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筑工程企業生產安全設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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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35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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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建筑工程企業生產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設施管理規定1 適用范圍1.1 為了加強公司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管理,規范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確保現場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2 引用文件2.1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XX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2 安全網(GB5725-2009)2.3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XX) 2.4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2.5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2.6 安全色(G2、B2893-2008)3 術語和定義3.1 安全防護設施是指保證施工人員安全工作環境的臨時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附錄B中“安全設施標準名稱表”所列的項目。 4 管理職責4.1 安全管理部門和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防護設施供貨方進行資格審查。4.2 公司、各單位及分包單位必須采購、使用合格供貨方提供的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標志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設施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的責任制。4.3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防護設施的策劃工作,并組織落實。4.4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物資管理部負責對采購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進場驗收。4.5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3、自行采購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進場檢查驗收。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合格供貨方名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標志、驗收記錄等)。4.6 安全防護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及時做好檢查、維修、保養工作。4.7 項目工程部或區域負責人組織技術員、施工員(分包管理員)、等相關人員在作業開始前組織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并進行驗收,定期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與維護。4.8 班組長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防護設施的落實與檢查,確保符合安全施工條件。施工期間經常檢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情況,確保本班組人員在施工中正確使用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4.9 工作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在每次作業前應4、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在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嚴禁隨意更改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確因工作需要拆除或更改安全防護設施的,必須由區域負責人辦理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手續。4.10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參與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負責對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及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性。4.11 項目工程管理部、安全環保部負責審批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申請表。4.12 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施。5管理規定5.1 總要求 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規范所規定的標準,并按照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手冊規定統一設置。 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做到與工程同步,與作業面5、平行,并使防護設施始終處于完好、完善狀態。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后,應經區域負責人組織技術員、施工員(分包管理員)、安全員和搭設班組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區域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按“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區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人,并定期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和完善。 施工現場上下通道、臨邊欄桿、孔洞蓋板等,施工中產生的臨邊、孔洞,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必須由該施工單位負責及時設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做到工程施工不留隱患。 