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獎懲制度及實施細則.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48381
2024-09-08
10頁
20.16KB
1、工廠員工獎懲制度及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總則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1.2本制度適用于工廠全體員工。2、獎懲的原則2.1獎懲的原則。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工廠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2.1.2、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2.2員工的表現達到工廠對員工的基本要求,視為盡職盡責,表現較大的超過基本要求,即給予獎勵。2.3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工廠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2.4為懲戒員工所采取的處罰措施和手段,員工有申訴的權利。3、獎勵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以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3、獎三種。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3.5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加薪等物質獎勵,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資金隨當月工資發放。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獎勵元;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獎勵元;3.7.3維護工廠形象,對工廠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并具有事實證明者,獎勵元;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獎勵元;3.7.5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應用中取得顯著效果者,獎勵元。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4、以記功,并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并通報全廠。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工廠損失者;3.8.3檢舉揭發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工廠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3.8.6對維護工廠榮譽,塑造工廠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在客戶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口碑,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3.8.7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元,5、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3.9.1全年累計獲得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3.9.2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3.10對工廠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全體股東研究給予特別嘉獎,上調薪資以及提升職務,并公開通報獎勵。4懲戒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工廠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目標與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4.2.1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4.2.2經濟處罰為罰款,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6、除。4.2.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4.3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元。4.3.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4.3.2上班時間聊天者;4.3.3說臟話、粗話者;4.3.4參會人員;4.3.5私自帶客到工作場所或在宿舍留宿者;4.3.6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4.3.7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4.3.8在工作場所從事聚眾賭博打牌娛樂者;4.3.9在工作場所抽煙者;4.3.10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產品損傷、缺陷等現象,但未造成損失者。4.4各崗位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元。4.4.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工廠下達的任務者;4.4.2在所管轄的區域內,有長明燈7、長流水等浪費資源現象者;4.4.3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源未切斷者;4.4.4本部門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者;4.4.5發生重大事件(如物品、產品、材料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者;4.4.6一周內本部門員工有5人/次違紀者。4.5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廠。4.5.1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怠慢工作者;4.5.2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4.5.3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上報,但未造成損失者;4.5.4因操作不當,造成工具、儀器、設備損壞者;4.5.5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產品批量缺陷、次品者;4.5.6曠工和一個月8、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以上者。4.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處分通報全廠。4.6.1工作時間酗酒者;4.6.2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4.6.3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4.6.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4.6.5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4.6.6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產品批量報廢,給工廠造成損失者;4.6.7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工廠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4.6.8泄露工廠秘密事項,已對工廠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9、;4.6.9年度累計警告三次者。4.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處分通報全廠。4.7.1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4.7.2故意損壞工廠財物者;4.7.3私自攜帶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工廠轄區者;4.7.4在職期間受到治安拘留,經查有違法行為者;4.7.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4.7.6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4.7.7虛報業績、瞞報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4.7.8在工作與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者;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廠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4.10、7.10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工廠受到200010000元經濟損失者;4.7.11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4.7.12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通報全廠,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8.1使用虛假證件蒙騙,使工廠遭受損失者;4.8.2連續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4.8.3玩忽職守,致工廠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4.8.4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4.8.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4.8.6泄露工廠秘密,已對工廠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8.7偷盜、侵占同事或工廠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8.8在工作與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8.9造謠惑眾詆毀工廠形象者;4.8.10在工廠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4.8.11未經許可兼任或兼營與本工廠同類業務者;4.8.12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4.8.13偽造、變造、或盜用工廠印信嚴重損害工廠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8.14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4.8.15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5附則本獎懲制度參照工廠管理規章制度和工廠考勤、請假制度以及各工種操作規程等執行。