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職工工作考核教學工作量化評估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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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47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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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教職工工作考核教學工作量化評估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小學教職工工作考核實施辦法為了全面貫徹教育局中小學、幼兒園領導班子和教師教學質量末尾淘汰制度指導意見,深化教育改革,準確、客觀評價每位教職工,創設公平、公正的竟爭氛圍,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激發工作熱情,樹立爭先創優竟爭意識,形成奮發向上,爭做貢獻的優良局面,推動學校工作健康、持續發展,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特制定本考核辦法。一、考核對象:除校長外的小學現有在職教職工二、考核原則:1全面考核原則。從德、勤、能、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突出德、2、績兩個方面。2重實績原則。過程與結果相結合,以結果為主,把教學實績或其分管工作實績放在首位,其次再結合其它因素予以綜合考評。3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依據不同崗位制定各自考核內容,分別給予定性、定量評價賦分,過程以定性管理為主,結果以定量顯示排序,做到結果與過程結合,與師德師風結合,與個人工作能力結合,與群眾評價結合。4自評與他評結合原則。非教學人員及非檢測人員依據崗位分工及工作特點,期未寫出自評材料,在考評組述職測評。5分類、分層次考核原則。即分類考核管理人員、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6未尾淘汰原則。通過考核考評,實行領導能上能下,教職工能進能出。其淘汰比例:管理人員與非教學人員各占其總人數6%3、。教學人員占總人數的3%以內。三、考評領導小組:學校成立考評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書記任副組長,校委會其他領導、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教師代表為成員。管理人員接受校級領導、教師代表考評;教學人員依據小學教學工作量化評估辦法由管理人員負責組織考核考評;非教學人員接受管理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班主任考評。各組按考評程序進行,計算結果,排序由各組具體負責,按時上報考評領導小組審查認定。四、考評辦法:考評分四類進行,以學年為單位,分類確定內容及賦分。校長接受教育局考評。書記、副校長、三處主任、副主任、少先隊輔導員由校長組織考評組考評。1完成基礎性工作積100分。完成每學期學校開學分配的實際行政工作量4、。2考評對象寫出述職報告,在考評組內述職,校級領導、教師代表依據開學初分配的行政工作和教學情況,結合德、勤、能、績、廉五個方面考核測評(教師代表包括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班主任等)。取班主任總分平均分10%計入總分;取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總分平均值的20%計入總分。3考勤占20分:全期出滿勤者得20分。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會假一次扣1分;曠職一天扣4分;曠會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值班缺一次扣1分。法定假(婚、喪、產)、學習假(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不扣分,超過規定的按以上辦法處理。其計算辦法為20扣分考勤積分(可積負分)。特殊情況由考評領導小組決定。請假一個月以上者,按學校有5、關規定,每月應向學校交納400.00元。