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車跟車教師及行車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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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16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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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校車跟車教師及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跟車教師管理制度一、目的:為進一步提高校車的服務質量:跟車老師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時刻保持好的心態和耐心對待每一位學生,確保學生安安全全乘車、快快樂樂上學。 二、范圍: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跟車的義務三、內容:(跟車老師都執行該制度)1、信息到位:及時掌握并完善本車學生信息資料,對本車學生的情況做到了如指掌。要求在開學3天內完成本車各車次的乘車學生統計目錄、本車接送線路詳表。在車輛調整完成后兩天內制出乘車學生資料登記表一式三份,隨車、后勤處、財務2、部各一份。乘車人員如有變更,應在三日內及時到后勤處更改,如登記信息與實際不符(人數、站點、電話等),經學校行政抽查屬實,錯一人次樂捐5元,并扣考核分1分。2、按時到位: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為學生點名護送上車。沒按規定時間到位的扣5元/次,并扣考核分1分;因誤時沒跟到車的扣10元/次,并扣考核分5分。跟車期間手機必須暢通,否則扣10元/次。3、管理到位:未組織學生排隊,出現上、下車擁擠、喧嘩、打鬧、搶占位置、損壞車上公物及坐椅、將頭、手伸出窗外等違反校車紀律跟車老師不管理的扣5元/次,并扣考核分2分;出現安全事故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坐在車輛中間位置,時時關注全車學生動向,耐心做好學生的交通安3、全教育,維持車內秩序,禁止學生大聲喧嘩,爭扯打斗、吸煙、說臟話、罵人、鬧事、賭博、做危險性游戲;積極主動督促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積極主動處理車內發生的各種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有關情況;不按要求做或疏忽大意造成事故或打架事件的由跟車老師負全責,扣10元/次,并扣考核分5分。4、接送到位:早上接學生上學時,如學生未準時到達指定站點,必須及時打電話聯系其家長問清情況,作適當等候,如無法聯絡其家長而等候時間過長影響其他同學的接送情況下,必須請示及知會當時行政或校長、后勤主任后,方可開車;回到學校后要及時把沒到學生的信息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如未按以上規定執行而造成漏接學生的,經調查核實確屬跟車老4、師的責任的,一人次扣10元(學生未到校沒有及時通知班主任扣5元/次,并扣考核分1分),另須配合學校行政、班主任妥善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責任人負擔,產生嚴重后果的,應與學校一起對外承擔同等的民事責任;漏送學生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跟車老師負責,一人次扣5元,并扣考核分1分。5、護送到位:熟悉每一個學生住址、電話、站點及各站點人數,學生到站點跟車老師要讓車停穩后方可開車門并先下車確定安全后方可讓學生有秩序地下車。下車時禁止學生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學生注意外面來往車輛,并親自護送學生過馬路;不按要求做或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由跟車老師負全責,并扣10元/次,扣考核分2分。6、交接到位:跟車老師5、需請假的,需自己找好代跟車教師,交接到位;并提前一天向后勤主任請假,備案,批準方可,否則每次扣考核5分。7、服務到位:因工作不到位或服務態度不好,造成家長投訴的,一經查實,扣5元/次,并扣考核分1分;學生家長要求跟車老師轉告信息,不及時扣5元/次,并扣考核分1分;轉交財物應及時告知班主任和上交學校,否則翻倍處罰,發票要及時返回家長處。8、關心到位:對學生要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跟車老師應耐心聽從家長的建議和科學處理家長提出的問題,如家長提出的問題不能解決的,及時匯報到學校,無論怎樣,不得出現以個人情緒產生和家長爭吵等惡劣行為,否則一次扣20元,及扣考核分5分,并由老師自行挽回影響。9、監督到6、位:跟車老師與校巴司機應互相配合與監督,監督或制止司機違章操作;車未停穩,嚴禁上下學生;車門未關,嚴禁啟動車輛。到站后,跟車老師不論是否雨天,一律要先下車接送學生。違者按站點進行扣款,每個點扣5元,并扣考核分1分。屬司機責任的,由跟車老師書面報告后勤主任進行對司機扣款,對司機每個點扣10元。10、簽會到位:跟車老師及司機當天出車情況要在當天收車后或第二天早上到后勤主任處簽出車登記表并詳細記錄當天出車情況(中午跟車老師也按此制度執行),否則每次扣5元,并扣考核分1分;每月第一周星期三下午跟完車回來18:30召開跟車老師會議,各位老師寫好上月跟車總結開會前交后勤主任處,做好在會上的自己本月本車跟車7、感言,否則每次扣5元,并扣考核分2分。11、時間到位:早上6:20發車前打卡后再上車,下午送完本車最后一趟學生回來后打下班卡,沒打卡每次扣5元,并扣考核分1分。12、服從管理: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跟車的權利和義務。教職工、跟車老師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到位。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管理人員上司反映。否則每次扣10元,并扣考核分5分。13、其他說明:以前的規章、制度、規定、條例、辦法、通知(包括口頭或者書面)與本管理細則有抵觸的地方,以本管理細則為準,沒有抵觸的繼續遵照執行。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8、理制度: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2)不疲勞駕車。(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60公里。4、違規與事故處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9、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10、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11、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3)除學生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8、司機的職責12、(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13、鎖好保險鎖。(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14、知隊長,并說明原因。(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9、駕駛員守則(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15、。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16、。(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隊長。(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隊長。(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