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家教星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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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71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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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家教星級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家教星級管理制度(意見征求稿)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參加勤工助學家教工作學生的服務意識,鼓勵和獎勵優秀的家教老師,推進我校幫困育人工作,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在原家教老師星級管理制度基礎上,制定xx師范大學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家教工作星級管理制度。星級管理制度具體實施辦法如下:一、星級家教參評的標準:1、具有良好的家教工作服務形象,能夠體現xx師范大學學生為人師表的精神風貌。2、具有踏實認真的工作態度,教學授課能夠認真準備,做到教學有計劃2、授課先備課,同時能夠積極關心學生,在授課之余也能樂于幫助學生解決學業問題。3、具有較高的教學技能與水平,授課思路清晰,學生能夠較好的理解,并且經過一段時間的教學,學生學習成績能夠有顯著的進步。4、保證家教服務的連續性,家教老師在學期中途沒有因任何主客觀原因退出家教服務5、參與星級評定的家教服務必須從領取家教日起已做滿4個月(且滿15次)。6、具體評選細則見本制度所附家教星級老師考評表。二、星級家教的評定流程:1、提交申請的時間:家教老師認為已符合星級家教參評標準的,隨時可登陸家教部網站申請星級評定。長期服務的家教可多次申請評星,但該份家教每次評星申請遞交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4個月(且滿15次)3、。一份家教一學期只能申請1次評星,寒暑假期間遞交的評星申請視為該寒暑假結束后的新學期提交。初三、高三家教每做滿2份,且每份均超過2個月的,可以申請1次評星。2、提交申請的材料:家教老師在申請時需在線提交一份800字以上的教學情況簡述與原創的本人授課技巧心得。3、評定工作的進行:星級家教的評定工作在每學期結束后集中進行。對于提交評星申請的家教,家教部將通過電話等方式詢問家長,了解家教老師教學態度、教學效果、授課能力等情況。家長對家教老師的評價達到星級評定標準的,該份家教可以獲得1顆星。4、評定的結果與反饋:對于每學期結束前提交的星級評定申請,家教部一般將于寒暑假開始后的3周內完成評定。為幫助家教4、老師認識自身不足,提高教學服務水平,如星級評定落選,家教部會根據服務家庭的評述將意見反饋給家教老師,但家教老師不應就反饋意見向服務家庭提出異議。三、對星級家教老師的獎勵:1、獲得星級后,家教老師的授課費參考標準可以上浮: (1)上浮標準:1顆星授課費用上浮5元/次、2顆星授課費用上浮10元/次、3顆星及以上授課費用上浮15元/次。 (2)上浮時間:獲得星級后新領取的家教從第一次授課開始 正在授課的家教從獲得星級后的下一學期第一次授課開始。 (3)上浮方式:獲得星級后,家教老師可在家教部網上海報欄選擇家長希望聘用星級老師的家教,并享受費用上浮。如家教老師選擇了不愿聘用星級老師的家教,則不享受費用5、上浮。 正在授課的家教,在獲得星級后的下一學期開始前,可至家教部領取寫有上浮費用標準的家教派遣單。如家長不接受授課費上浮,家教部可為家長另行派遣家教老師。2、學校在學生服務導報與勤助中心網站對每學期獲得星級的家教老師予以公開表彰。3、學校會對星級家教老師提交的授課技巧進行評選,優秀的授課技巧將不定期輯錄成文或在勤助網站發布,并給予星級家教老師獎勵。4、家教星級可作為學生勤工助學工作相關評獎、評優的參考。5、家教老師畢業前,由勤助中心發放家教老師星級等級證書。四、對星級家教老師減星的規定:1、家教老師獲得星級后,應繼續秉持優良的工作作風,遵守家教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家教工作,提供優質的家教服6、務。2、已經獲得星級的家教老師,在家教過程中因家教老師客觀原因在學期中途退出家教服務的,應向家長退還本學期星級家教上浮部分的費用。3、已經獲得星級的家教老師,在家教過程中遇家長投訴且情況屬實的,除根據家教部相應規章予以批評及處罰外,還應扣除相應星級,并應向家長退還本學期星級家教上浮部分的費用: (1)根據家教部相關規章應予停止勤工助學3個月及以內的,應扣除1顆星。 (2)根據家教部相關規章應予停止勤工助學3個月以上至1年的,應扣除2顆星。 (3)根據家教部相關規章應予停止勤工助學1年以上的,取消全部星級。4、已經獲得星級的家教老師,經過4個月的授課(每周2小時)后,如出現授課學生成績明顯大幅度7、下降情況的,且家教老師確實存在過錯的,應視情況向家長退還星級家教上浮部分費用乃至全部授課費用,并扣除全部已獲星級。5、已經獲得星級的家教老師,如出現違反學校紀律、國家法規等特別重大錯誤的,由學校相關部門給予批評處罰,扣除全部已獲星級,取消評星資格。五、其它事項1、為了確保家教星級管理制度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杜絕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生,如發現在星級評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學生,根據錯誤程度與認識態度,可給予暫停勤工助學一學年、書面檢查、全校通報、行政處分等處理。2、本規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執行,原家教工作星級管理制度即行廢止。 xx師范大學勤工助學管理中心2010年6月家教星級老師考評表一、星8、級家教老師必須符合以下兩項要求:(1)所輔導學生的成績在輔導前后有明顯提升。(2)家教老師在學期中途沒有因任何主客觀原因退出家教服務。二、星級家教老師在以下評定要求中原則上僅可有2項以內(含2項)為“B”,其它都應為“A”:(1)第一次上門時主動向家長出示相關證件:A.主動出示 B.經家長要求出示 C.沒有出示(2)教師的儀態形象:A.形象良好 B.有缺點 C.非常差(3)上課的遲到或早退現象:A.從沒有 B.兩次及以內 C.三次及以上(4)主動變換約定的家教時間:A.從沒有 B.兩次及以內 C.三次及以上(5)與家長溝通,了解或介紹學生的學習情況:A. 經常 B.偶爾有 C.從不(6)與學生9、溝通情況:A.善于和孩子溝通 B.一般 C.孩子較為抵觸 D.家長不太清楚(7)學生對于授課的理解情況:A.能很好理解 B.一般 C.混亂,不能很好的理解 D.家長不太清楚(8)教學計劃或備課情況:A.準備充分 B.不常備課 C.從不備課 D.家長不太清楚備注:對于特殊情況,如家長長期不在,無法通過各種方式主動與家長進行交流溝通的,導致出現“不清楚”的,可由家教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視為“A”,又如學生成績一向優異,考試接近滿分或班級排名名列前茅,家教輔導后繼續保持了優異成績的,只要家長明確表示感到很滿意的,亦可視為“A”。 附件:關于新舊星級家教制度銜接的說明1、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之間領取過的家教,無論是否已經結束,只要根據新規定符合評星條件,家教老師皆可于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間提交評星申請。2、家教部原則上會在評星申請提交后的3周內予以審核。3、本次審核評定后獲得星級的家教老師,從下一份新接家教起可享受星級家教價格上浮。4、本次提交申請的家教,2010-201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前可再次提交星級評定申請,不受申請遞交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4個月(且滿15次)的限制。5、在8月1日前根據舊規定獲得過星級的家教老師,可至家教部領取星級家教證書,原來所獲星級自8月1日起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