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779
2024-09-08
5頁
24.15KB
1、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一、 目的: 為搞好本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和保養工作,加強本公司對駕駛人員和機動車輛的安全監管,防范機動車輛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駕駛,特制定本制度。二、職責:1 、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并經公司領導及辦公室批準方可出車。2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3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2、報告公司領導,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4 、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機負責。5 、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公司領導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三、車輛管理: 1 、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交通部門培訓,考試合格領取駕駛執照,并定期審查驗證。2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對駕駛的車輛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勤保養,勤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開“湊合車”、“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3 、駕駛員要具有良好的駕駛作風和職業習慣,自覺3、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違章駕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將車輛交給無證、無關人員駕駛。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4 、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5 、駕駛員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情況,經公司領導及辦公室批準后交駕駛員。 6 、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7 、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鑰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8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4、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9 、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10 、公司對不遵章守紀、不服從管理、缺乏職業道德且性質惡劣及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操作證等審驗不合格的駕駛員實行解聘。 11 、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接受公司按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12 、駕駛員如因個人原因(如生病住院、家中有事、當天飲酒等)使第二天不能履行上5、班職責,須向公司領導說明情況,既不說明情況也無特殊原因,公司一律視為缺勤,缺勤一天者進行教育并扣發100元。 13、連續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連續三次以上不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公司會協商是否解除其勞動合同。 14、駕駛員每月有五天假期,超過五天按一天100元罰款。 1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二、 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三、 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e.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12條執行。f.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12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