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252
2024-09-08
8頁
27.11KB
1、水利水電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1、公司采取 “獎優罰劣”措施,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成績突出的項目給予獎勵,對文明施工差、安全管理混亂、社會反應不好的項目進行處罰。籍此充分調動公司所屬工程項目安全創優積極性,以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標化管理樹立企業良好市場形象。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xx)的規定,制定本制度。2、考核內容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落實情況。2)杜絕重傷以上主產安全事故。3)安全達標合格率102、0;優良率65以上。4)建文明工地和環境保護目標,按年度管理目標考核。3、管理目標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公司、工程處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提出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3)工程項目開工前,制定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落實到位,實現目標管理。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持證上崗。4)做好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4.考核辦法1)實行逐級無計考核的制度。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工程處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接受工程考核;項目部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2)各級應制定具體考核制度,考核成績與各級管理人員作業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3、。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現、評先和獎罰的主要依據。5、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的資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顯著的。2)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面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3)防止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險中有功的。4)獲得省級以上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給予獎勵。6、對于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1)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制度,造成事故的。3)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4、故的4)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限期整改,造成事故的。5)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組織緊急避險不得力;不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7、經濟處罰規定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2)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設施存在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或隨意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300500元。3)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施工技術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未納入安全生產控制的;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安全生產施工技術方案未經審批的;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4)5、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300500元。5)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安全隱患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200元。6)對確定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罰款2001000元,扣罰當月工資的1020%。7)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二、現場管理及檢查1)一次發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程項目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另處罰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6、10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等的安裝、搭設和拆除,無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和交底,或使用前未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50300元罰款。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0200元。13)對于無視安全生產檢查,防礙安監人員正常工作的視情節輕重罰款100200元。5)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工地,罰工程項目負責人100500元。6)未對進場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教育按每班次200元罰款;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罰款20元。7)凡進入施工現場不系戴好安全帽者7、,每人次罰款50元。8)凡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者,每人次罰款50元。9)凡施工中的構筑物、建筑物不按規定張掛安全網,每處(按10m計)罰款50元。10)進入施工現場穿高跟鞋、拖鞋、赤腳,高處作業穿硬底鞋、帶釘易滑鞋的,每人次罰款50元。11)施工中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無防護或防護不嚴密的每處罰款50元。12)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電梯、龍門吊、行車吊未按規范安裝安全裝置或裝置已失靈,每項罰款50元。13)腳手架、腳手板、臨時防護欄桿不按規范搭設的,每處(按10m計)罰款50元。14)門架、井字架不按規定設置纜風繩、纜風繩不用鋼絲繩或無地錨隨意亂綁扎的8、,罰款50元。15)吊籃進料口無防護棚或防護棚不牢固、不嚴密的,罰款50元。1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未采用TNS系統的,罰款100元。17)配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每處罰款50元。18)電閘損壞或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的,每處罰款50元。19)移動式機具或手持電動工具不裝漏電保護裝置的,每處罰款50元。潛水泵不裝設漏電保護裝置的每處罰款100元。20)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次罰款100元。21)公司內部檢查中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xx)合格等級工地,處以項目負責人100500元罰款。22)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程項目負責人9、2006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加倍處罰。23)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混亂或嚴重缺項的,罰工程項目負責人200300元。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合并處罰。三、工傷事故1)輕傷事故,每傷一人次罰款20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的10%20%,免發當月獎金。2)重傷事故,每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當月工資的1020%,并免發13個月津貼和獎金。3)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1020%,不足部分10、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的1020%,并免發16個月津貼和獎金。4)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處罰。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010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四、設備事故和隱患1)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視情節輕重處100500元罰款。2)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的110%罰款(不0少于100元)。五、火災事故及隱患1)要求限期整改火災隱患,逾期不改者,每項按50元處罰責任人員;要求 限期消除重大隱患,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2)違反消防規定不聽11、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3)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者,處以5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4)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損失費10%的罰款。5)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損失20%的罰款。六、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七、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加倍處罰。八、對消防器材、設備管理不善或挪做它用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九、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十、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加倍罰款。1)違章操作,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3)隱瞞或謊抱工傷事故,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者。4)不認真吸取傷亡事故教訓,防范措施不落實,一年內重復發生類似事故者。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發生傷亡事故者。6)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 xx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