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獎勵內容和標準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952
2024-09-08
7頁
71.13KB
1、學校教師獎勵內容和標準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浙江XX附屬小學教師獎懲制度指導思想: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建立一個健康的導向和合理的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師積極主動地投入到教學活動與改革實踐中,爭創人民滿意的教育,加快學校發展和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提升教師、學校的知名度。教師是學校的主人,為了真正在學校教育中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理念,經全體老師提議,并經學校行政擴大會議審議,特制訂教師獎懲制度。一、 獎勵范疇(一)師德2、師風:一學期來,無違反師德規定者,期末予以獎勵。(二)學科質量:經期末考核或測評,達到相應標準者。(三)輔導學生在校內外各項競賽中獲獎的教師。(四)撰寫論文、案例、反思及其它如課件制作,在校內外獲獎者。(五)在臨安市級以上報刊或局域網發表文章、通訊、簡訊,積極正面宣傳學校者。(六)在杭州市立項課題研究中作出貢獻者。(七)安全教育工作落實,一學期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八)月出勤達到相關規定的教師。(九)為學校教育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十)在社會上見義勇為,被社會輿論稱頌者。一、獎勵內容和標準(一)師德師風:學校一切工作都要圍繞“育人”這個根本任務來進行,為更好地提高教師的師德修養,真正做到為3、人師表、教書育人,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樹立以德立教、以德育人的理念,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水平。嚴禁有損師德、有損學校聲譽、有損教師形象的現象發生。學期末,如無違反師德規定,期末獎勵200元。若有家長、社會群眾、上級部門來電來人向學校反映有違反規范現象,并經學校調查核實,學校將依據反響大小,造成后果的輕重程度,按以下標準扣除。反響程度輕微較輕較重嚴重扣除標準5080120200注:輕微是指該行為造成的影響僅在班內擴散;較輕是指該行為造成的影響僅在校內擴散;較重是指該行為造成的影響在社會上傳播;嚴重是指該行為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門的查處或通報。(二)學科質量:學科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全4、體教師必須質量立校的理念,切實提高教育質量,加強常規落實,做細做實各項教學工作,為提升辦學質量貢獻聰明才智。一學期中,經學校教研組檢查、落實常規工作扎實的教師,期末由學校一次發放學科質量獎200元。擔任語、數、英、科的教師,根據市教育局的相關規定,三率和達到以下標準予以再次獎勵:年級 語文、數學科學、英語備注一230-239三率和計算方法:平均分1.5(及格率優秀率)0.75二220-239三210-219185194200-219四200-209180184190-199五195-204175184180-189六185-194170179170-179獎勵標準100說明: 語數包班教師按學5、科分開計算分別獎勵。一人任教兩班或兩班以上同一門學科、任教不同年級同一門學科、任教同一年級不同的兩門學科的,最多按兩門學科進行獎勵。語數英科成績在年級三率和統計中,在年級平均線以上的獎勵100,與平均線相差5個點及以內的獎勵80,如果與接班時相比,縮小與平均線5個點以上差距的獎勵80元。(以上兩項取最高一項進行獎勵)其它學科在上級組織的抽測調研中,成績受到上級有關部門肯定的,經學校研究,予以獎勵。(三)輔導競賽:教師利用休息時間,輔導學生,提高學生的素養,積極輔導、組織、選派學生參加校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并為學生增添榮譽的,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團體學生個人備注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6、勝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勝獎校 級403020102015105經學校同意,由教育行政參與、而非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按1/2發放;由社會相關部門組織的按1/3發放;同一內容的競賽按獲獎最高級別獎勵,不累計發獎。