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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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7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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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為全面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明確學校各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安全工作責任感,營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良好工作氛圍,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安全工作法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學校工作負全面職責,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二)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審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2、安全工作。(三)建立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與學校各部門和全體教職工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四)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五)參加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安全工作。(六)定期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落實學校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七)做好安全方面緊急情況下的總指揮工作。(八)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安全系數。第三條書記是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一)協助3、校長,認真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規。(二)加強各處室部門聯系工作,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三)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學生違法犯罪行為,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第四條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主抓學校安全工作,其職責如下:(一)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意見,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二)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三)組織做好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四)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學校各種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五)落實校區安全值班工作,加強對4、各種執勤及巡邏人員的管理和檢查,增強其工作責任心。(六)聘請有關人員對進行安全教育。(七)與轄區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綜合整治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八)完成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計劃、匯報、總結、調研執行、情況反映等專項材料。(九)接受并處理學校安全工作緊急情況信息。(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并做好安全工作總結。第五條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教育教學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一)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特別是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等課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二)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的課要認真審批,督促其嚴密組織。(三)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5、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杜絕因體罰和心靈虐待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事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四)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作為教育教學的第一要事,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定,依法辦事,依法教學。(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師、值班職員對課間活動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絕課間責任安全事故。第六條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一)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二)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三)加強對食堂、生活服務部的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安6、全。(四)加強學校宿舍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五)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六)加強全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第七條政教處在分管副校長領導下,負責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主要職責是:(一)利用宣傳欄、板報、櫥窗、廣播站等,定期開展交通、防火、防盜、防溺水、防雷擊等安全專題宣傳。(二)利用班會、知識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形式,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對學生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三)負責抓好學生春秋游、野餐、夏令營等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四)負責學生思想教育和行為習慣教育和文明禮儀教育,及時排查調處學生中的矛盾隱患,杜絕斗毆等惡性事件7、的發生。(五)重視對學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為偏差學生檔案,落實幫教措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六)做好與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工作,及時消除治安隱患。(七)制定完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消防逃生、緊急救護等應急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師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八)落實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導值周值日人員做好課間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九)加強對保安人員、門衛管理員、寢室管理員等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實安全責任。(十)指導班主任做好與家長的聯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發生。第八條教務處在分管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主要職責是:(一8、)加強對任課教師的安全意識教育,制定落實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二)監督檢查上課期間學生安全和課堂教學紀律情況。(三)負責全校實驗室、儀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實驗室、儀器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藥品要專人負責、嚴格按規程管理和使用。(四)負責師生參加各類教學活動、教科研活動、外出競賽活動的教師和學生的安全工作。(五)參與安全事故的緊急救援工作,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第九條總務處負責校園、校舍、物資財務的安全,其主要職能是:(一)落實后勤工作人員安全崗位責任,組織后勤職工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學習培訓。(二)加強校舍、設施設備的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定期維修保養,排除安全隱患。(三)加強對食堂、9、生活服務部等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確保不發生師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四)做好學校宿舍、食堂、實驗室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設施完好、人員到位、責任落實。(五)負責校內車輛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六)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門衛管理,落實值班制度、巡邏制度等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嚴防偷盜現象和各種破壞活動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七)密切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系,加強警校共建,維護學校治安穩定。