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職工考勤值周及班主任工作管理及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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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10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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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教職工考勤、值周及班主任工作管理及獎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小學教職工管理及獎懲制度(修訂稿)一、教職工管理(一)考勤管理、請假:請假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請假條)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三天以內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由教務處加注意見校長審批,五天以上由校長加注意見報學區、教育局審批)。請假后超假以曠工論處,請長假(一周以上)不除節假日和周休日,不準事后補假。()每請假一天,扣除月工資10元(半天扣5元),(婚、喪、產假、正常計劃生育假和急重病人的住院、療養假除外,此幾種假必須出具區2、級以上有關職能、業務部門的住、出院證明及病歷),班主任請假三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班主任津貼1元(三天內不扣)。請假時間較長的,按西峰區教職工請假管理試行辦法執行。(2)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超假以事假(及時補假)或曠工論處,規定期限內享受正常工資待遇。(3)臨時外出必須事先請假,每天超過兩小時記半天,超過4小時記一天。不請假者一經發現按早退或曠工論處。(4)參加有關院校函授或其他不脫產培訓人員,必須上完當天的課程再參加函授學習,否則以曠工誤課兩項同時處罰。參加自學考試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學校準許參加考試,并給兩天復習準備假。(5)全期請假累計七天(包括婚、喪、產、計劃生3、育、危重病人住院療養假在內)從第八天開始只享受學校全期獎勵的95,每增加一天,增扣1,超過90天時(包括節假日在內)不享受學校全期工作獎勵。中途調入、調出人員,全期獎勵按日平均值乘以應出勤天數后再按上款執行(全期以100天計)。2、遲到、早退、誤課、曠會、曠工:(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元,月累計從第三次開始,每增加1次扣罰次序數加5元(如第三次扣35元),從第五次開始,每增加一次記曠工半天。(2)科任教師無故耽誤課堂教學,每節次罰款10元;事先未請假而無故不參加教研組的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每次罰款10元。在教學常規工作檢查中,未及時備課或批改作業者,每次罰款10元,三次以上者一次4、性罰款50元。(3)無故不上早操一次罰款5元,無故不參加會議每次罰款10元。無故不參加學校集會活動每次罰款10元,無故不參加上級指派而組織的外出活動(含節假、雙休日組織的活動)以曠工論處。(4)每曠工一天,扣除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半天罰款20元),每增加一天,增加5,5天以上扣罰全月工資。(二)值周及班主任工作管理1、值周工作:(1)值周組工作責任性不強,班級積分評比不準,次周一放學前不能公布積分,頒發流動紅旗者,每次扣罰值周領導、教師每人5元(特殊情況除外)。(2)每月(四周為一月,每期按4個月計)班級積分累計列全校前4名的班,獎勵班主任現金10元,512名的班,獎勵班主任現金6元。(3)每5、期獲“旗手班”次數名列全校第一、二名的班級(旗手班次數相同,積分高者列前)分別獎勵班主任15元和10元。獲單項流動紅旗第一的班級(單項旗與旗手班次數相加,相同時,按積分多少確定)分別獎勵班主任10元(不重復計獎)。(4)所任班級在校內外有突出貢獻,受到通報嘉獎表揚的,每次獎勵班主任1020元,當周值周考核中給班級加分若干,學期末給學生予以適當獎勵,并在年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考核中對班主任教師予以適當加分。2、班主任工作:學校安排的與班主任有關的具體工作,應按要求按時完成。若檢查落實時,未完成或完成質量差,每次扣罰直接責任人10元20元,并責令限期完成。學生集體活動,因班主任不守職而造成的不安全事6、故,扣罰當月班主任津貼,并承擔由此帶來的其它一切責任,年度職稱考核中作為重大工作失誤記入本人檔案,取消優秀、良好評選資格。二、教職工補助1、班級超員補助:班級實有人數超過60人(含60人)時,每月增發語文、數學教師津貼各5元,每增加5人增發2元。2、加班補助:學校安排進行的加班,每天補助10元(職責內的加班不計)生活費,加班中發生責任事故報酬不計,責任自負。加班不能與請假相抵。3、頂替班主任工作補助:根據學校安排替班主任工作,每天補助1元(除節假日以實際天數計)。如在頂替別人工作期間發生責任事故,均不計報酬,責任自負。4、專職體育教師(任體育課12節以上)每期發給服裝補助費30元,每學期期末兌7、現,如學期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取消該補助。三、教職工獎懲(一)獎懲1、領導班子成員獎:(1)學校被上級主管部門評為先進集體時,分省部、市、區、鄉級分別獎勵領導班子成員和主管人員每人現金300、180、120、60元,單項獎減半執行。(2)領導班子成員包級獎:領導班子成員包級,與同級任課教師同獎同罰,獎勵根據本年級學生的雙科合格率和成績提高情況,對照教師的獎勵條件,受獎金額為教師的2/3。