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指導培養學生獲獎考核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5957
2024-09-08
5頁
52KB
1、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指導培養學生獲獎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教師年度考核制度(一)思想政治表現(定性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優秀: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自覺地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2.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并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3.模范地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并受到中學學校以上的表彰或獎勵。合格: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2、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2.服從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師職責完成本職工作;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表現較好。不合格:1.有違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錯誤言行,情節嚴重的;2.或違反國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質敗壞,或作風極不正派,嚴重妨礙安定團結,影響惡劣的;3.或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4.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5.或工作中的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說明:1.必須分別具有優秀、合格各個條件,才能評為優秀、合格。2.凡是涉及“不合格”條件中3、的一條就可定為不合格。(二)出勤情況:1.出勤滿勤者得10分;2.病假:每十天扣1分;3.事假:每五天扣1分;4.曠工:每半天扣1分;5.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校、年段會議以及其他集體活動),每缺一次扣0.5分。說明:1.無故曠工達半個月以上或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中有2|3以上不參加者,可視為不合格教師;2.病假達四個月、事假達二個月以上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三)教學工作情況:1.教學工作量情況(12)分(1)完成省教委閩教職改1990277、278號文件規定的最低教學時數者,得12分。在完成上述規定教學時數1.5倍的基礎上,每增加15節獎勵1分,但獎勵最多不超過5分。(2)4、學年度完成任教總課時數少于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1分,缺150節以上者,除工作量項目內不給分外,并在備課、寫教案、批改作業和授課等欄目內累計最多得15分。(3)專、兼任教師要求每人每學年聽課不少于35節,每缺一節扣0.5分;(4)凡擔任畢業班屬省、地(市)、縣(市、區)統考科授課者,按實際授課節數1.5倍計算;(5)城鎮高、初中每班定生45-50人,小學40-45人,農村中學每班定生40-45人,小學每班定生30-35人。職業中學每班定生35-45人。班級學生規模高限,每增加5人,其每節課業相應增長0.1節,但市區,縣城每節增長不超過1.2,農村不超過1.4。說明:教務處安排的代課第二課5、堂教學亦可列為教學時數。2.備課、編寫教案情況;(7分)(1)能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寫好每節課的教案,按規定布置作業。并認真批改作業的;(得6-7分)(2)能備好課、能寫好教案,并能按規定布置和批改作業的;(得4-5分)(3)其他一般情況;(得1-3分)3.批改作業情況(5分)(1)能按規定布置作業,并認真批改作業的;(得4-5分)(2)能按規定布置作業和批改作業的;(得2-3分)(3)其他一般情況的;(得1-2分)說明:對跨年段和跨學科任課的教師應適當給以優惠。4.授課情況:(15分)(1)能準時上、下課,講授好每節課、講授內容準確、生動、學生反映好,聽課教師評價好,課堂秩序好的;(得12-16、5分)(2)以上評價內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3)以上評價內容做得比較差或常亂班的。(得1-5分)5.校級以上統一命題考試科目成績情況:(8分)(1)學年總評成績在提高率、及格率、優秀率、鞏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較好成績的;(得7-8分)(2)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4-6分)(3)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較差的;(得1-3分)6.