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質部安全檢查考核及獎懲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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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77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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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質部安全檢查考核及獎懲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檢查與考核制度1安全檢查制度1)安質部經常性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環保隱患,各責任部門、架子隊、班組、施工作業人員應及時整改。2)可以當場整改完成的隱患應當場完成;對需要采購材料、用具、大量人力等不能當場完成的,視隱患嚴重程度可采取暫時停止該項作業直到隱患整改完成,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繼續作業但盡快整改的方式進行整改。3)各責任部門、架子隊負責人應積極進行隱患的檢查、整改工作,并及時向安質部門報告發現隱患和隱患治理的情況。4)2、發現重大安全、環保隱患,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安質部門有權要求立即停止該項作業或在向項目經理匯報后采取其他防護措施。5)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由安質部門對責任部門、架子隊、作業班組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6)各責任部門、架子隊、作業班組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其負責人應按通知書要求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7)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的整改完成時間前,責任部門、架子隊、作業班組應將隱患整改完成情況向安質部門反饋,并在“整改情況”欄填好整改完成情況后將隱患整改通知書交回安質部。8)安質部協同責任部門、架子隊隊長、作業班組負責人對該隱患進行復查。9)隱患已整改到位:安質部門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存檔,完3、成該隱患治理程序。10) 若隱患未得到整改,安質部門按照本工程安全考核及獎懲管理辦法規定對責任部門、架子隊、作業班組進行處罰,并向項目經理匯報,采取其他措施強制整改該隱患,直到該隱患得到有效整改。11)項目部應當至少每月定期或者專門組織對本工程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或者專項安全檢查,并按照及時安排各部門、架子隊、作業班組及時地整改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12)未盡事宜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標準執行,對于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者拒絕整改的,項目部依據安全考核及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至清退出場。2安全考核及獎懲管理辦法1)各工段專職安全員的安全檢查記錄及項目部組織進行的專項檢查、月度安全檢查記錄,以及業主、監理單4、位和項目部的檢查情況通報,是分部安全管理部匯總分析的依據,安質部根據匯總資料對各架子隊、作業班組進行安全考核評分。考核評分結果送項目經理審定,由經理部按考核評分的結果予以現金安全獎或罰款處理。2)各施工管段專職安全員的安全檢查記錄及項目部組織進行的專項檢查、月度安全檢查記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項目部的檢查情況通報,是分部安全管理部匯總分析的依據,安質部根據匯總資料對各架子隊、作業班組進行安全考核評分。考核評分結果送分部經理審定,由分部經理部按考核評分的結果予以現金安全獎或罰款處理。3) (3)對施工現場日常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由主持檢查的專職安全員按項目部制訂的獎罰細則予以現場糾違5、警告及罰款處理。4)獎勵 在安全生產中做出下列貢獻者,經分部安全領導小組確認,個人可獲得(50300元);部門、班組可獲得(2001000元);架子隊可獲得(10004000元)的一次性獎勵。(1)本職安全工作表現突出的職工個人。由項目部每半年進行評比,選出安全工作優秀的個人,對相關人員進行表彰和宣傳,頒發“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稱號。獎勵標準為200元/人;(2)安全基礎工作(報表、學習記錄、安全教育等)扎實突出者。