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技師學院院系二級管理制度及學生處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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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52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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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機電技師學院院系二級管理制度及學生處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機電技師學院學生管理工作院系二級管理制度(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院系學生教育管理的行為,促進學生工作院系二級管理體制的正常運行,強化學院對學生工作的宏觀調控能力,根據現行學院德育工作綱要和學生成長指南,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學院學生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學院統一領導下,圍繞學院中心工作,以維護學院穩定和保障學生安全為前提,以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目標,以培養學生2、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努力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第三條 學生管理工作實行學院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以各系為主體的領導體制和管理機制。學生處對學生管理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在學生德育教育、素質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指導、協調、督促、服務和考評等職責。各系是學生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單位,根據學院學生工作的總體安排,全面負責本系的學生工作。第二章 學生處職責第四條 根據學院德育工作綱要,組織制定學生德育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配合各系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學生德育教育進課堂、進公寓、進社團、進網絡等工作,樹立優良的校風、3、學風。 第五條 制定學生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學院系兩級管理體系,完善學生管理工作制度,規劃學生工作隊伍建設,組織各系學生管理老師及班主任的崗前培訓,組織開展對各系學生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總結考核。負責每年舉辦一次全院性的班主任培訓班,研究班主任及學生管理的措施、辦法。第六條 制定、完善學生工作的有關制度,并督促和檢查各院系執行學校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定期進行學生工作總結;深入各系部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負責指導各系對學生的評優和違紀處分等有關工作。第七條 負責協調學生工作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關系、協調系之間有關學生管理的關系,為各系學生管4、理干部和全院同學做好服務工作。 第八條 開拓創新教育活動內容與形式,結合學院學生特點,組織全院性的學生活動,如升旗儀式,全院學生大會或住宿生大會,開學典禮,散學禮,畢業典禮,大型學生學習競賽,院級大型文藝體育活動,第二課堂活動等,提高教育活動的有效性和針對性。第九條 負責組織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新生報到接待、注冊,入學教育和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第十條 制定國防教育實施方案,負責學生軍訓的計劃、檢查、考核,指導軍訓期間的學生教育和管理。第十一條 負責選拔、培養院級學生干部,指導學院學生會開展工作,每年五月份召開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或增補會議,選舉產生學院學生會。負責院級學生社團的管理。第十二條 負責建5、立學生工作例會制度,每兩周召集次一學工例會,每學期召集不少于3次的全院班主任會議(期初、期中和期末)及時溝通、研究學生工作。并定期對各院系學生工作提出考核意見。第十三條 負責學生證的管理和發放工作。第十四條 負責學生公寓輔導員管理工作。根據各系集中管理的原則,統籌協調學生宿舍的安排、調整和管理使用,對宿舍衛生和紀律情況進行檢查和評比并及時向各系反饋,衛生評比檢查一般在周三、周五下午進行。同時開展各類文明宿舍評選活動。負責宿舍財產的管理、監督及宿舍服務工作,對宿舍需維修的設施提出維修計劃,并協調總務處實施維修。負責組織各系維護宿舍治安,維護宿舍學生正常生活秩序。在保衛人員的參與下進行宿舍安全檢查6、。第十五條 協調各系處理有關學生管理工作的重大突發事件,并負責上報院級領導,指導各系及時做好有關協調和思想教育等各項善后工作。第八條 不斷加強學生工作理論研究,開展專項課題研討活動。積極探索學生管理工作新模式,鼓勵并支持各系創新性地開展學生工作。