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辦公及會議室值班物資申請歸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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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4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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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辦公及會議室值班物資申請歸還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大學(以下簡稱“”)與各學生團體的聯系,及時、快捷的接收、處理各學生團體的事務,并著手規范辦公室及會議室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進而推動學生團體健康、有序地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二條 辦公室財產屬所有,會議室財產屬與學生會共同擁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占有。第三條 學院各學生組織,如院或系學生會、各學生團體、藝術團,均可申請使用會議室。第四條 要申請使用會議室,各學生團體必須提前一2、天到辦公室(1)備案登記,領取“回執”后方可。申請時間為每周的周日至周四,每次申請使用時間不可超出一個星期。使用當天,學生團體憑“回執”要求辦公室值班人員開門。第五條 在使用會議室期間,須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使用后要打掃會議室的衛生。不得在會議室里吸煙、喝酒、吃零食,不得進行任何娛樂活動,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不得將物資隨意帶出等;若出現以上現象,將視情節輕重將作出相應處罰。第六條 已批準使用會議室的各學生團體,須妥善保管好會議室里面的物品,損壞物品按原價賠償。第三章 值班制度第七條 周日至周四安排兩名或兩名以上學生團體聯合會人員值班。時間為19:30 22:00;值班結束后,關閉3、電源,關好門窗后方可離開。第八條 值班人員的資格:(一)屬干事級以上(包括干事)的成員;(二)具有較高的思想覺悟,高度的責任感。第九條 值班人員的職責:(一)負責派發統一發放給各學生團體的文件材料,由值班人員聯系各學生團體;(二)負責接收和處理各學生團體遞交的文件材料,并妥善保管;若學生團體有相關事務需要處理的,值班人員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予以受理;(三)負責辦理、登記學生團體申請或使用桌椅、會議室,并整理當天的記錄,做出值班小結;(四)負責保管好辦公室里面的文件材料及物品,并適時地進行整理、清潔,離開時務必關閉辦公室及會議室所有門和電源;(五)負責收集整理學生團體的意見,并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4、(六)學生組織使用完會議室后,值班人員應及時檢查會議室,如無整理打掃會議室的,登記在案,在學生團體評優時扣除一定的分數。第十條 值班人員的管理:(一)各部門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值班,若發生無故遲到現象累計五次者,將由其所在部門部長將其辭退;(二)值班人員(包括各部門部長)有事不能值班者,干事須向其所在部門的部長提前請假,各部長需向主席或副主席請假。無故缺席累計達到三次以上者將直接開除出;一旦經請假批準后,可向其他干事、部門部長或主席團成員提出協助;(三)值班人員不得無故提前離開辦公室,若有急事,須向各自部門部長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開。若發現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者,在其任職期間累計三次者,將被免去所任5、職務;(四)辦公室的鑰匙由秘書處干事保管,每周由一個干事負責,次周交由下一個干事,不可隨意將辦公室鑰匙交予除主要干部外的其他成員,若有意外發生,后果自負。第四章 物資申請及歸還制度第十一條 桌椅、會議室申請程序:各學生團體至少提前一天到辦公室(1)備案登記,填寫桌椅申請表、會議室申請表,并領取回執。第十二條 所申請的物資要妥善保管,并及時歸還。若逾期不歸還者,視情節輕重做相應的處罰:口頭警告、全院公布警告、學生團體評優扣分等。第五章 附 則第十三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大學所有。第十四條 本條例未涉及到的情況由學生團體聯合會秘書處報于主席團討論決定。第十五條 根據院團委相關的工作要求,每周一晚上會議6、室的使用權歸學生團體聯合會和學生會所有,具體事項由學生團體聯合會和學生會協商決定。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年11月30日起實施。桌椅申請表 填表人姓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申請時間申請擺放地點申請張數桌子: 張椅子: 張申請組織申請使用原因及用途學生團體聯合會意見注:本表格的解釋權歸大學所有會議室申請表填表人姓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申請時間申請組織申請使用原因及用途學生團體聯合會意見注:本表格的解釋權歸大學所有領(借)用物品登記表 (本表僅限學生團體聯合會與學生團體之間使用) 物品 名稱數 量用 途領取 日期領(借)取 學生組織領(借)取 人經手人注:本表格的解釋權歸大學所有會議室及物資申請登記表借用物資學生團體名稱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申請人經手人注:本表格的解釋權歸大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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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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