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寄宿學生生活費管理制度補助附申報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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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12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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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級中學寄宿學生生活費管理制度補助附申報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高級中學寄宿學生生活費管理制度為促進教育公平,確保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制學生(以下簡稱寄宿生)順利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規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條 生活費補助對象為在農村(含縣鎮享受低保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輻射半徑在2.5公里之內的學生原則上不予享受。第二條 寄宿生在校期間生活費2、的基本補助標準按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撥的標準執行。第三條 遵照民主、公平、公開的原則,在每學年秋季學期初對補助對象評審一次,以后每月按學生的實際變動情況進行調整。補助對象的界定標準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災人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寄宿生;父母離異或喪父、喪母等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寄宿生。同時,對革命烈士子女、獨生子女、少數民族家庭子女等給予優先照顧。第四條 評定程序:(一)學校通過有效途徑公布生活費補助信息,包括補助政策、補助名額、申請程序等。(二)學校組織符合補助條件并希望獲得補助的寄宿生填寫申請書。3、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基本情況、學生家庭基本情況、申請補助的理由等。(三)學校將初審結果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四)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組織受助寄宿生填寫個人申請登記表(格式見附件1),建立受助寄宿生檔案,并將受助寄宿生名單(格式見附件2)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縣教育局。補助對象的初審、公示、報批、審定和批復工作應在秋季學期開學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第五條 學校按照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受助寄宿生名單,將每月生活費補助資金及時足額一次性充值到學生的飯卡上;寄宿生生活費發放花名冊一式三份經受助寄宿生本人簽字后,報縣級教育局財務室備案。第六條 學校總務處負責制定補助對象的界定標準和辦法,年級4、組長和班主任嚴格按照補助對象的界定標準、辦法和程序,組織確定補助對象。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金的核對、造冊簽字以及充值發放工作由餐飲中心負責,餐飲中心相關人員應在每月的月未最后一周內完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以上)。第七條 學校寄宿生生活費管理領導小組要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受助寄宿生檔案資料管理系統。嚴格監督,定期組織檢查,建立健全相應的財務和審計制度,嚴禁挪用擠占截留,確保此項資金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保證受助寄宿生的利益不受侵害。對資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截留挪用資金,不按政策要求和規定程序操作、群眾反映較大、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5、的責任。第八條 學校要通過發放傳單、板報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家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的政策,達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國家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實。第九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負責解釋。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xx高級中學xx年十月附件: 1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享受生活費補助寄宿生個人申請表。2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享受生活費補助寄宿生活費補助申報表。3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發放花名冊附件1: xx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申請表學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長姓名人口數家庭人均純收入(元)所在年級家庭住址補助原因村委會 意 見(蓋 章)年 6、月 日 班主任意 見(簽 名)年 月 日 學校審核意見年 月 日附件:2 年 季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申報表 學校名稱:xx高級中學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序號學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年(班)級家庭人均純收入(元/年)家庭詳細住址提交的證明材料(例如:“低保證”)等補助原因12345678910學校(蓋章): 學校負責人簽字:附件3: xx高級中學貧困寄宿學生 月份生活費補助發放花名冊學校(蓋章):2010年 月 日班主任簽名:序號姓名性別班級家庭住址金額(元)學生簽名序號姓名性別班級家庭住址金額(元)學生簽名116217318419520621722823924102511261227132814291530合 計大寫:學校負責人(簽章):會計(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