街 道 級10080605040302010臨安市級20016012010060453020杭州市級4003202402001601208040浙江省級60048036030024018012060全 國 級800600500400400300200100說明:1.若該項競賽只設團體優勝獎或個人優勝獎,則團體優勝獎按三等獎計發獎金,個人優勝獎按三等獎計發獎金;2.若該項比賽征集的學生作品未7、差額設獎,則按1/3計發獎金。3.組織學生參加市每年一屆的田徑運動大會,獲團體第一、第二名獎1000元,第三至第五名獎800元,第六至第八名獎600元,第九名至第十名獎500元。第十名以后,按學生在運動會中的實際得分予以每分10元的獎勵。4.教師輔導學生在臨安市級以上報刊上發表文章,并署名學校的,每篇獎20元,每高一級加獎40元。(四)教師獲獎:教師積極參加業務進修學習,努力提升自身素質,積極投入課堂教學改革實踐,并在校內外組織的專業技能比賽中獲獎,提升學校及教師個人的知名度,經學校審核核實,按以下情況分別予以獎勵:校級街道級臨安市級杭州市級浙江省級全國級備注一等獎306016030045068、00教師參加說課、上課、課件制作、案例征集或獲學會論文評審獎,按80%計發獎金。二等獎2040120240350500三等獎153080180280400優勝獎102060120240280(五)文章發表:教師認真總結教育經驗及時反思教學行為,是提高自身素質的有效方式,積極鼓勵教師發表文章及宣傳簡訊,擴大良好的社會影響,對教師在臨安市級以上發表文章予以獎勵:1.教師在省、杭州市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表文章或論文,經學校審核,按稿費的3倍予以獎勵;若無稿費的,按杭州市級100元,每高一級加獎100元的標準予以獎勵。 2.教師在臨安市報刊上發表文章并署名學校的,按每篇30元予以獎勵。3.教師在市教育9、網站上發表學校活動簡訊按每篇10元予以獎勵。(六)課題研究:(以學年為單位)教師積極參與教科研工作,并認真承擔杭州市立項課題的研究工作,在實踐中取得明顯成績,經學校教導處審核,達到相關要求的,獎勵每位教師60至200元。(主要負責人150200元,參與教師60150元)老師積極參與臨安市級立項課題研究,資料積累齊全,成效明顯的獎勵60100元。老師積極參加校級立項課題研究,資料積累齊全,成效明顯的獎勵2040元。(七)安全教育:安全是天,質量是地,安全工作是學校保持穩定,健康發展的前提,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的學習氛圍,認真抓好安全教育工作。一學期中,積極做好安全工作、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由學校在10、期末予以100元的獎勵,對造成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扣除50100元。(八)每月出勤:1.積極鼓勵教師按時上下班,為教育事業多作貢獻,憑著以人為本的思想,對全月出勤的、予以每月100元獎勵。2.有下列情況的,按標準減發全勤獎(1)病假:每半天減發5元,直至減發完畢;(2)事假:每半天減發10元,直至減發完比;(3)曠課:一節減發20元;(4)曠工:每半天減發50元;(5)上班、開會、活動等累計遲到(以10分鐘為限)5次以上,扣20元,10次以上減發50元,15次以上不發;(6)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事而不能來校上班,經核實,辦理補假手續后,不按曠工論處。(九)、其它獎勵(津貼)1.教師11、積極完成校、市級公開課執教任務,反映良好,校級獎勵20元,每高一級加獎20元;2.教師為學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經行政擴大會議確認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獎勵5001000元。3.教師為解決學校代課之困難,每臨時頂課一節,經教導處審核,津貼5元;4.教師在國定假期中,提前返校進行教育教學工作的,每提前一天,按30元/天標準予以補助;5.教師積極完成學科競賽等試題編制的,每次予以1020元的津貼;6.教師在社會上見義勇為,并受到上級相關部門表彰的,予以獎勵5001000元;7.班主任經學期末考核合格,按國發班主任津貼的2倍計發。8.班主任教師所帶班級被評為市級先進班級的獎勵30元。9.獲校級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輔導員)、黨員活動積極分子、工會活動積極分子稱號的予以獎勵。三、附則: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國家法律制裁的,所有期末予以累計發放的獎金,一概不發。本獎懲制度已經教師大會通過,從XX年12月開始實施。本獎懲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