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公司安全保衛制度及治安管理規定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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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49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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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材公司安全保衛制度及治安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保衛制度第一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杜絕重大惡性案件、重大火災、重大生產事故以及政治事件,減少各類刑事治 安案件、火災、生產事故的發生;制度健全,責任到人,措施落實,管理嚴格,內部安全穩 定;法制觀念和意識穩步提高。第二條 考核辦法:誰主管、誰負責,誰管轄、誰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 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齊抓共管,群防群治。 公司所有下屬部門(含獨立核算部門)必須服從本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2、理機構的管理,履行 應承擔的義務。第三條 職責分工:公司成立社會治安綜合領導小組,作為綜治工作領導機構,接受公 司黨委、董事會的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辦公室保衛 科),為綜冶工作的口常管理和執行機構。負責:研究制訂工作規劃和各項規章制度,部署工 作任務;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重點抓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為重點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 協調開展專項治理、區域治理、法制教育等工作,對各部門進行檢查、考核、評比。各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本部門社會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完成公司交 辦的任務,開展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所在單位(或責任區)社會治3、安綜 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各黨支部、工會等群眾組織按照各自的職責,及時了解、掌握、反映員 工的思想狀況,疏導化解不安定因素,開展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責 任意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應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必要的經費投入。第四條工作要求與考核一、保衛科每月至少一次對全公司進行一次治安消防隱患大檢查(可單獨或與公司安全 衛生大檢查共同進行),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嚴格督促完成。如未做好或明顯存在的 隱患未發現,每處對保衛科處罰20-50元,造成后果者,加倍處罰。保衛科應認真履行每口 治安巡邏、門衛檢查、運輸押款(物)等工作職責,如未做好或因工作失職遭致投訴并查實 者,按工4、作過失或失職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考核。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區)內治安負責。要切實“管好自己的人,看好 自己的門”,教育所屬員工(含臨時用工、民工)知法、懂法、守法,落實區內各項治安防范 措施,預防各類案件的發生,與辦公室(保衛科)一起做到群防群治、綜合治理。治理管理 不善、治安問題突岀的部門負責人,在聘用、加薪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都有責任、有義務協助、配合保衛部門做好治安工作,預防各類案件發生,舉報和及時制止 各種不法行為,協助抓獲不法分子。凡在本責任區發生有可疑人員出入,應主動盤查、驅離 或送交保衛科并及時報告。明知不法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舉報、制止5、或發案不報者,每次處 罰1050元,情節嚴重者要與部門及個人的聘用任用、評先評優掛鉤。各部門每月須對責任 區內治安保衛、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并記錄在案,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對保衛部門下達的整 改通知,要認真組織實施,按時完成,不得消極拖延或抵制不行,確因生產緊張等因難的, 應向保衛部門說明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暫緩實籬。否則,每次處20-2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 另按工作過失或失職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罰。三、責任區發生各類案件,當事人或發現人必須第一吋間向公司保衛部門或本部門報案, 并協助保衛部門、公安機關進行查處。報案人直接報告本部門的,該部門必須在當天內向保 衛部門及時報案。如隱瞞不報,每次處罰責任6、人50-200元,并承擔經濟損失的5-10%,情 節嚴重的,依照工作過失或失職責任追究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取消承包資格。保衛部 門接到報案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置,并根據情況及I寸逐級上報相關領導和部門,及吋 組織力量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盡可能挽冋損失、影響。部門現場管理責任區內發生各類 案件,火警火災、涉訪事件等且屬獨立核算部門管理失職的,由獨立核算部門承擔承擔全部 后果;不屬獨立核算部門的,依據公司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工作過失或失職責任追究的規 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并根據情況追究領導責任。四、對外招聘員工(含部門臨I寸用工),必須按照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規定的程序,對其 遵紀守法的紀錄進行審查7、,履行報批、登記或備案手續。