4獎勵分:教研成果(課件、自制教具、指導獎及論文等)在校、縣、市、省級、國家級正式教育刊物上發表或獲獎的分別獎勵0.5、1、1.5、2、2.5分(必需是由學校逐級推薦的,積分累計加分,一稿多投取最高),凡在校、縣、市、省、國家級新聞媒體、報刊雜志及網絡宣傳報道學校活動、事跡、先進經驗等,分別獎勵0.3、0.6、0.9、1.2、1.5分。凡被縣、市、省、國家級評為輔導員、先進教育工作者、一名三優等獎勵的按級別分別計0.5、1、1.5、3分(由學校逐級推薦的)。所負責工作為學校取得榮譽獲得縣、市、省、國家獎,分別獎勵1、2、3、4分。基礎分+班主任考評年級組6、長、教研組長考評考勤獎勵分總積分。教學人員考評依據小學教學工作量化評估辦法進行考評排序。非教學人員考評:1完成基礎性工作積85分。2考評對象寫出述職報告、在考評組內述職,管理人員、教師代表依據各自崗位職責。結合德、勤、能、績、廉五個方面集體打分,打分取掉一個最高分,取掉一個最低分,按班子人員總分平均分25%計入總分,按教師代表(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總分平均分20%計入總分。3考勤占20分:全期出滿勤者得20分。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會假一次扣1分;曠職一天扣4分;曠會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值班缺一次扣1分。法定假(婚、喪、產)、學習假(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不扣分,7、超過規定的按以上辦法處理。其計算辦法為20扣分考勤積分(可積負分)。特殊情況由考評領導小組決定。請假一個月以上者,按學校有關規定,每月應向學校交納400.00元。4獎勵分:教研成果(課件、自制教具、指導獎以及論文等)在校、縣、市、省級、國家級正式教育刊物上發表或獲獎的分別獎勵0.5、1、1.5、2、2.5分(必須是學校逐級推薦的,積分累計加分,一稿多投取最高),凡在校、縣、市、省、國家級新聞媒體、報刊雜志及網絡宣傳報道學校活動、事跡、先進經驗等,分別獎勵0.3、0.6、0.9、1.2、1.5分。凡被縣、市、省、國家級評為輔導員、先進教育工作者等獎勵的按級別分別計1、2、3、4分(必須是由學校逐8、級推薦的)。所負責工作為學校取得榮譽獲得縣、市、省、國家獎,分別獎勵1、2、3、4分。基礎分領導考評教師代表考評考勤獎勵分總積分。五、考評結果的獎懲:各類人員考評結果按照獎勵、處罰、調崗、未尾淘汰的辦法處理。每年8月10日前具文按比例上報考評末尾人員。校長考評獎懲由縣教育局決定。書記、副校長、三處主任、副主任、少先隊輔導員考評結果處理:學年未考評排序后,考評名列總人數后6%,第一學年在全體教職工會作出檢討,第二學年未連續考評為總人數后6%,由本人寫出辭職申請,上報縣局予以誡免或調出,本學年內不得評為各類先進、模范。教學人員考評結果處理。學年未考評排序后,按比例名列總人數后3%以內,上報縣局予以9、調出,本年度不得評為各類先進、模范。非教學人員考評結果處理:學年考評排序后,按比例名列總人數后6%,第一學年在全體教職工會上作出檢討,第二年末連續考評為總人數后6%,上報縣局予以調出。本學年內不得評為各類先進、模范。六、特殊問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執行一次性淘汰,不占考評指標:凡教學態度差,家長、學生意見大;教育中出現重大錯誤;拒不接受學校分配工作;領導班子成員工作作風漂浮,工作態度不端正,任務完成平平,群眾意見大,決策造成學校及整體工作被動;嚴重違犯師德三十條規定和教師十不準、小學八條禁令;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補課或有償家教;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影響的;因個10、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有重大違紀,搞無原則糾分,以某種形式要狹領導。七、附則:1根據考核辦法第二條第5款“分類、分層考核原則”:除管理人員、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外,并分年齡檔次予以考核。具體辦法為:男55、女50周歲以上免考核;男5054、女4549周歲只考核不排隊。男49、女44周歲以下按原方案執行;年齡計算時間:以考核當年8月31日前出生計算。2考評對象認定:考評對象以每學年初分工(或開學調整工作)安排為準執行。八、幾點說明:1每學期考核一次,按考核辦法積分排序,學年末取上、下兩學期積分的平均值排序,確定名次,末尾淘汰。2校級領導、中層領導按原訂各自職責,開學初分配的工作為準劃塊考評過程管11、理。3凡在本辦法執行過程中受到處理的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格次。