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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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94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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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第一章 總則一、為落實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全體員工。三、公司設立安全生產考核月獎、年獎和特別獎。凡當月無違章違紀行為的生產員工予以核發安全月獎;車間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年度考核達標的核發安全生產年獎;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特別貢獻的生產員工頒發安全生產特別獎。四、對違章違紀或安全生產管理履職不力的,公司視情節輕重給予懲戒直至終止勞動合同2、予以辭退。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報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第二章 生產員工安全生產獎懲規定五、生產員工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當月未發現安全生產違章違紀行為的,視為月度安全考核達標,核發當月安全月獎。六、月獎的標準現定為每月100元,納入工資單。月獎標準今后如有必要變動,經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財務)另行通知。七、生產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經公司安委會研究同意,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章指揮避免事故發生的;(三)及時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四)搶險救災有功者。八、安全生產特別獎的獎勵方3、式包括:通報表揚、記功和發放安全生產特別獎獎金,具體采取何種獎勵方式由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九、特別獎申報程序如下:(一)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附件一);(二)安全部審核;(三)安委會研究決定;(四)相關部門執行;(五)安全部資料存檔。十、生產員工積極參加公司組織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成績優勝或獲得先進稱號的,其獎勵辦法由活動組織者擬定,報公司安委會同意后在活動方案中具體交代。十一、生產員工發現存在如下較明顯的違章違紀行為的,第一次扣事發當月安全月獎,并給予記過一次的懲戒;一年內第二次扣自事發當月起三個月的安全月獎,并給予記大過一次的懲戒;一年內第三次扣事發當月安全獎并予以辭退:(一)違反安4、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的;(二)班組長強令班組員工違章冒險作業的;(三)人為損毀消防器材以及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的;(四)不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違法公司有關著裝的勞動保護規定的;(五)存在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為的。十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經調查組調查后認定,生產員工對安全事故負有主要直接責任的,扣發該員工當月安全月獎并予以辭退。十三、生產員工違章違紀引發事故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經濟損失。十四、作出懲戒決定的程序如下:(一)部門(或車間)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檢查活動中發現生產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書面提請予以懲戒(附件二);(二)安全部約5、談當事員工,聽取當事員工的申辯意見(或認識表態意見)后提出審核意見;(三)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四)行政、人事等相關部門執行;(五)安全部資料存檔。第三章 安全管理責任考核與獎懲規定十五、公司安委會每年年終組織對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十六、綜合考評的組織:由安全部牽頭組織,人事部派人參加。十七、綜合考評的內容:以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部門和車間主管的安全管理職責內容為準,具體評分標準由安全部制定相關考評表確定。十八、綜合考評的方式:(一)檢查各部門(含車間)管理檔案,發現某項檔案缺失的,視為未履行該項管理職責;(二)公司每個季度一次的綜合性安全檢查中,發現因管理人員未積極履6、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或其下屬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由安全部記錄在案,納入年終綜合考評范圍;(三)部門(含車間)主管人員對重傷及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或對造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該年度安全管理綜合考評結果為不達標,并須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四)部門(含車間)主管人員在年度內兩次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元以上的輕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或兩次對造成公司直接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該年度安全管理綜合考評結果為不達標。十九、綜合考評最終結果經安委會研究審定后有效。二十、經考核達標的,核發安全生產年獎;不達標的扣發安全生產年獎并在全公司通報。年獎的具體標準由公司高層會議研究決定。二十一、因違章指揮而導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經安委會研究后予以降職降級,嚴重的責令引咎辭職,拒不引咎辭職的予以辭退。第四章 附則二十二、本制度“生產員工”系指在產一線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員工,包括車間各班組長、班組成員以及各管理部門除主管、副職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員”系指車間主管、各部門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總經理。設立副職的部門,副職與主管一起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共同接受考評。二十三、本制度授權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二十四、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簽發后生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