各部門應盡可能掌握所屬員工思想 動態,及時發現和報告涉訪、非正常聚眾、參與邪教活動等不穩定因素,并按保衛部門意見 協助公司做好穩定工作。外來施工(民工)隊在公司施工作業超過一個月者,對口管理部門 負責督促其向保衛部門備案,簽訂社會治安責任書,按每人50-100元的標準交納治安押金。 公司保衛部門負責對施工(民工)隊的治安管理的檢查、監督、指導工作,施工單位對自身 的治安安全工作負全責,必須建立保衛制度,配備保衛人員,切實做好治安保衛工作。五、治安押金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可由保衛部門部分或全部扌II除:所屬人員有違法亂紀 行為被保衛部門處罰,而當事人未及吋上交處罰款,且8、施工隊、民工隊在保衛科通知后,也 未協助執行;所屬人員有違法亂紀行為,施工隊、民工隊因管理不善被保衛部門處罰口未按 吋交納罰款者。保衛部門扌II除押金,應事先書面通知施工隊或民工隊。施工期滿退場吋,憑 生產部門退場證明,保衛部門應在接到退款申請1天內將所余押金。公司各責任區治安保衛、 消防安全職責及考核辦法。第二節 責任區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第一條 責任區主要負責人是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單位、部 門治安保衛工作措施,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財產安全。責任區必須成立專門班子 或指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衛、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 簽訂治安9、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建立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每季全面檢查的制度,發現隱患及吋排除,并報公司保衛科備案,做到有記錄可查。對外招 聘員工、臨吋工,嚴格進行政審,有違法行為的人員不得聘用;符合條件的招聘人員必須將 基本情況報公司保衛科備案,并簽訂治安責任書。發生在本責任區的案(事)件,必須及吋 報案,并積極協助公司有關部門查處。保管和愛護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對使用或過期的消防 器材及時冋庫,并及時報告公司保衛科備案。第二條 考核辦法:責任區未按公司管理規定,造成火災、財物被盜,按公司過失責 任追究制分別追究主要負責人、當事人的過失責任,予以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多次發牛 火10、災事故或被盜財物的,或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的,公司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如發牛被 盜案件不及時報案,查實后,加重處罰。責任區內部員工(含臨時人員)參與盜竊公司財務, 按公司治安管理規定予以處罰外,負責人處以罰款,員工視情節嚴重處罰50-500元; 發生重大盜竊案件或一個月內發生2次(含)以上內部人員盜竊案時,部門負責人視為失職, 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挪動、損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造成損失的, 予以賠償和處以罰款;釀成后果的,從重處罰。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治安管理規定 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從嚴懲處。第三節安全保衛第一條 加強要害部門管理:加強門衛值班和管理,保衛人員要緊守崗11、位,盡職盡責, 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登記。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要害部位參觀時,必須由公司領導帶領或指 派人員陪同方可進入。發生各類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并立即逐級上報,迅速采取果斷措 施,以防事故擴大,同時調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和預防措施。生產崗位、各要害部門必須 責任到人,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做到職責分明,交接班清楚。第二條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加強消防知識的教育宣傳,搞好消防器材管理,定期進行 消防檢查,發現問題、火災隱患及時排除、處理。遇到火災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并逐級上報。 各單位、車間、倉庫等要害部位,必須按規定配備好消防器材,并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 維修和更換。公司炸藥庫、倉庫、油庫等12、要害部位,嚴禁抽煙和隨意生火取暖,嚴禁攜帶火 種等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防火部位。第三條 加強危險物品管理:凡雷管、炸藥、劇毒藥劑等危險物品,必須配備專人、專 庫保管。建立健全領發制度,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制度嚴密,發現帳物不符時,應及 時向保衛部門報告和組織力量追查;凡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批給 私人使用。第四條加強民工管理:凡到公司進行安裝維修、基建施工的外來民工,都必須持有三 證(身份證、暫住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證),然后由民工帶隊負責人造花名冊交公司保衛 部門審查后,方可進入公司。民工進入公司前,公司有關部門必須向帶隊負責人講清公司有 關安全、保衛制度和要害部13、位的性質等事項。民工施工隊進入公司作業后,必須嚴格遵守公 司的安全保衛制度,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第五條 加強倉庫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領、 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三相符,貴重物品和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 炸藥庫、油庫、乙塊庫必須專人保管。炸藥、雷管不得混存,必須分庫放置。倉庫門、窗必 須安全牢固。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必須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必須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必須關窗、鎖門、切斷電源。對違 反公司安全保衛制度的單位和人員,按照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政 法部門依法14、追究法律責任。