4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考評領導小組研究決定。5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6本辦法自年1月1日起執行。附件1:測評標準1德(20分):重點考核每個同志的思想素質,師德修養,職業道德,協作精神。能給同志起表率作用,無違犯師德師風底線要求,不搞無原則的糾紛;每期記政治學習筆記1萬字,寫心得體會5篇,德育論文或經驗一篇,集體學習無缺席;不無理取鬧,不以任何形式要挾領導,不散布消極言論,不傳播小道消息,熱愛服務育人工作,為教學優質服務。2能(10分):考核每位同志的工作職責完成情況,本人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管理水平。經常進行業務學習,經通部門管理業12、務,學有筆記,過程管理有筆錄,每期至少一次活動受縣、校以上表彰,能承擔一至二門教學任務(特殊崗位除外),教學質量良好,不因個人失誤給學校工作造成被動。3勤(10分):主要考核每位同志上崗及出勤情況。能按要求提前到校,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離崗。每期出勤率98%以上。4績(40分):主要考核每位同志參與工作實績。勇于接受分配工作,并能創造性的完成任務;分管工作取得縣級一上表彰獎勵;包抓年級、部門實績突出,成績名列前茅;本部門內教職工無違犯師德師風底線要求,無安全事故發生,紀律、衛生評比名列學校前矛,教改、科研獲獎教職工多。總務人員應本著為教學服務的原則,勇于接受工作,依據各自工作職責,賬務、校產、13、門衛不出現任何失誤,能按時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5廉(10分):考核每位同志廉潔情況。清政廉潔,辦事公正,不占小便宜,不拿學校一針一線;不以任何原因吃、拿、卡、要;遵守財務制度,不隨意表態開支、記賬;認真履行小學節約制度。附件2:小學教學工作量化評估辦法(第五屆教代會第三次會議討論議案)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教學質量,使考評工作有據可依,特制定本辦法:一、完成基礎性工作(50分)。二、常規教學積分(40分):本項按各條款采取100分制,期末按各類考評人員積分按40%計入。完成各種材料:(10分)全體任課教師能保質保量,按時上交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總結、報表、作業、教案、進修筆記、聽課記14、錄、匯報、論文及遠教應用等有關材料,每次記10分,遲交按天續減1分,直至0分,不交者每次標準分的負值。期末匯總,按平均分記入。備課:(20分)按單元分節次備案,且符合要求記10分(有教學計劃、進度安排;單元備案有教材分析、重點、難點、教具準備及課時分配;課時備案要有教學內容、重點、難點、教法、學法、教具、板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反思),不符合要求缺計劃安排或單元備案扣3分,缺一課時備案扣2分(備案節次為:周課時周次)。根據要求和教案實情況,檢查中分別評出優、良、中、差,按等級分別記5、4、3、2分。備案后要求每周寫一節課的高質量的教后記(根據質量記25分,缺一次扣1分)。上課:(35分)能按學15、校安排認真備課、上好學習匯報課、教學研討課者,根據工作安排,每節次記2分,全期按累記總分除以節次數記分。講觀摩課、示范課、對外公開課或參加校、縣、市、省賽講根據登記卡每次分別記3、4、5、6分(每人每期按最高檔次給分)。參加學校組織的設獎賽講,設名次的分別按5、4、3、2記分,未設名次只評優秀獎且獎勵人數有比率的記4分,無比率的記3分。參加縣、市、省設獎賽講分別按校級賽講等次記分標準上分別加0.5、1、1.5分記分。在縣、市、省、國參賽的教案、課件及有關參評作品(由考評組認定)參照其級別類型在校級賽講標準分上加記0.3、0.7、1、1.5分。平時課堂教學給基礎分30分。在督查中發現亂堂一次扣316、分,遲上課一次扣3分,誤課一節扣5分,不讓學生進教室上課,每人次扣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根據情節扣26分。體育室外課,教師課前2分鐘在授課班所在樓口整隊帶入場地,否則扣1分;課堂上組織有序,如督查中發現不在規定范圍內活動,學生到處亂竄、坐花帶、攀圍墻、鉆巷道、上廁所、買零食、違一項每人次扣1分;提前3分鐘以上整隊下課的扣1分。不整隊,放羊式下課者扣1分。教師乘涼、取暖、閑片每次扣1分(均根據教學日查記錄)。批改作業:(20分)要求:(全期按18周援課時間計算)語文課:作文間周一篇;語文作業每課留一次作業,全收全改;三年級以上大字每周一仿,周閱一次,全收全改。數學課:每節有作業,周批不少于4次17、,全收全改。英語、品德與社會(生活):每課有作業,周批一次,全收全改。藝術課(音、美):音樂根據教材一課一歌;美術一周一畫,周批一次,全收全改。