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小學優質服務制度規范和服務承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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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89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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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范小學優質服務制度規范和服務承諾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優質服務的制度規范和服務承諾 為規范學校教學秩序,打造優質教學環境,進一步促進服務發展、服務師生,示范小學向社會做出如下承諾:一、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推進干部隊伍的年輕化、專業化;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師選拔培養及考核使用制度;以“學規范、強師德、樹形象”為主題,不斷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全面提升教師的整體素質,樹立教師良好形象。二、模范執行政策法規。嚴格遵守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嚴格執行教委的有關規定,對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違法違規事件2、,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三、傾心呵護學生成長。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尊重學生家長,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呵護學生陽光、健康、快樂成長。四、嚴格執行課程標準。按照市頒標準,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上好課程,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加強過程管理,全面推行質量承諾。五、強力規范學校收費。嚴格執行上級收費政策,堅決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切實加強學校教材管理,嚴禁向學生推銷教輔材料,嚴禁亂印教輔資料;嚴肅查處學校內部的亂收費行為;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嚴格收支兩條線。 六、全面推行陽光校務。嚴格按照區教委要求,利用教職工代表大會、家長會等多種渠道,及時向社會及師生員工公開辦事依據、辦3、事程序、辦事過程和辦事結果,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覺接受上級、師生、群眾和社會監督。七、真誠熱情服務群眾。本著“熱情、周到、優質、高效”的精神,對前來辦事人員,做到語言文明,態度熱忱、服務周到;執行公務,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開、一視同仁。八、全面提升辦事效能。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以建設學習型、廉潔型、高效型的領導班子為目標,保障政令暢通。九、切實加強廉潔自律。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審批、工程招投標、大宗物資設備采購等事項,不利用職務和工作上的便利違規干預招生錄取、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科研項目評審等工作。嚴格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4、各項規定。以上服務承諾,熱忱歡迎廣大師生、學生家長、社會公眾和上級機關進行監督。xx縣示范小學xx年3月5日服務承諾制度為進一步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強化學校內部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加強教育行風建設,決定實行服務承諾制,以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提高辦學質量,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服務承諾:1、教書育人、服務育人、遵守職業道德,樹立“一切從學生出發,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思想,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2、熱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3、尊重家長、家長來訪熱情接待、平等交談,不訓斥、不指責。4、廉潔從教,不5、收受家長財務,不利用教師職責之便謀取私利,堅決反對有償家庭教學。5、依法辦事、規范收費、嚴禁教師個人向學生推銷、發放各種學習、活動材料,不擅自向學生收費。6、如對學校教職員工的工作態度不滿意的可以到校長室投訴。7、如對學校工作不滿意的,可到教育局督導室投訴。 8、學校設立服務承諾事項辦理登記制度,及時聽取家長、社會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或建議。9、投訴電話:校長室 8413056學校限時辦結制度第一條 為提高學校職能部門辦事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學校各辦公室和全體教職員工適用本制度。第三條 限時辦結制度是指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社會群眾、學生家長(以下統稱服務對象)向6、學校咨詢、辦理事項,應在職責范圍內,依據法律、法規,在承諾的時限內辦結或者予以答復的制度。第四條 一般情況下,凡屬學校或教職員工職責范圍內能解決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結或答復。根據學校規定,結合實際,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合理確定承諾各項事務具體辦理時限。第五條 學校明確服務對象、辦理事項、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并應當在辦公場所醒目上墻向社會公布。第六條 符合條件的,其辦理時限從收到材料的次日起計算。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其辦理時限從服務對象按要求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第七條 辦理事項的每個環節,必須做好交接登記手續。第八條 對特別緊急的事項,應當急事急辦,隨到隨辦。7、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辦結需要延期的,應當及時告知服務對象,并說明原因。第九條 無正當理由未能在承諾時限內批復或者答復服務對象的,應當視為默許或同意。第十條 服務對象因自身責任,不按學校告知的時間辦理相關手續,其申請辦理的事項應視為受理部門按期辦結。第十一條 學校校長室負責實施限時辦結制度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服務對象認為學校超時辦結的,有權向學校校長室投訴。第十二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依照示范小學責任追究制度和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xx縣示范小學首問負責制度第一條為優化發展環境,改進全體教職工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根據法律、法規8、規章和有關規定和上級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首次依照職責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教職員工是首問責任人。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對了解校務、反映情況以及聯系公務、履行協作職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辦事人員(以下簡稱辦事人員),應熱情接待、認真辦理或引導、跟蹤辦理有關事項。 第四條首問責任人必須履行以下基本責任。 對屬于自己承辦的事項應立即接辦;對不屬于自己承辦的事項,應將辦事人員引導至承辦人,或將有關事項轉交承辦人;承辦人不在崗的,或承辦人一時不明確的,首問責任人應當代為接收、轉交、負責跟蹤辦理。首問責任人必須熱情接待,認真辦理,耐心解答,語言文明,做好記錄。嚴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9、“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搪塞或簡單生硬地對待服務對象。 第五條群眾和家長到學校辦理有關事宜,對于承辦人不在崗或承辦人一時不明確的,首問責任人應當對接待辦理事項進行登記,注明姓名或單位名稱、住址、聯系電話,辦理事項,所收材料的名稱、數量,并告知首問責任人、承辦人、聯系電話、處理情況等相關信息。 第六條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向辦事人員說明理由、告知該事項的具體負責部門和聯系方式,并盡可能給予指導和協助。 第七條承辦人應當認真及時辦理有關事項,并將有關事項的辦理情況、辦理結果及時回復辦事人員。 第八條學校要建立規范的電話記錄簿、群眾來訪登記簿、群眾辦事登記簿。學校中層以上干部10、是各方面負責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管理上述登記簿。學校將按記錄、辦理情況對管理人員考核、獎懲。 第九條群眾對來校辦事不滿意的可以投訴,投訴電話(辦公室)、校長電話;凡學校能辦的立辦,學校不能辦的由學校向上級機關咨詢再辦。 第十條本制度由學校行政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縣示范小學安全責任制、追究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絕學校發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一、學校責任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年級組長和班主11、任是本年級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余(正)副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為具體負責人。對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責任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將給予有關人員相應處分。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校長責任校長是學校的法定負責人和代表,應當代表學校對所有集體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其所帶來的行為后果負法定責任。當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學校方面引起時,校長要代表學校承擔主要的法律責任。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校長自己若負有直接責任,校長則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民事12、責任或刑事責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相應的處罰。在事故中校長本人有失職甚至瀆職行為時,還要由其個人負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責任。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最主要的領導責任。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三、具體責任人的責任 具體責任人主要是指校長、分管安全副校長、保安、教導處、總務處、年級組組長或其他活動組織者。其職責主要是負責協助校長具體落實學校的安全措施,發生安全事故后所應負責僅次于校長;若校長不在場,則具體責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責任人,發生安全事故后校長負領導責任,而具體責任人則要負主要責任。四、班主任責任 班級是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層單位,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實施者,是學生安全的主要責任人。班主任因對學生安全教育不力,對學生違反規定行為或當學生受到外來人員實施的侵害行為時制止不力,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到的其他安全隱患,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屬于失職行為。發生事故后,應追究法律和行政責任。五、其他人員責任其他人員主要指任課教師、后勤員工等。一般情況下不負主要責任,但由于自己的過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環節或承擔的工作出現疏漏,因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因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他們要承擔相應的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