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安全生產獎勵與處罰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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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61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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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公司安全生產獎勵與處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水泥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2、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二、機構與職責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3、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與培訓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4、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5、整齊。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六、檢查和整改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七、獎勵與處罰6、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7、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8、書。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10) 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