第四節門衛管理第一條 凡本公司員工,家屬和外單位來公司辦事人員,要自覺遵守門衛制度,服從門 衛管理,接受門衛檢查,主動出示有關證件。辦公樓是公司生產經營的指揮屮心,為維護正 常的生產經營秩序,門衛值班人員應主動制止閑雜人員入內滋事。第二條 凡外單位車輛進入本公司,須持有關證件,經保衛值班人員核實同意并登記后, 方可進入。離開本公司生產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的檢查。經檢查無違規行為后,方可放行。 進入公司生產區的車輛,應減速通行,按公司指定位置停放。拖水泥車輛應遵守公司制度按 序排隊,嚴禁堵塞交通、插隊。攜帶物品出門的車輛或人員必須自覺接受檢查,經查驗無誤 后方可出門。無特殊情況,無15、關車輛以及閑雜人員嚴禁進入生產區。第三條 水泥出門憑運輸車輛出廠證放行;散裝水泥罐車憑發貨票和地磅單放行, 包裝水泥車輛應定時抽查。其它物資出門按以下程序審批:部門提出中請一部門領導簽字 f 生產技術部領導審核 f 主管副總經理審批總調度室驗證并存檔后,開具出門票, 必要時,須進行實物審核一門衛應認真檢查貨、票一致后放行。其他部門或人員的票據或 電話一律無效,如公司領導臨時電話通知,須做好記錄。第四條 公司小車出門憑辦公室派車單放行(公司領導在車上除外)。其他工程車輛(如 吊車、鏟車等),憑牛產質量保證部派車單或公司領導親筆簽字同意才放行。出門票據除注明 有效期限與次數外,一律以單次有效。第五16、條 對拒不執行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告,無理取鬧者,違反木制度者,依據治 安管理規定有關條款處罰。如門衛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每次處以20-200元罰款,情節嚴 重者予以辭退,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第五節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第一條 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門為辦公室及其下屬的保衛科。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治安 的管理、獎罰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管理與考核。適用范圍:凡在木公司范圍內,違反木規 定的人員,包括公司員工、家屬、臨時工、民工隊及其他流動人員。第二條 對違反木條例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單處或合并處以如下處罰:警告(含寫公開 檢討,賠償損失);罰款;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第三條 有下列違17、反要害部門管理規定行為者,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 處其他處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進入要害部位(指倉庫、油庫、炸藥庫、配電房、氧氣 庫)且不聽勸阻者;進入要害部門人員,違反有關管理制度H不聽勸阻者;要害部位工作人 員私自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要害部位。第四條 有下列違反交通管理規定行為者,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其 他處罰:外來無關車輛未經允許進出廠區;機動車輛不按規定停車接受檢查、交驗證件;機 動車輛在廠區內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或不按規定限速行駛;亂停亂放妨礙交通,提貨車輛不按 順序排隊、插隊且不聽勸阻者。第五條 在辦公場所、生產場所無理取鬧、尋釁滋事,影響正常工作秩序18、且不聽勸阻者; 用謠言、電話、信件、標語或大小字報等手段中傷、陷害、污辱、威脅他人者;毆打他人, 結伙打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用暴力傷人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等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者,處 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處其他處罰。第六條 偷盜水泥、包裝袋、各種原燃材料、廢1 口鋼材等任何公司財物者,未經允許私 自檢拾視為偷盜;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者;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公司員工私拿公司財物 等侵犯公、私財物行為者,除沒收贓物或賠償損失外,并視情節處以110倍的罰款,可并 處其它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第七條 有下列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者,視情節賠償損失外,處100元以上500元以 下罰款,并可處19、其他處罰;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吸煙,動用明火;過失引起火災,尚未 造成嚴重損失的;指使弱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棚、蓋房、挖溝、砌墻堵塞消防車通道的;損毀、 挪用消防器材、設備,經通知不加改正的。第八條 無關車輛及閑雜人員不聽勸阻強行進入生產區;車輛、人員出門不接受保衛部 門檢查,無理取鬧或強行岀門等違反門衛管理行為者,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 可處其他處罰。第九條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均有義務對各種侵犯公司財物的行為進行制止、舉報。 如遇侵犯公司財物的行為,不及吋制止或舉報,公司保衛部門可給予口頭警告,情節嚴重者, 保衛部門可對當事人處以20-200元/次的罰款。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 秩序負總責,應“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對于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不強、措施不 力、落實不夠、治安案件頻發的部門,保衛主管部門可給予50-500元/次的處罰,并與部門 主要負責人績效考評掛鉤。第十條對有下列行為的有功人員可給予獎勵:舉報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按處罰金額的 10-30%予以獎勵;直接抓獲各種違法行為者,按處罰金額的20-50%予以獎勵;舉報、提 供重、特大案件線索屬實的,按涉案金額予以重獎。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年月H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