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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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33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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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中心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獎懲制度一、考核內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內容包括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廉潔從教等。具體內容詳見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要素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與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結合進行。 1、教師進行師德述評。以年級組或學科組為單位,組織教師對自身師德修養及師德表現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自述自評。農村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述評范圍。 2、組織實施考核評議。學校考核組采用多種評價方法,組織學生、家2、長、教師、考核組等評價主體實施考核評議。小學低年級教師的師德考核,不進行學生評議。 學生評議和家長評議:以班級為單位,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組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班級的全部學生和家長對任課教師進行評議。所教班級較多的任課教師,每年抽取不同任課班級進行評議。 教師評議:采取年級組或學科組教師評議與全體教師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3、確定考核等次。考核組根據學生、家長、教師評議結果,結合教師平時的師德表現,在打分量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逐一確定考核等次。 4、反饋考核評議意見。考核組向每一位教師反饋考核評議意見,使之明確差距,反思問題,改正缺點。 5、公示考核評議結果。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師德檔案。 3、三、考核等級1、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優秀率一般掌握在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1520。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1) 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 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3) 在工作日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組織 (4) 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的; (5) 散布非法言論,或誘導學生參加宗教活動,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6) 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7) 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1、師德考核優秀的教師,在崗位聘任、職務評聘、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評選各類型骨干教師、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2、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在職務評聘、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評選各類型骨干教師、表彰獎勵時一票否決,在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緩聘或解聘。對經教育仍不改正、師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師應調離教學崗位,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