第十條學校財務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是:(一)樹立安全防范的意識,經常檢查存放現金、票證的房屋門窗、保險柜和防盜設備,保證安全、牢固、有效。(二)現金、10、票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三)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銀行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堅持按最低限額保存現金和票證。(四)向銀行送存大額現金,必須申請由學校派專人專車辦理。(五)注意防火安全,經常檢查防火設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將火種帶入財務室。第十一條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職責是:(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識,提高學生自身保護能力。(二)平時要加強教室等學生學習活動場所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采取措施。(三)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根據實際建立班級安全制度。(四)加強對學11、生的思想教育和行為習慣教育,隨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向,化解學生間的矛盾沖突,預防打架斗毆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五)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中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杜絕隱性安全問題。(六)了解掌握行為偏激學生、心理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情況,及時向學校匯報并建立檔案,制定落實幫教措施。(七)本班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類活動要精心組織,親自帶隊,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八)做好學生課間、午間活動的安全監管工作,隨時了解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教育。(九)密切與家長的聯系,主動向家長反映學生在校情況,學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動等信息要及時告知家長,學生非正常缺課、身體不適、發生意外傷害等12、要立即通知家長。(十)萬一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并及時進行有效的救護。第十二條任課教師是課堂教學安全負責人,對本堂課教學學生的安全直接負責,并協助班主任做好各項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有:(一)堅持落實講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查明原因。(二)熟悉所教學科的教學常規,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自然課等強實踐性課程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三)要隨時留心課堂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現象(如對體弱學生),出現異常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種異常偶發事件,并報告班主任和學校。(四)關心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不得體罰或變相13、體罰學生。(五)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的課,要事先報告學校,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未經允許,不得外出。(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規定。(七)在本堂課以外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事故,都必須及時處置、及時報告。第十三條值班領導對值班期間學校治安情況負責,其主要職責有:(一)工作日帶班期間隨時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處理有關情況。(二)隨時檢查值班教師上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三)組織值班教師檢查學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學、課間活動、午間活動、出操、晚自習、就寢等情況。(四)帶班期間24小時開通手機,保證聯絡暢通。(五)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并反饋有關領導或部門。第十四14、條值周值日教師負責維護值周值日期間的學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做好早晨上學、課間活動、午間活動、傍晚放學期間的安全巡查工作,維護校園秩序,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或領導處理,切實保證輪值時間內無責任安全事故。(二)負責維護出操、食堂就餐、晚自習等秩序;協助生活教師管理學生就寢秩序,督促學生按時就寢。(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24小時開通手機。把值班記錄交政教處。(四)聽從值班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五)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建議,向有關領導匯報作出反應。第十五條醫務人員負責學校師生保健衛生,其安全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15、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二)根據上級衛生部門的要求,制定學校年度衛生工作計劃,完成年終衛生工作總結。(三)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定期對學生進行全面健康檢查,建立學生健康卡,負責學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學生健康狀況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四)加強對學生進行生理衛生、青春期知識等衛生健康教育的宣傳輔導工作,經常檢查學生個人衛生行為,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五)督促檢查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室衛生條件。按時檢查、評比衛生情況。(六)做好傳染病、常見病的預防工作。根據季節主動開展有效的預防措施和預防宣傳工作,控制疾病的發生。發現傳染病患者要及時向防疫部門上報。(七)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防止16、發生食物中毒及腸道傳染病。(八)做好藥品的采購和保管以及醫療器械設備的管理工作,按時結清各類醫藥費。第十六條食堂管理人員負責師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職責是:(一)嚴格把好三關:食品定點采購,餐具定時消毒,從業人員定期體檢。(二)做好食堂人員的晨檢工作。如發現有身體不適人員應及時勸其休息,不得進入食堂。(三)定時組織食堂人員學習食品衛生安全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四)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食堂。(五)嚴格按學校食堂衛生有關規定執行操作程序,確保食品加工衛生,要做好個人衛生工作、食堂保潔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證無鼠、無蠅、無蟑、無衛生死角。(六)定期對液化燃氣、輸氣管道、鍋爐、電器設施等進行檢查,保17、證安全使用。(七)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滅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況,并能正確使用。(八)每天下班前需檢查液化氣、水源、電源有無關閉。第十七條學校鍋爐工負責鍋爐房安全,其職責是:(一)對鍋爐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二)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在鍋爐設備運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三)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四)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五)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填寫記錄,及時發現、糾正違規、違章行為18、,防止和消除安全隱患。對暫時無法根除的安全隱患,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第十八條門衛保安人員主要安全工作職責有:(一)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值勤記錄,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二)對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入校園辦事要認真詢問和登記,必要時要電話聯系學校領導,核實并獲準許后方可讓其進入。堅決杜絕商人、閑散人員進入校園,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三)督促師生進出校門時自行車須下車推行,協助做好師生自行車管理工作。制止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出門。(四)做好重點時段(上學放學)師生進出校門的疏導工作。做好校門口的治安工作,及時處理并報告發生在校門口的突發事件。對需要緊急處理的重大事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五)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自覺做好維護工作,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后勤部門處理。(六)要注意個人素質形象,做到文明守崗,禮貌接待。(七)承擔臨時性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