設立安全管理獎,每半年進行獎勵一次,獎勵標準:200元/人;(3)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獨到可行見解并積極推進執行者。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方面,提出獨到可行建議并被采納者,由安委會研究6、給予適當獎勵;(4)施工管理中積極主動監督、糾正他人的不安全行為取得成效者。日常安全工作中,為人表率,作風犀利,能大膽開展工作,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行為。設立安全管理突出貢獻獎。獎勵標準300元/人;(5)獲得上級單位和部門(項目部、公司、業主、監理和質監站)安全方面獎勵者,可給予每人100元的獎勵;(6)克服各種困難,積極整改事故隱患,成績突出者;(7)檢查發現了重大事故隱患,采取緊急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者,給予200元/人的獎勵;(8)在危急關頭,排除險情,避免了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者,給予200元/人獎勵;(9)在各類事故(指與施工生產、經營有直接聯系的工傷、機損、道路交通、中毒、爆破、火災7、等責任事故)中奮力搶救或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依據情況由分部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獎勵;(10)在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方面,積極研制、革新、引進安全技術,經有關部門鑒定,對粉塵、有毒物體、噪音治理有顯著效果者,給予200元/人的獎勵;(11)每月安全大檢查,由檢查組打分,評選“文明宿舍”,由經理部給予物質獎勵; (12)其它經理部安全領導小組確認的事項; (13)具體獎勵評選標準細則由安質部制定,安全領導小組審核。5)有下列之一者罰款行為人50元,并可處罰款責任單位200元/次。(1)衣冠不整或赤膊上崗作業者;(2)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者;(3)宿舍或施工8、現場亂丟雜物者;(4) 戴安全帽未扣下腭帶的;平臺穿雨鞋者;(5)在隧道內,工人攜帶火種的,如火柴、打火機等,或在隧道里抽煙者;(6)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崗位證(胸卡)者(7)工地酒后上班的;(8)工作環境不清掃、整理、整潔、整頓;(9)其他不文明行為者。6)有下列之一者罰款負責人或當事人100元。如是相關單位或部門管理不善,可追加相關責任部門或責任單位罰款2001000元。(1)臨邊(空)作業未采取防護措施者;(2)進入施工現場不正確佩戴安全帽者;(3)在安全帽帽殼上鉆洞、涂改安全帽企業標識等其他改變勞保用品結構、性能或外觀行為者;(4)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上崗者(清退,給予作業隊或部門處罰3009、1000元);(5)搭乘無防護措施的貨車車廂進出施工現場者;(6) 在施工現場睡覺,玩耍、游泳、斗毆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7)機械和施工機具跑、滴、漏、冒油;(8)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無圍蔽設施);(9)起重指揮人員不使用醒目袖章、口哨等警示工具;(10)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手勢不規范;(11)打磨和切割、混凝土攪拌、硅烷噴涂等粉塵、有毒的作業環境不使用勞保用品者;(12)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電纜,私用電爐、發熱器、電飯煲、電熱棒或其他違反安全用電規定者;(13)宿舍、工棚內生火,躺在床頭上吸煙、亂丟煙頭;(14)電氣設備的電源線不接用電開關或插頭而直接把導線插入電源插座或鉤到閘刀開頭的保險絲上10、;(15)閘刀開關保險絲用銅線代替者;(16)開關箱無防雨措施或違反“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冒雨焊接作業。 (17)不使用三相五線制供電;(18)電氣設備不按規定采取接地(接零)保護; (19)電氣設備的電源線破損露出金屬導線而不采取防觸電保護; (20)電氣線路、燈具的架設和安裝不符合規定(如使用簡易夾式碘鎢燈);(21)未按規定合理設置安全標志牌,危險作業環境無警示信號、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22)電纜拖地,無過道防護措施;(23)現場消防和救生設備損壞、失效未更換或配備不足者;(24)現場無安全通道、施工通道,登高無穩固爬梯;(25)泥漿池未按照要求進行圍蔽、警示;(26)施工運料車11、輛倒車、卸料無指揮,泥頭車卸料點無車擋;(27)倒車指揮人員未穿反光衣;(28)推土機臨水、臨邊作業無指揮人員;(29)沒有按期組織安全學習活動和做好學習記錄;(30)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安全檢查、安全考試和安全會議者;(31)工完場未清,不文明施工者;(32)因工作需要,各作業隊、班組、部門帶外部臨時人員入場而不向其提供安全帽等勞保用品,致其暴露在危險環境中(或影響施工形象),對相關班組責任人或負責人處罰。