同一區域內有兩個以上單位同時施工的,為保證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使用和減少交叉作業,應訂立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方負責人及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好相互6、協調工作,促使各方共同管理好安全防護設施。 嚴禁擅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對確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由該道工序的施工負責人向區域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區域負責人辦理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申請表手續,并制定臨時措施,經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在按要求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必要時由施工班組派專人旁站監護,待施工結束后由該道工序的施工人員負責恢復,并向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門申請驗收。區域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和督促臨時措施的設置和設施的恢復。當天作業時間內不能恢復安全設施的,應在當天作業完成后,對危險區域進行圍護隔離,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夜間應設置警示燈。 工序交接時,區域負責7、人在組織辦理工序交接驗收手續的同時,必須組織上下道工序的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辦理安全防護設施的交接驗收手續,并填寫安全防護設施交接驗收記錄,記錄交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存檔。移交單位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規定要求;接受單位在驗收合格接受后,即認定為安全防護設施符合標準規定,在施工中必須保持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5.2 安全圍欄設置要求 現場使用的圍欄應滿足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手冊規定的要求。 危險施工區域、基坑四周、高處作業平臺的邊緣、大型設備、2及以上的孔洞、高處作業禁止通行區域、暫時封閉的高處作業通道等,均必須設置安全圍欄,并懸掛相應的警告標志。 工程圖紙設計中有正式安全防護圍欄的,應與施工同步安裝完8、畢,投入使用;對由于圖紙、材料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同步完成安裝的,必須設標準化的臨時防護圍欄。5.3 孔洞及臨邊防護設施設置要求 邊長或直徑在250mm以下的洞口,應用蓋板固定防護并用油漆刷上明顯的黃、黑標色。 邊長或直徑在2501000mm的洞口,必須采用腳手板或35mm厚度的花鋼板,沿口四周加固定止口,必要時中間加固,并用油漆涂刷上明顯的黃、黑色標。 邊長或直徑在10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二道防護欄桿,高度為1.2m和0.6m,底部加設180mm高度的擋腳板,洞口下方設小孔安全網(網孔尺寸不得大于25mm)。 預留洞口(包括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參照上述規定防護。 垃圾井道、煙道、電梯井道9、應隨樓層及時加設洞口防護,除參照預留洞的要求做好防護外,電梯井道應每隔二三層樓面加設一道平網,平網間距不得大于10m,電梯井道口、樓層側向孔洞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手冊設置防護欄桿并封閉。 開挖的基坑周邊應設二道欄桿,高度1.2m和0.6m,同時設置上下通道或臨時梯子,梯格不得大于300mm。上下通道設二道防護欄。 杯型基礎拆模回填后,及時加蓋防護。 未填土的鋼管樁上口應及時加蓋,或在樁口采用鋼筋網格并焊牢,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100mm。 施工現場所有臨邊必須設二道防護欄桿,高度1.2m和0.6m,并設高度為180mm的擋腳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近邊1m10、范圍內不得隨意堆物,堆物高度不超過1m;高層設施臨邊和臨邊的主要通道設密目網或竹笆封閉;凡下方為通道的臨邊,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設置挑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封閉處理。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1 防護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2 平臺、欄桿應隨設備的吊裝而逐層進行完善,設備吊裝一層,平臺、欄桿應完善一層,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有臨時保護措施。5.4 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防護設施設置要求 高處作業平臺:進行吊裝作業時各層平臺、扶梯、欄桿和11、安全網應同步進行安裝。結構吊裝作業平臺、梁面水平安全繩及安全網、登高作業設施應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手冊要求搭設。 水平安全繩作為高處作業人員水平移動的防護。 差速自控器、安全自鎖器(含配套繩纜):用于垂直保護,主繩必須拉緊。 施工電梯及井架各層的安全門、通訊電鈴、落地門、上下限位及墜落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施工電梯底部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部應進行雙層隔離,井架體底部三面設雙層隔離棚,正面寬度應大于2m;井架操作采用36V低壓點動開關和視頻監視裝置。 立體交叉作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傷人。 現澆結構工程施工時,外腳手架必須同步搭設,縱向必須有安全通道,砼梁內外側必須有作業面,無12、作業面及安全設施的不得施工。 施工現場構筑物(含腳手架)、起重機等與高壓線小于安全距離的,均需對高壓線作防護措施,并需有明顯色標,掛牌處理。建筑物(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中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見下表:建筑物(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中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表1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10KV35110KV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離4681015起重機與架空輸電線的最小安全距離,見下表:起重機與架空輸電線的最小安全距離表2電壓(kV)安全距離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3、(m)1.52.03.54.06.07.08.55.4.8 構筑物、建筑物的進出口,均需搭設雙層隔離棚,其寬度不小于出口寬度,長度按構筑物高度的1/31/6或6m30m設定,特殊情況(如煙囪)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定。