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制造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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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25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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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制造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自覺性,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確保公司各制度的實施,通過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調動員工積極性,以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勞動保護法規的貫徹執行。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3引用標準安全生產法、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4術語無5職責無6管理細則6.1各級領導和員工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2、,以致發生嚴重工傷事故,扣除責任者和有關人員獎金一至三個月,(對重大事故所在部門扣1020分),除作經濟處罰外還要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6.2.各級領導在組織按排生產時,應堅持“五同時”,并真正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公司項目應執行“三同時”,如明知危及職工安全和健康,能解決但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以至造成職工傷亡,將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6.3各級領導有章不循,違章不糾,帶頭違章指揮者,指使員工違章操作,查實一次,罰款500元,造成工傷事故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6.4員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及規定,查到第一次以警告教育,第二3、次罰款300元,第三次加倍,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對因違章造成事故者,將據事故的輕重影響大小予以重罰、處分直到追究其刑事責任。6.5在工作時間內做私活,違反勞動紀律而發生傷亡事故者,不予作工傷處理,但作工傷上報,造成他人傷亡的,由肇事者承擔停工期間的獎金、工資差額。造成嚴重后果,還將給予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其刑事責任。6.6對無故拆除生產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保險裝置,安全設施與安全信號裝置的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并恢復。對無故拆除造成事故者,將扣除有關部門安全經責分。6.7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按“三定四不推”(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股級不推銷售服務中心、銷售服務中心不推公司、公司不推4、上級公司、上級公司不推市)的原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如相互推委,不負責任,拖延時間以致造成重傷和死亡事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如經努力確無條件解決的隱患,主管安全的領導應盡速書面報告主管安全副總經理,請求幫助解決,有關部門接報告后無故拖延以致造成重傷,死亡事故者。6.8新進員工應經過公司、部門、股級的三級安全教育,調動工種人員應經過部門、股級二級安全教育,經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跟班操作,未經安全教育私自安排上崗操作造成事故,將扣除部門領導一個月獎金。6.9凡發生工傷事故的部門,按公司經責制考核有關規定處理,如見傷不救和私自破壞現場,視后果輕重,扣除有關人員三至六個月獎金。6.10領導和員工不認真5、吸取教訓,以致重復發生類似事故,扣除有關領導與責任者獎金一個月,造成嚴重事故將給予行政處分。6.11有關部門應按責任制分解內容,做好工作,如工作失職,以致發生重大事故,扣除部門領導一個月獎金。6.12生產需要接臨時線時,需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同意后,辦妥審核手續,由電工裝接。使用時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違反上述規定,查實一次罰款300元,造成事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6.13國家規定的電氣、鍋爐、焊割、起重、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應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操作。如無證上崗操作者,造成后果由其本人負責;對指派其進行違章操作的領導,也同樣處罰,若造成傷亡事故,將追究其責任;特殊工種人員到6、期通知復訓,不參加者但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建議有關部門調其離工作崗位。6.14進出要害部門(危險品倉庫、配電間等)應進行登記,無正當理由私自進入要害部門,查實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300元,禁火區域動火,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經人力資源部同意后,方可動火。未經批準,私自動火者罰款300元,造成后果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消防設施由消防管理人員整理,無故玩弄破壞消防設備者,將視后果輕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6.15在制訂長遠及年度規劃時,應把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作為公司改造的一項重要內容,挖潛、革新、改造要做到消除危害,防止職業病、職業中暑、職業中毒的發生,新建、改建、擴建要做到“三同時”如違反以上規7、定以致危害職工健康者,視后果輕重將追究有關部門領導1-3個月獎金。6.16對發生工傷事故負有責任的部門領導扣除2-4個月獎金。6.17嚴格管理公司公務車的使用,除嚴格遵守審批程序之外,不準私自動用,違者罰款500元,造成后果將追究其責任。6.18凡在營銷倉儲中,發現事故隱患和險情后主動采取措施,使之轉危為安者,或在公司發生事故后,對奮力搶救傷員及國家財產,撲火救災的有功人員,經群眾評議,領導批準可分別給予嘉獎或晉升工資等獎勵。6.19凡認真執行上級規定和制度,能敢于向違反安全制度的人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和指出違章操作,冒險蠻干,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將視情況予以嘉獎或晉升 工資等獎勵。6.20對能認真完成總公司、子公司下達的安全指標的部門將在年終經責制考核中給予一次性嘉獎。6.21年終公司撥一定資金用于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公司,部門和個人獎勵。7報告和記錄8更改服務本規定更改服務由物流部按企業質量體系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執行。9分發:公司各部門、銷售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