記分辦法:各科作業按要求完成20分,缺一次作業批改扣1分,錯題錯字無正誤每處扣1分,錯批一處扣0.5分(指單本作業),漏批一次扣0.5分,音、美課缺一歌一畫(包括制作)扣2分,體育課中健康教育間周有一次筆記且教師有查閱,缺一次扣1分。體育教師在學校年級組組織集會時,要劃分場地,整隊入座、維持秩序,外出活動整隊帶隊,如有失誤者每次扣1分。課外輔導(15分):課外輔導給基礎分15分、早讀、自習、輔導課、輔導活動時間經督查,遲到一次扣0.5分,誤課一節扣2分18、。體、音、美任課教師,每人帶好一個興趣活動組、隊,每周堅持一次活動,缺一次活動扣1分,音樂組每期舉行一次大型活動,體、美組每期分別組織兩次(一大一小)活動,缺一次活動扣5分,全組未動從各人名下扣分,有未參加者從個人名下扣分,評估時以活動登記卡為準。三、考試成績積分(40分):統測學科的任課教師以期未考試(含縣組織的統測、抽考)成績為準。按人均成績、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計算權重分,再按權重分的40%計算出成績積分。其計算辦法為:權重分(人均成績40%及格率30%優秀率30%)40%成績積分。四、非檢測科目積分:體育、藝術(音、美)、信技、綜實、一、二年級“品德與生活”任課教師。不設考試成績積分。由19、考核單位根據平時工作實際情況按校務會60%,教師代表40%(班主任、年級組長、語數教研組長),予以定性評價(定性評價分根據三年內語數權重分的平均值劃分檔次)。按定性評價分的40%進入評估總積分。(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由教導處及各成員作好有關評價記錄,期末按其評價辦法給予量化或定性評價)。五、考勤積分(20分):全期出滿勤者得20分。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會假一次扣1分;曠職一天扣4分;曠會一次扣2分;誤課一節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值班缺一次扣1分。法定假(婚、喪、產)、學習假(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不扣分,超過規定的按以上辦法處理。其計算辦法為20扣分考勤積分(可積負分)。特殊情20、況由考評領導小組決定。請假一個月以上者,按學校有關規定,每月應向學校交納400.00元。六、獎勵積分:1教研成果(教學設計、自制教具、指導獎以及論文)在校、縣、市、省級、國家級正式教育刊物上發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評比中獲獎者,分別獎勵0.5、1、1.5、2、2.5分(必需是由學校逐級推薦的,積分累計加分,一稿多投取最高),凡在校、縣、市、省、國家級新聞媒體、報刊雜志及網絡宣傳報道學校活動、事跡、先進經驗等,分別獎勵0.3、0.6、0.9、1.2、1.5分。(校網站管理員在校網站發布的信息在考核中除外)2凡被縣、市、省、國家級評為輔導員、先進教育工作者、一名三優等獎勵的按級別分別計0.5、121、1.5、3分(由學校逐級推薦的)。3縣抽考中獲得1、2、3、4、5名的分別獎勵5、4、3、2、1分。獎勵積分的獎勵應在本年度(學期)的時限內。七、積分計算辦法:完成基礎性工作積分常規教學積分考試成績分考勤積分獎勵積分總積分八、排序與淘汰:1考試結束,先在組內排序,按辦法要求確定受獎人(一、二、三等獎各1人)和淘汰人選(先取每組最后一名,綜合排隊,若不能淘汰,再取每組倒數第二名,排隊確定淘汰人選);組內3人以下,獎前2名,淘汰人選1名。2由學校考評組織將淘汰人選,按辦法(考評得分)統一復評排序,確定淘汰人(3人)。3校務會最終審查,按規定時間上報縣局。八、保證評估措施:1常規教學由教導處負責,22、平時公正記載。健全各種評估資料,妥善保管。2考試成績,學校組織考試,要做好命題制卷過程中的保秘工作,監考及閱卷采用教研組對調,由閱卷組總分,計算出人均、合格率、優秀率(任多班課的將所任班級成績合并計算)交教導處。評卷中,組長要把好關,堅持標準,統一尺度,流水作業。在閱卷算分中如有不同意見,組長統一協調,萬一解決不了的學校出面,個人不得自行其是。每次學校組織考試,教導處要對各班試卷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其情節扣除本人所任課程考試成績權重分的1020分。3教導處在每次考試前印制好有關表冊,發各閱卷組填寫,閱卷組長嚴格審查表冊無誤后交教導處,經教導處核對無誤后計算各任課教師教學成績積分。4教師教學量化評估由教導處統管,每期結束制成積分一覽表,交主管領導審查,提交校務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獎懲兌現,并長期保存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