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部崗位職責及收支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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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29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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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財務部崗位職責及收支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員工崗位職責(出納)1、熟悉學校財務會計及管理制度。2、了解財務部各崗位工作內容,做好與各崗位的銜接工作。3、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心強,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4、登記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5、參與制定和完善學校費用控制辦法。6、參與年度費用控制計劃的制定。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嚴格遵守崗位秘密。8、崗位責任:對履職中因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二、 副主任位職責(會計)1、熟悉學校財務會計及管理制度。2、2、了解財務部各崗位工作內容,做好與各崗位的銜接工作。3、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心強,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4、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5、參與制定和完善學校費用控制辦法。6、參與年度費用控制計劃的制定。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嚴格遵守崗位秘密。8、崗位責任:對履職中因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三)主任崗位職責1、熟悉學校財務會計及管理制度。2、了解財務部各崗位工作內容,做好與各崗位的銜接工作。3、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心強,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4、審核會計憑證,核實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5、每月10日前核對行政后勤部報過來的考勤及教師就餐情況。6、分析匯總當月3、費用類科目的數據,提出合理化意見。7、編制月度試算平衡表,裝訂月度會計憑證,做好財務檔案管理和相關安全工作。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嚴格遵守崗位秘密。9、崗位責任:對履職中因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四)副主管崗位職責1、熟悉學校財務會計及管理制度,定期組織財會人員學習有關財務法規、制度等文件;參加教育和有關部門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水平。2、了解財務部各崗位工作內容,做好與各崗位的銜接工作。3、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心強,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4、根據各部門的數據匯總計算員工工資。5、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管理。6、參與制定和完善學校費用控制辦法。7、4、參與年度費用控制計劃的制定。8、及時清理催收其他應收款項等,每月月底進行各項數據的實盤。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嚴格遵守崗位秘密。10、崗位責任:對履職中因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五)主管崗位職責1、熟悉學校財務會計及管理制度,定期組織財會人員學習有關財務法規、制度等文件;參加教育和有關部門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水平。2、負責管理學校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做好部門財務管理工作。3、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心強,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4、審核財務數據,編制月度財務報表。5、審核月度工資表,監督工資發放情況6、參與制定和完善學校費用控制辦法。7、參與年度費用控制計劃的制定5、。8、定期、不定期審核庫房賬簿,保持賬實相符。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嚴格遵守崗位秘密。10、崗位責任:對履職中因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財務部管理制度 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單位負責人是本校財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學校領導定期聽取財務部門的匯報,定期檢查學校財務工作,做到保證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合理、有效。 第三條 實行標準收費制,嚴格按照6、課程收費標準亮證收費。 第四條 一切財務收支,各種業務往來款都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其他部門和任何人都不得對外管理收、支款項,不準設小金庫,不準采取不記帳,使用私人存折等手段轉移資金、逃避監督。 第五條 會計核算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以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本校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 第六條 學校對錢、帳、物嚴格實行公開管理,設置會計、出納、財產保管、采購等專職人員,實行定崗、定責。第七條 學校在銀行的存款,出納必須及時與銀行核對,做到“錢清、帳清、日日清”,不準以白條抵頂現金,保險箱內除庫存帳額外,其余現金及時上交銀行。第八條 財務專用章與法人章設專人分開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九條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1000元以上的開支一律用轉帳支票,使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說明用途、金額,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支票,付款后及時報帳。 第十條 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十一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