第十六條 負責學生重大違紀事件及跨系學生違紀事件的協調、處理工作;根據處分條例,對各系上報的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學生違紀處分的處理建議進行審核備案并發文;對各系上報的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的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學院領導研究審批并發文。第十七條 負責國家、省、市、院級學生評先評優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制訂評定方案和措施,檢查審核各系各類評先評優工7、作。第十八條 負責免學費、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殘疾學生和有關社會組織等各項資助工作的管理,提出全院學生各項資助預算;完善制訂各項學生資助評定方案和措施,培訓相關經辦人員和管理人員。指導、檢查、督促各系資助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全院學生資助檔案信息管理。第十九條 組織實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院系二級預防體系和有效機制,加強對各系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負責在新生入學時,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摸底,開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學生心理咨詢檔案,建立規范學生心理咨詢室,聯合各系共同做好重點學生的心理咨詢工作。第二十條 負責學生檔案管理制度建設和學生檔案的管理工作。辦理8、畢業證件,發放畢業證書和畢業生檔案。第二十一條 負責組織制定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計劃,組織開展全院性的安全教育講座、安全逃生疏散演練、安全檢查與督察工作。負責督促各系加強對下廠實習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第二十二條 負責組織對各系學生工作的考核評比,不定期地檢查各系的學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各系學生的就寢、宿舍衛生和教室衛生,并以書面形式向各系通報檢查評比結果。第二十三條 負責學生醫保參保手續辦理工作;負責與市醫保局日常業務聯系和學生參保后的管理工作,配合財務處收繳學生參保規定費用;指導各系按要求解決學生參保期間的醫療問題;統籌學院學生門診、住院報銷工作。第二十四條 負責學院學籍管理:(1)負9、責學生學籍、學歷的審核、證明;(2)負責學生轉學、轉專業、休學、退學、復學、延長學制等學籍變動的審核和實施;(3)負責統籌協調全院學生各學期各類課程成績的匯總和歸檔;(4)負責畢業生信息采集工作。(5)負責學生畢 (結、肄)業資格審核工作;(6)負責學生成績證明的審核和蓋章,受理學生成績查詢;(7)負責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工作。第三章系學生管理職責第二十五條 嚴格學生管理工作負責制度。學院學生工作實行各系負責制度。系主任必須重視、關心和支持本系學生管理工作的開展,由分管副主任對本系學生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管理。系學工部在分管系副主任的領導下開展本系學生德育和管理工作,接受學生處的業務指導。 第二十10、六條 根據學院總體工作計劃、德育工作計劃及學生處工作計劃,結合本系實際制定本系德育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第二十七條 負責本系班主任的聘任、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核算班主任津貼,結果在每月5日前報學生處審核后再報學院領導審批發放。第二十八條 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研究學生工作,分析存在的問題,部署工作任務,交流總結經驗。第二十九條 認真履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職責,結合本系學生實際和專業特點,充分發揮黨團和學生組織的作用。負責本系學生團總支、學生會等學生組織建設。第三十條 積極開展青年志愿服務活動、主題班會等形式多樣的德育教育活動,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研究解11、決涉及學生健康成長和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不斷推進學生德育教育進課堂、進公寓、進社團、進網絡等項工作,培養學生遵紀守法、勤儉節約、愛惜公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尊重教師及他人,增強學生團隊合作意識。第三十一條 根據本系的專業設置和培養目標要求,針對本系所設專業的崗位對從業者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質和崗位技能的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德育教育和第二課堂活動,促進學生核心競爭力的培養和提升。貫徹落實學院學生工作及團學工作的計劃和要求,配合團委指導本系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和日常文體活動。第三十二 按照學院統一部署和安排,自主組織和實施本系學生科技文化和文體活動。教育引導學生積極投身校園文化建設,開展文明班級創12、建活動。第三十三條 貫徹落實學院的各項學生日常管理制度,嚴格學生的考勤管理(含早讀、課間操、晚修、晚點名、上課及各種集會)確保到課率達到95%以上,抓好課堂紀律管理和學生行為規范教育,使本系學生輕微違紀率控制在2%以內,重大違紀率為0,本系無違法違紀行為,認真執行請銷假制度和作息時間,加強與學生家長間的聯系,做到學生、家庭、學校三者密切配合。每學期結束按學院統一要求給每位學生家長寄發成績通知書。第三十四條 根據學院規定,負責系學生干部隊伍的建設,加強對系學生干部和班委的干部選拔、檢查、培訓與指導工作。