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教職工會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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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75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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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學校教職工會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小學學校會議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學校辦公室負責承辦校長辦公會、校務會、行政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專門會議、臨時性會議及校領導委托承辦的其他各類會議。第二條 其他業務性會議,分別由教學處、德育處、總務處、各年級等有關單位自己承辦。第三條 學校辦公室負責草擬下周會議活動安排表,報校長審定,于周末發至各有關科室。各有關科室據此按時參加或組織會議,承辦會議單位負責會務。第四條 校長召集的各種專題會議,由參與會議的主要單位跟蹤記錄。第五條 會務組織程序:一、按每周2、會議安排表準備好會議室。二、擬好會議議程,開會前一天呈送會議主持人。三、通知到會領導,會前半小時加催。四、會議承辦者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室(會場),按時清點到會人數,及時催請未到者。 第六條 做好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校務會、行政會及部分專題會議會后,要整理會議紀要。如有必要,紀要在會后一日內完成印發。第七條 學校會議室由學校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當同時召開的會議較多時,學校辦公室做好協調工作。第二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會議第八條 學校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向校長報告工作,就學校各項重大決策進行討論。第九條 對學校干部和部門工作進行評議。第十條 對涉及全體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各種制度、方案提出3、意見,甚至作出決定。第十一條 閉會期間,由教工會經常征求群眾的意見,維護教職員工的正當合法權益,參與學校決策。第十二條 校長應自覺征求和聽取教職員工的意見,定期向教代會報告自己和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情況,并主動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第十三條 討論并向校長交送教職員工代表提出的各種提案,并檢查實施情況。第十四條提出有關各項工作的質詢,聽取校長、各行政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并進行審議。第十五條根據校長的提議,對有關教職員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項的草案,進行審議、表決或組織民意測驗,參與學校的決策。第十六條 對校長和其他行政干部進行監督評議,可向校長提出任免學校各部門干部的建議。第十七條教代會代表通過4、推薦和民主選舉的程序產生,原則上與工會委員會一起,每三年進行一次改選。第三章 校務會會議第十八條 校務會的主要任務是:就學校的發展建設、中心任務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決策;討論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并作出相應決定;聽取各行政職能部門的重要工作匯報,分析學校形勢,檢查總結工作。第十九條校務會研究處理的事項主要有: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的具體措施;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重要工作的實施方案;學校、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實施辦法;機構設置調整和一般人員調配;職能科室、年級月工作檢查測評;對教職工的獎懲、獎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動的舉辦和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計劃5、的執行情況和工作總結;安全保衛的重要問題;其他重要工作。第二十條 校務會是學校最高決策會議,會議參加人員由學校校長、副校長、書記、副書記、學校辦公室主任、教學處主任、德育處主任、總務主任等其他有關人員組成。第二十一條 校務會一般每周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召開。第二十二條 校務會由校長召集和主持,當校長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長召集主持。第二十三條 需提交校務會討論的問題:有關方面必須作好準備,認真填寫議題內容,擬定解決措施和辦法,未列入議題的事項,會上一般不作討論。第二十四條 校務會的議事實行貫徹民主集中制,研究問題時要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重大問題要經過調查研究6、科學論證,有關部門要提出書面意見,并提交兩個以上的方案,以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會議主持者要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策。當意見分歧雙方人數相當時,可再次復議,重大問題請上級決定。第二十五條 參加校務會人員要按時到會,集中精力研究工作。會議期間一般不會客,不辦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準泄漏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決定的機密事項。第二十六條 安排專人作好記錄并妥善保管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問題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下發至各單位貫徹執行。第二十七條 校務會議的決定,須明確專人落實,校長辦公室協助校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并把辦理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第四章 支7、部民主生活會第二十八條 學校班子民主生活會由學校黨支部書記負責召集,每期召開一至二次民主生活會,參加人員為學校黨員,必要時邀請非黨員教師參加。 第二十九條 學校班子民主生活會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時事新聞;學習優秀人物的先進事跡,聯系學校工作實際,講成績、找差距、訂舉措,增進同志間思想交流,謀求思想的統一,堅持民主決策,互相信任,自覺維護班子團結,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則性,把班子建成堅強有力的領導核心。第三十條 加強黨性修養,密切上下級關系,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民主監督。黨員干部應參加學習討論,如實匯報思想,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增8、強黨組織的活力。第三十一條 學校班子成員必須積極參加支部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請假,班子成員每學期必須參加一次以上的民主生活會。第五章 教職工會議第三十二條 會議形式主要有:教職工大會、教職工政治學習、全員業務培訓。第三十三條 教職工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安排,會議由校長、黨支書記或臨時委托的干部負責主持召開。第三十四條 教職工政治學習每雙周安排一次,會議由校長或黨支書記負責主持召開。第三十五條 教職工業務培訓。每雙周安排一次,由針對性的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第三十六條 教職工會議實行與會人員考勤制度。教職工因事因病不能參加會議或遲到、早退的,必須向組織會議的部門請假,否則為缺勤。政治學習除公出外,因事因病準假的為缺勤,不請假的,按無故缺席處理。第三十七條 與會教職工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關閉移動通訊工具,不看與會議內容無關的書刊雜志,不講與會議無關的話,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并帶好有關資料,做好筆記。第三十八條 教職工會議要做到中心突出,議程簡約,講話精辟,講究效果。第三十九條 學校辦公室要做好教職工會議的記錄并歸入學校文書檔案。第四十條 教職工會議布置的工作應由相關部門跟蹤落實,并及時反饋給校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