2、先進工作者獎:每期按照德、能、勤、績及上級有關部門擬定的條件,按教師總數的20,考核考查篩選出先進工作者、優秀老師、模范班主任、少隊優秀輔導員(每年“六一”期間評選少隊優秀輔導員),每人發給50元左右的獎品8、(上級已獎的學校不再獎勵)。3、教學成績獎:(1)雙科合格獎:凡是學期末參加校、區、市級統考,六年級雙科合格率達到90,三、四、五年級雙科合格率達到95,一、二年級達到100,獎勵任課教師每人現金30元,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每人增加獎勵2元。(2)單科優秀獎:以學校或上級統一組織的考試為準,一、二年級及格率達到100,三、四、五年級達到95,六年級達到92,獎勵任課教師每人20元。(英語及格率達到70)(3)統考名次獎:質量檢測中,學校雙科及格率名列城區學校第一時,雙科成績名列本校年級第一的教師(高于第二名5個百分點以上),每人獎勵1000元,其它任課教師每人800元,名列第二時,名列本校年級第9、一的教師每人獎勵700元,其它每人獎勵600元,名列第三時,獎勵成績突出的任課教師(雙科成績名列本校第一的班級任課教師)每人600元。其它教師500元,第四的每人300元(第一的班級每人400元)。(4)成績提高獎:以學校或上級統考成績為準(在處罰線以上,即二、三、四年級85,一、五、六年級80,英語為40),每比上學期統考成績雙科合格率提高半個百分點,單科及格率提高一個百分點,分別獎勵任課教師1元(上期成績低于處罰線時,以處罰線為基數)。(5)學困生轉化獎:以學校或上級學期統考成績為準,以教務處差生檔案為依據,每合格一個學困生(雙科均在50分以下為學困生,雙科均及格視為已經轉化),獎勵任課教10、師每人10元,受獎后按脫困對待。5、文體活動獎:獲省、市、區、街辦級文體活動(上級已獎的個人學校不再獎勵),一等獎指導教師分別獎勵200、150、100、50元,二等獎分別獎勵150、100、50元(鄉級不獎),三等獎分別獎勵100、50、30元(鄉級不獎),優秀組織獎、精神文明獎按三等獎計獎。6、經驗論文及學生習作發表指導獎:凡在省、市、區(縣)級刊物發表業務論文,每篇分別獎勵50、20、10元。指導學生習作發表每篇分別獎勵15、10、5元。組織學生集體(30人以上)參加的作文等有關競賽活動獲獎,指導教師一次性分別獎勵50、30、20元。參加區級以上職能業務部門論文評選活動的評審費由學校報銷11、(優秀教案、教學設計、案例和科研課題、課件等)。7、出勤獎:每學期按教師的實際出勤天數每人每天獎若干元(款額由學校根據經費情況確定,每學期按100天計)。(二)懲罰:1、單科及格率差處罰:二、三、四年級單科及格率低于85,一、五、六年級低于80時扣罰,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罰津貼1元。(英語低于40時處罰)2、成績下降處罰:每期統考成績單科及格率比上學期下降幅度大,(低于優秀獎勵標準10個百分點)時,每下降一個百分點扣罰任課教師1元。3、學困生增加處罰:以教務處上期末學困生檔案為依據,每期統考成績統計學困生比上期末增加理,每增加一個學困生扣罰任課教師每人10元。4、統考、會考名次差處罰:參加區上組12、織的統考,所任班級單科及格率名列全區倒數第一、二且于單科優秀獎勵標準5個百分點的教師,每人分別處罰100元和50元。六年級畢業會考雙科名列城區小學倒數第一,處罰任課教師每人100元,最差的班級任課教師加罰50元(比第一名的班級相差5個百分點以上),處罰包級領導50元。5、領導班子成員包級處罰:領導班子成員所包年級雙科合格率差、成績下降時,按照處罰辦法,罰處教師處罰標準總額的1/3.6、責任事故處罰:(1)學校因工作失誤和質量嚴重下滑,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時,一次性扣罰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班主要責任人100300元。(2)學校安排的清潔勞動或體育課、活動課等,因負責教師未到場,任務未按時13、完成(包括完成不及時、不徹底)或發生不安全事故者,除限期完成任務,并處理好事故責任外一次性罰款50100元。7、學習工作差處罰:根據教職工學習工作制度及教學常規管理辦法要求對于學習工作成績差、不按教學常規要求去做且屢教不改的人員,一次性處罰2050元。8、損壞公物處罰:學生損壞公物按賠償制度進行處罰,班級管理制止不力時,對班主任要進行責任處罰。9、鬧不團結處罰:教職工之間要加強團結,嚴禁在校園內拉閑話、吵嘴、說事非、打架等事故發生,如發現要加重處罰。一次性罰款3050元,并在全體教職工會上作檢查。10、失誤追究制度處罰:(1)班主任工作失誤處罰(同前)(2)輔導員工作失誤處罰:學校及上級有關部14、門安排的少隊活動,輔導員應積極主動按期完成。若活動檢查中,發現未做任何準備或敷衍塞責者,一次性扣罰10元,若工作遲緩,工作質量差對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扣罰30元并在年度職稱考核中取消優秀、良好資格。對于學校有關部門(如黨支部、教務處、總務處等)安排的臨時突擊性工作任務,完成不及時或完成質量差者,一次性扣罰責任人1020元。(3)學生管理工作失誤處罰:在學生管理工作中,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體罰學生,家長有反映且情況屬實者,每人次扣罰責任教師30元。家長、社會反響強烈,有后果者,每人次扣罰責任人月工資總額的10,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做公開檢查。導致學生傷殘的,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并由學校報請上級組織部門調離其工作崗位。(4)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失誤處罰:依照學校班子成員分工安排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的分工遣派,凡在自己職責或工作任務范圍內發生的重大責任事故及工作質量差,致使學校被上級職能部門通報批評或社會反響強烈,一次性扣罰責任領導100300元。發生特重大責任事故及工作質量極差,一次性扣罰責任領導300500元,并報請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撤免其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