7)有下列之一者罰款負責人或當事人150元。并可對相關責任部門或單位追加處罰3001500元。(1)特殊工種人員無證操作(包括機動車輛);(2)夜間施工照明不足(扣罰施工組織者);(3)超12、長、超寬物件和危險物品運輸無警示信號和標志;(4)安排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的新工人上崗作業者; (5)電焊機一次線進線端無防雨罩、二次線端無防護罩;(6)乙炔氣瓶無防回火裝置或臥放使用者;(7)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使用時的距離少于5米者;(8)各種氣瓶放在陽光下曝曬或離明火距離少于10米者; (9)使用安全裝置損壞、失靈或者被拆卸、關閉的起重機者;(10)起重吊裝無指揮人員或者指揮人員數量不足;(11)起重機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繼續使用者;(12)使用貨車當作交通車使用;(13)裝載機駕駛室外平臺搭載人;(14)挖掘機、裝載機鏟斗作載人工具;(15)防雨棚無防雷接地措施;(16)違反安全技術操13、作規程者;(17)作為施工管理人員(施工員及以上管理人員)對工人違章行為視而不見,不予制止者。8)有下列之一者罰款負責人或當事人200元,可對相關單位處以4002000元的處罰:(1)進場設備未經分部驗收合格使用者; (2)機具、施工用具的安全裝置不全、不靈;(3)機動車超速、超載行駛者;(4)安排無證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者; (5)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6)在嚴禁吸煙區、易燃易爆物品存儲倉庫內吸煙、用火;(7)距易燃易爆物品10米范圍內動火者;(8)易燃易爆物品的臨時存放倉庫無防雷、消防措施;(9)損壞安全標志、防護設施及消防、救生器材者;(10)上崗前四小時內或工作期間喝酒者;(11)14、整改項目未定期整改者。9)有下列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罰款責任人200300元,罰款責任部門、班組和作業單位5004000元。1)爆破施工無警戒信號或警戒信號不明顯,無警戒人員或人員數量不足;2)違反公安部門規定,無故提前或者延后爆破時間;3)違反易燃易爆物危險品安全使用管理規定者,4)使用無證車輛、特種設備;5)違章指揮、違章操作;6)不發放勞保用品給作業人員或發放的勞保用品不合格;7)大型構件吊裝未制定專項吊裝方案;8)發生一起未遂責任事故;9)發生一起輕傷責任事故;10)發生一起機損事故;11)發生一起火災、爆炸、坍塌事故;12)發生一起車輛、特種機械設備交通事故;13)不服從分部的防汛防15、洪調令,各自為政者;14)當班領導和兼、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發生安全事故時,不組織搶救、逃離事故現場者;15)阻撓事故調查過程,捏造事故經過,出具偽證,破壞事故現場者;16)不報、謊報、盲報、延報事故,造成事故損失擴大或事故調查無法順利開展者;17)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特種作業人員資料、機械檢驗證書者;18)爆破方案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19)炸藥與雷管由一人同時搬運的;20)使用剩余火工品未及時退庫,留在工地過夜者;21)火工品庫管帳物不相符合的;22)火工品帳物記錄薄涂改者;23)爆破時無專人指揮并未設置警戒區;24)未按規程處理“盲炮”的;25)錨支護時,注漿管噴嘴對人放置的,或支護嚴重變形、損16、壞時繼續作業的,或洞內出現超標位移、異常裂縫后繼續作業的。10)工程部門以及架子隊未能按照“三同時”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的,給予部門及架子隊罰款400010000元處理。11)使用暴力抗拒安全管理者,給予作業班組罰款500010000元處理并清退不服從管理者,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作業隊并將違章者報送當地派出所處理。12)違章重罰原則。違反同一安全行為第二次者按雙倍進行罰款,直至不準再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13)各部門、架子隊、班組負責人是兼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必須起帶頭作用;若該部門、班組被罰款,其負責人也受到相應的處罰應當承擔連帶責任。14)本辦法由安質部建檔保存,以作為對分部全體職工及作業隊月度、季度及年度安全考核的依據。15)作業班組接到罰款通知單后,3天內到分部安質部交款,否則安質部有權力按照作業班組延交罰款天數延遲工程款會簽。職工罰款由分部人事辦(綜合部)在職工獎金中扣除。16)本辦法若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則以上級規定為準。(17)本辦法解釋權屬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未盡事宜,執行中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