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5)負責各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的正常運轉,協調、督促各分指揮機構;(6)協調提供應急處置保障,負責組織建設應急綜合保障體系;(7)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防、處置的工作;(8)督促檢查相關科研、宣傳、教育工作;(9)適時修訂完善本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的制定或修訂工作;(10)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發生的一般事件的處置工作,并在校重大案件事件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參與特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社會綜合治理獎懲制度1、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學校給予表彰7、或獎勵:(1)在處置事件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防范有力、奮力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2)在危急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搶救師生員工有功者。(3)及時報送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為及時處置事件贏得時間,為處置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2、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由所在部門或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1)在事件發生后,遲報、漏報、瞞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2)在事件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3)挪用、盜竊、貪污搶險救災錢款和物資的。(4)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5)其他危害應急處置工作的。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一)崗位責任制。實8、行定崗位、定任務、定職責,做到任務到人,責任明確。 (二)工作報告制度。定期向上級匯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分析社會治安形勢。 (三)工作例會制度。綜合治理專題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四)考核評比制度。加強對目標運行情況的監控,組織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嚴格落實獎勵措施。平安建設工作月通報制度 各部門領導、班主任、保衛部門和學員樓值班人員及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或接到群體性治安事件信息,要及時報所在部門領導或保衛部門。保衛部門獲悉后在第一時間向分管校領導報告,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維持秩序,同時根據下列情況分類歸口通報:1、涉及教職工的,通報其所在部門領導。2、涉及學生的,通報教務處。9、3、涉及學生食、宿和供水供電的,通報總務處領導。4、涉及校外人員的,報東雙河鎮派出所或報“110”處置。平安建設月例會制度(一)綜合治理專題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 (二)綜合治理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詳細記錄應參加人數,實參加人數,缺席人員,缺席原因,會議議程,主要內容。 (三)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上級綜治委和黨委政府綜合治理工作部署,總結上半年工作,部署當前一個時期的工作。 (四)對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并形成決議。 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內部保衛工作,維護校園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校)實際,制定本規定。1、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10、全、維護校園政治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政權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2、做好動態信息工作,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對我校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全事端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3、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把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4、調解處理校園內部治安糾紛;維護教學區、生活區和其他公共活動場所的治安秩序。5、對校(校)內有輕微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6、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園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治安的情11、況;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校園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7、管理校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8、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依據有關規定對擾亂校園秩序的人員進行處理。值班及領導帶班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學校安全文明校園管理工作,切實有效地提高值周值日工作成效,增強全體教職工的主人公意識和責任感,根據貞豐縣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經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現制訂本工作制度。一、 行政檢查夜間巡邏值班: 星期一:黃鵬 星期二:王鵬圣;星期三:周芳 ;星期四、王賢:星期五:黃明高 二、值日工作細則堅持夜晚巡邏值班制度值周領導工作職責 、值班領導和教師必須提前半小時上班12、,掛牌值日,履行相關職責。注意巡視校園,觀察校內有關學生課間情況,必須認真登記有關情況。 、值日領導查問學生值日情況。、早上師生到校、中午放學,下午師生到、下午放學時須值日領導、教師站在校門口協同學生維護學生上學,放學秩序,阻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平時課間須在校園內巡視、督促在校學生行為規范履行情況,處理當天偶發事件 。值日教師工作職責 、每天在師生上學,放學的規定時間,站在校門口配合值日領導督查學生進校情況,維持秩序。 、課間要在校園內巡視,協同值日領導處理當天偶發事件。 雙休日以及放寒暑假,組織由校長辦會同德育處組織的輪值護校。消防工作制度(一)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誰主管,誰13、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二)成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校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應當明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三)各部門的消防管理人以及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本部門的房屋結構、室內外物品性能和消防設施的布局及使用方法。(四)保衛科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下,負責校園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督和管理。(五)師生員工應做到“三懂” 、“四會” :懂火災危害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六)禁止在教室和學員寢室私接電源、點蠟燭、焚燒雜物、使用酒精爐14、及其他燃具或電熱器具。(七)各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應明確專人負責,妥善保管,確保正常使用。如因管理不善而丟失或損壞的,由部門或直接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八)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校園道路上和房屋過道上堆放物資,因堵塞消防通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部門領導或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九) 師生員工發現校園火災時,應迅速報告保衛處或撥打119火警;義務消防隊員接到火災報告后,應迅速準確地趕赴指定集結地,在保衛處或消防機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撲救工作。財務管理制度辦公區、家屬樓院封閉式管理制度(門衛制度) 為維護學校(院)安全,確保教學工作正常次序,根據上級公安機關規定,以及轄區治安聯防精神,特作如下規15、定:一、對外來人員管理1.凡年滿16周歲以上,無校區內常住戶口的人員,進校(院)一律列入外來人口管理范圍,必須按時持本人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校保衛科登記。2.職工的親戚、朋友來訪或外請勞工,必須及時到校(院)保衛科報告登記。3.外來人員要自覺出示證件,接受門衛、保衛人員的檢查。4.凡到我校(院)承包、經營、開發的外來人員,必須先到校校門衛驗證、注冊、登記。5.嚴禁賭博,在校(院)內不許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和方式進行賭博。職工家庭娛樂活動要在不干擾他人的前提下進行,一般不超過二十三點鐘。單位辦公區、住宅區車輛管理工作制度為了加強本辦車輛的使用管理,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16、定本制度。