5.5 安全網設置要求5.5.1 安全網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等應符合GB5725-2009的要求。5.5.2 安全網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腐爛及損壞情況。5.5.3 安全網的架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 網應里低外高(500mm);2) 網內無雜物;3) 支桿無斷裂、彎曲;4) 網內緣與墻面間隙小于150mm;5) 網與下方物件表面距離大于3m。5.5.4 立網架設應牢固、可14、靠,底邊系結應牢固。5.5.5 使用過程中,須經常檢查結扎點,如有松脫或破損現象應及時修復或調換。5.5.6 不用的安全網應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防止腐爛變質。5.6 警示標志5.6.1 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標志的采購、驗收工作;項目部負責安全標志的設置與維護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標志的采購、設置、日常管理與維護的檢查督促工作。5.6.2 安全標志的設置應由項目部根據施工場所的危險特點,參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標準進行設置。5.6.3 多個安全標志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5.6.4 項目部對安全標志維護,應遵循穩固、明顯、有效的原則。5.6.15、5 自行設計、制作的安全標志宜是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中未規定的,其顏色應符合安全色(GB2893-2008)的要求。5.7 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5.7.1 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應包括設施使用的材料、安全可靠性、安全警示色標等。5.7.2 施工期間,工作負責人應在每次作業前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5.7.3 安全員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規定規定進行監督檢查。6 附錄附錄A 記錄表式表 安全防護設施搭設驗收記錄表表二 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申請單表三 安全防護設施交接驗收記錄表附錄B 安全設施標準名稱表附 錄 A記 錄 表 式安全防護設施搭設驗收記錄表序號驗收項目驗收要求部位結果1樓梯口、電梯井道口應設雙道防16、護欄桿,高度1.2m和0.6m,底部設不低于180mm檔腳板;電梯井管籠井道口,應設固定柵門、網格間距150mm,底部設不低于180mm擋腳板,電梯井道口內每層10m設一道安全平網,網與井壁間隙100mm2預留洞口、豎向洞口邊長在1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設安全平網或加一層密目網,平面洞口短邊250mm,必須設置有一定強度的固定牢靠的板;豎向下邊低于800mm的窗臺等洞口須設1.2m欄桿3基槽、坑井除設置必要的防護措施外,夜間應設置紅燈示警4陽臺、樓層、層面等臨邊雙道防護欄桿高度1.2m,底部設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坡度大于1:2.2,層面欄桿高度1.5m并加掛安全立網,欄桿長17、度大于2m應增設欄桿柱5通道防墜棚、機械設備及操作防護棚等臨邊應有專門搭設方案、桿件搭接長度符合要求,架體自成獨立系統不得與腳手連接,防護棚搭設尺寸應滿足上方墜落物的半徑以外要求。施工高度在24m以下可搭設單層防護棚(宜采用50mm木板),雙層防護棚如設置在人員密集區應采用50mm木板與竹笆,雙層棚之間600mm注:搭設防護設施的材質必須符合使用要求,防護欄桿的上桿應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各類防護設施,應盡可能做到定型、標準化,提高防范水平和能力。此表可作單項防護設施驗收和平時檢查使用驗收人員技術負責人日期監理日期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安全防護設施臨時拆除申請單編號: 申請單位申請日期年18、 月 日申請聯系人聯系電話拆除具體要求(申請單位填寫)拆除時間年 月 日恢復時間年 月 日拆除原因拆除范圍(附圖)臨時安全措施審核意見申請單位: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區域責任單位:審核人(會簽): 年 月 日批準意見項目部:批準人(簽名): 年 月 日恢復驗收申請單位:簽名: 區域責任單位:簽名:項目部:簽名:說明:1、 本表用于現場施工單位由于施工需要提出的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拆除申請。2、 申請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后通知項目部,原則上由申請單位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應說明原因并辦理延期手續,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單位承擔。3、 申請單位必須在拆除處設置告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19、。安全防護設施交接驗收記錄表 編號: 區域名稱:移交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安全防護設施平面布置圖:(可附施工平面圖)安全防護設施名稱、數量:存在缺陷及責任單位:移交單位:移交意見: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接受單位:接受意見: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見證部門:工程部: 安全管理部門:說明:1、安全防護設施移交前的管理職責是移交單位,移交后是接受單位; 2、涉及到公司以外單位,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移交。附 錄 B安全設施標準名稱表1火電施工安全設施標準名稱表:(1)安全自鎖器(含配套纜繩);(2)速差自控器;(3)廢料垃圾通道(含附屬設施);(4)安全圍欄;(5)活動支架;(6)高處水沖式廁所(20、含附屬管道、設備),干式廁所;(7)安全平網、密目式安全立網、滑線安全網(含鋼絲繩、滑環等);(8)手扶水平安全繩;(9)電焊機集裝箱及二次線通道(含快速接頭、通風設備,但不包括電氣設施);(10)孔洞蓋板及臨時防護欄桿;(11)安全通道、防護隔離棚;(12)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服、防護鏡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13)鋼爬梯(14)防護門(15)機電設備安全防護裝置(16)安全警示牌、警示帶、警示燈等安全標志。2送變電施工安全設施標準名稱表(1)安全標志牌;(2)安全圍欄和臨時提示遮欄;(3)孔洞蓋板;(4)水平安全繩;(5)安全自鎖器(含配套纜繩);(6)速差自控器;(7)防靜電服;(8)施工接地線;(9)絕緣安全網和絕緣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