組織好系學生社團與文體活動,豐富學生文化生活。第三十五條 領導系學生會工作,負責本系學生社團的13、指導和管理;每年四月份召開系學代會或增補會議,選舉產生系學生會。系學生會服從院學生會的領導。 第三十六條 組織本系學生按學院的統一部署按時參加學院集體活動,并負責維持紀律和檢查考勤。第三十七條 負責催交本系學生欠繳學費,確保本系學生繳費率達到98%以上。第三十八條 負責本系新生入學的接待、入學教育工作,做好學生軍訓管理和服務工作。第三十九條 做好本系學生假期開學的報到注冊工作,并將報到注冊情況按學院要求上報學生處,同時做好未到校學生的聯系跟進工作。第四十條 經常深入學生、關心學生的成長,定期召開各類學生座談會,了解和掌握學生思想、政治、心理動態,分析研究學生中存在各種問題,并及時向學生處反饋,14、使學生工作和學生動態的信息暢通,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第四十一條 負責本系學生工作各類檔案的歸檔工作,管理本系學生在校期間形成的檔案材料及學生綜合信息庫,主要有學生操行評定、獎懲材料,學籍資料等,尤其是核準學生的姓名、身份證、相片、家庭地址、家長聯系方式學習成績和評優成績,按時按質完成有關材料歸檔工作。第四十二條 負責組織畢業生頂崗實習前的安全教育,簽好安全責任協議,負責教育引導畢業生文明離校,和離校手續的辦理,使畢業生文明離校。做好本系畢業生檔案整理和歸檔工作。第四十三條 負責辦理學生休學、退學、復學、轉學及轉專業的手續,報學院相關部門和院領導合簽審批后實施。第四十四條 做好學生本系宿舍的安15、排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學生宿舍、環境衛生的檢查評比工作,創建校文明宿舍和社區。第四十五 對本系學生的教室衛生進行檢查評比,保持教室的衛生清潔。第四十六條 組織實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學生心理輔導站,及時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在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的指導下開展各項工作。第四十七條 負責做好免學費、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和殘疾學生等各項資助工作的組織和初審,收集、上報學生資助資料。第四十八條 具體組織實施本系學生綜合考評、評先評優等獎勵與表彰工作,評選先進班集體和優秀學生個人。第四十九條 各系應按照程序,負責本系學生違紀行為的調查認定和處理工作,對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項處分提16、出處理建議并報送學生處審查備案;留校察看、退學或開除學籍等由學生處上報院領導決定。并負責將違紀處分決定及時送達到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做好本系違紀學生的教育轉化和違紀處分撤消建議申報工作。第五十條 負責本系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管理職責,配合學院相關部門開展好本系學生國防教育,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詐騙等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及各種逃生疏散演練等工作,適時舉行講座或報告會。第五十一條 負責建立健全本系學生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具體負責本系學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對存在問題較嚴重的學生,要及時向家長通報,取得家長的支持配合,同時做好工作過程記錄以備核查,若出現較大17、安全穩定事件等情況,嚴格按照學院安全穩定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報告學生處或學院領導,并積極做好處理工作;對于突患疾病的學生,由所在系負責組織送醫就診并上報學院相關部門和領導。第五十二條 負責對本系學生工作費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系學生工作費用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專款專用,并接受財務處和學生處的監督和檢查。第五十三條 負責本系學生的日常考核、操行評定、學生政審和畢業鑒定工作。第五十四條 負責本系學生的考風考紀宣傳教育,樹立優良的學風、班風、系風。第五十五條 負責組織學生開展有關大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宣傳引導及政策宣講工作;負責受理學生的醫保申請,組織填寫本系學生參保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對學18、生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進行審核,并按規定報送學生處審批、建檔;負責做好醫保IC卡發放及以班級為單位的門診報銷通知與報銷材料上報工作。第四章 各系學生工作考核第五十六條 學生處對各系學生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進行檢查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考核結果作為學院評價各系學生管理工作和各系領導業績的重要依據。具體考核方案詳見機電技師學院“學生教育管理先進系”評比辦法。第五十七條 學院建立綜合獎勵、單項獎勵制度,定期對各系學生工作進行單項和綜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五十八條 各系依據學院的考核辦法,結合各系實際,應對本系的學生工作人員進行考核、獎懲。第五章 附 則第五十九條 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第六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