一、 我校的車輛執行必須停放在教學區以外,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中或其他地方停放。如有違反,造成本辦車輛被盜竊、損壞等現象均由司機或駕駛人負責。二、 住宅區車輛應各自停放在自己的車棚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維護各部門的和諧穩定;防止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努力化解不穩定因素,防止因為內部矛盾引發影響穩定的重大群體事件;防止因治安和安全問題引發影響穩定的重大事件,確保學校的穩定。第二章 各部門職責任務第五條 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是各部門領導的重要政治任務,主要職責是:(一)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內部矛盾,著力解決關17、系職工的切身利益問題,防止和糾正各種損害職工利益的行為。(二)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網絡,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提高發現和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把各種不安定因素消滅在萌芽之中,防止因本部門工作不當給學校穩定造成消極影響。(三)要根據學校要求,對本部門的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作出決策和部署,經常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化解影響穩定的突出矛盾和隱患,預防和減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民調工作制度調解工作原則一、依法原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二、自愿平等原則,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18、解;三、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調解工作紀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對糾紛當事人壓制,打擊報復; 三、不得侮辱、處罰當事人;四、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五、不得吃請受禮。 調解程序 一、受理糾紛: 1、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 2、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 二、調查分析: 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三、調解: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充分說理,耐心疏導,學習法律規定,消除隔閡,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議。 匯報制度一、每周向主管領導匯19、報一次糾紛排查及調處工作情況; 二、每季向黨委會匯報一次糾紛排查及調處工作情況; 三、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時向黨委會匯報;四、每月向司法局匯報工作情況。 登記制度 一、受理民事、經濟糾紛應填寫登記表;二、調解民事糾紛,調解結果要進行登記、建檔保存; 三、重大疑難案件的討論研究,要填寫案件討論登記表,登記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請示、報告重大疑難案件,并做好登記。信訪工作制度第一條 為保障我校師生員工的民主合法權益,規范信訪行為,維護信訪工作秩序和學校的安全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信訪條例、教育部教育信訪工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信訪工作,是指我20、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其他個人、組織采取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方式,向我校及上級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按照規定和職權范圍需要由我校處理的事項。第三條 信訪工作是了解學校各項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聽取廣大師生員工和人民群眾批評、建議的窗口;是改進領導工作作風、促進勤政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渠道;是維護學校穩定、促進學校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第四條 我校信訪工作堅持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我校信訪工作的格局是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第六條 我校信訪工作21、由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代表學校統一領導。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書記任組長,主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組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信訪工作,把握我校信訪工作的各項政策,部署工作任務,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總結信訪工作,對學校及各學院、各單位工作提出改進建議、完善政策解決問題建議和行政處分建議。第七條 學校設校領導接待日,由學校領導接待來訪師生員工,傾聽群眾意見和建議,處理群眾反映集中、涉及面廣,或者信訪部門處理難度大的信訪事項。第八條 信訪工作辦公室是我校信訪工作的常設機構,屬于學校職責范圍的信訪事項,由信訪工作辦公室受理、辦理及督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制度22、 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安置幫教工作透明度,結合我校安置幫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1、 本制度適用于我校安置幫教辦及其工作人員。2、 刑釋解教人員在工作、生活上有實際困難,社會各界人員對我市安置幫教工作人員不作為或消極作為,可向市安置幫教辦求助、檢舉或控告。3、 求助者必須持有刑釋解教人員或其家屬 、居(村)委會、所在單位的書面申請,以及所屬街(鎮)安置幫教部門出具的意見。4、提出申訴、檢舉、控告的,要提供書面材料和證明事情真實性的證據。5、 求助者可向安置幫教辦任何工作人員提出申請,首問、首辦者將按限時辦結制度處理。6、 申訴、控告、檢舉的,可以直接到市安置幫教辦提出,也可以通過安置辦教23、工作提出。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制度一、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上級維護穩定工作指示精神,研究擬定本系統維護穩定工作計劃、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二、掌握分析系統內穩定工作形勢和工作動態,及時向向上級反饋信息,重大問題提請黨組研究解決。三、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系統內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切實加在大維護穩定工作力度。四、指導、檢查、督促系統各單位積極開展穩定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組織落到實處。五、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維護穩定工作的其它事項。維護穩定及校園綜合治理責任制(試行)一、為了更好地維護校園和諧穩定,進一步強化我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增強各部門抓好校園治安綜合治24、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根據貴州省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暫行規定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責任制。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是全體師生員工的共同責任。學校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工作機制。各部門主要領導是本部門安全穩定及綜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穩定及綜治工作的副職領導是直接責任人。三、安全穩定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的政治責任。四、 違反安全穩定或綜治規定,導致公私財物損失的,相關部門或責任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對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不重視,工作不落實,以至本部門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上升,治安秩序嚴重混亂的。 225、對不安定因素和內部矛盾不及時化解、處理、以至發生非法請愿、罷課、罷餐、游行等群體性突發事件,造成嚴重后果,危害社會安定的。 3、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力,發生刑事或治安責任事故,使國家、集體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又不認真查處,或有意瞞報、虛報的。 4、出現被上級主管部門、轄區綜治部門多次點名批評、被新聞媒體多次暴光的治安問題,經核實確實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 5、年度安全穩定及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6、不及時傳達貫徹、不督促檢查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的。 7、對涉及師生員工工作、學習、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 8、重大群體性事件發生后,不及時趕赴現場做工作,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產生嚴重后果的。 9、對校園內發生火災、學員集體食物中毒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處置不當的。 10、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