公開教學情況(5分)(1)參加市級以上組織公開教學的,獲好評者;(得4-5分,差的得1分)(2)參加學校(含小學)組織的公開教學者,獲好評者;(得1-3分,差的不給分)7.指導培養學生獲獎情況(4分)(1)學生獲國家級以上獎勵的,指導教師得4分;(2)7、學生獲省級一、二等獎,指導教師得2分;(3)學生獲省級三等獎或市級一、二等獎,指導教師得1分;(4)學生獲市級三等獎或縣級一、二等獎,指導教師得1分;說明:指導學生獲獎的教師得分以一位教師為主,協助指導培養教師至多只能1至2人,可給予適當得分,但不得與為主教師等同。8.輔導差生情況(4分)(1)輔導差生能用好的辦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2)輔導差生工作一般化的。(得1-2分)(四)班主任工作和黨政及其他工作1.班主任工作(7分)(1)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和總結班級工作簡況。(得1分)(2)主題班會和輔導團隊活動的次數、內容。(得1-1.5分)(3)家長會、家訪情況(日期、人數、內容)。8、(得1.5分)(4)班級集體獲獎情況.(得1-1.5分)(5)班級面貌變化情況.(得1-1.5分)2.黨政及其他工作情況(7分)(1)能認真做好黨政管理等兼顧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實績顯著。(得6-7分)(2)兼職工作做得比較好的,政策水平較高,管理能力強,取得一定成績者;(得4-5分)(3)兼職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說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師由學校統一安排,(1)一部分協助班主任工作;(2)一部分兼任黨政和其他工作。在評分時,上述(1)(2)兩個項目不能同時得分;協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五)承擔課外活動和其他活動情況(3分)1.組織學生參加課外活動,培養學生興趣9、,發展個性、特長。每學年承擔指導1個以上活動小組任務、計劃、內容、形式明確,并有指導工作的總結;(得1-2分)2.組織指導的學科或項目在競賽活動中獲得縣級以上邊長或獎勵的。(得1分)(六)教研(教改)工作(4分)1.教研(教改)項目(附有經驗總結)在市級以上交流和推廣,并獲得好評者。(得3-4分)2.教研(教改)項目(附有經驗總結)在縣級交流和推廣,并獲得好評者。(得2-3分)3.教研(教改)項目(附有經驗總結)在中學(學區)交流和推廣,并獲得好評者。(得1分)(七)編寫教材、教參和交流、發表或出版經驗總結、論文、論著等情況。(得5分)1.文章在省級以上國內統一刊號專業刊物上發表或正式出版部門10、出版者。(得5分)2.文章在省級以上專業會議上交流宣讀者。(4分)3.文章在市級專業刊物上發表、出版者。(得4分)4.文章在市級專業會議上交流收入匯編或獲獎者。(得3分)5.文章在縣級專業刊物上發表、出版者。(得3分)6.文章在縣級專業會議上交流收入匯編或獲獎者。(得2分)7.文章在中學(學區)校內交流并收入匯編者。(得1分)說明:(1)最高分為5分。(2)教研(教改)的經驗總結在上欄已經得分,本欄目內不再得分。(3)論文一稿過投或一稿多種文本,只要內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復者,均以一篇論文計分。(八)指導培養教師情況(3分)1.指導教師或實習生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并獲得好評的(1-2分)。指導11、教師以1人為主,協助指導的教師至多只能1至2人可適當給分,但不得與為主教師等同。2.能給教師開講座,介紹教學教育經驗,反映效果好的。(1-2分)3.長期性的老帶新(高級教師“一帶二”,一級教師“一帶一”)能認真指導培養教師,使受培養的教師在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上有較大進步的。(2-3分)說明:以上幾項工作同時都做了,以3分為滿分。長期性的老帶新應在學年初向教務處辦理手續登記備案,學年考核時被培養教師要出具受益情況證明。(九)進修培養(或繼續教育)情況(4分)1.參加高等院校本專業進修培訓(含繼續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合格者,得4分;成績不及格者;(得1分)2.能有目的、有計劃地做好在職進修提高,12、并有自學筆記或撰寫心得體會的。(得1-4分)說明:被指定要參加進修培訓,而無故不參加者,不得分。(十)獎懲情況(4分)1.本年度內獲省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各種先進工作者、勞模、優秀教師,模范班主任等稱號者,得4分;2.本年度內獲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各種先進工作者、勞模、優秀教師,模范班主任等稱號者,得4分;3.本年度內獲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各種先進工作者、勞模、優秀教師,模范班主任等稱號者,得4分;4.本年度內獲中學(學區)各種表彰者,得1分。說明:同一年度多級表彰,均不重復計分,只取最高分。總說明:在思想政治表現考證為合格的前提下,各級教師、職務評上優秀,合格,不合格的分數由各地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優秀內自行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